因果報應實錄:毀神像、貪善款的報應

程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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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市,有一座古廟,原名叫「普度震宮」。1988年,該廟的管理人員周某,僱請了一個農民到廟裡搬一座木雕菩薩像,由於像太大,不方便搬運,便用鋸子將像從腰肋部鋸成兩截,然後運走。事隔十年後,有一天周某上街,被一輛快速行駛的摩托車撞成重傷,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腰肌挫裂傷,而被撞部位正好是神像被鋸的腰肋部。周某住醫院折騰了很久才出院。接著那個農民也遭到了報應,他在撈粽子時,鍋內的粽子,夾帶著一張大粽葉,將鍋內的滾水,濺到他的臉上,造成半邊臉部嚴重燙傷,以致被毀了容。

自古至今,拆廟毀寺和破壞福德正神的神像,均沒有好下場。文化大革命期間,參加毀寺廟、砸像的人沒有一個有好的報應,這的確是事實。只要深入的調查訪問,一定會證實因果報應的真實不虛和無處不在。

原「普度震宮」的另一個管理人員,經常偷偷地將善男信女們捐供神、佛的功德善款拿回家自己享用,他的報應則是他的兩個兒女一個吸毒,一個賣淫。

來寺廟供拜的人,大都是有災有難,或有願有信,而衝著神佛的福德威力而捐款、捐物,以求消災獲福。這樣的善款,應該主要用於寺廟的建設及修行,或莊嚴神佛、印送經書、救助窮困孤寡等公益慈善性事業。這樣才能使捐錢者的功德和願望,得以迴向落實,否則必遭惡報。你拿了人家捐助給神靈的功德錢物,必定要替他消災送福,鬼神或將你的福德運氣,暗移給捐錢物的人,以作為償還,故你將會福薄、運滯、窮困;如果你的福德不夠,則攝你的精、氣、神,為捐助的功德主充填,故你將會身病、心悸、體衰。除此之外,這還犯了偷盜十方財物的戒條,死後下無間地獄受苦。貪污供神佛寺廟的功德款等物,實在是大大地不合算。有這種行為的人,應懺悔改過,尤其是寺廟的出家人和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等,應特別謹慎。捐錢者要做功德也不應太盲目,應使功德真正落到實處,切實解決問題;否則害人害己,無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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