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火神施報 善惡分明

黙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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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初年,檀香很貴,有一家香鋪,早年用三金,請來一尊檀香觀音像。鋪家的人,私下商量說:「如果把這像磨碎了,做成檀香賣,可得十六金。」於是決定要毀壞佛像,但有個僱傭工人,害怕獲罪於神,從中阻止。這時,香鋪家的女婿來岳父家接妻子,正住在岳父家,他對傭人說:「你是傭人,關你什麼事?聽從吩咐就可以了。」

這天夜裡,香鋪家的女兒腹痛,不能回家,只得繼續留住在香鋪家,等病好以後再回去。香鋪家的女婿,也只得繼續住在岳父家中。

第二天,街上有一個六歲兒童,隨父外出,忽然指著香鋪,問父親說:「那家屋上, 為什麼用大紅封條封鎖住了?」父親看不見有封條,以為兒子看錯了,禁止他亂說。

這天晚上,香鋪發生火災,全家人都燒死了。但是,這場大火並沒有波及左鄰右舍。

這家女婿想從樓上屋孔中鑽出,卻被一物攔住,慘叫難逃,活生生的死在火焰中。那個阻止毀壞觀音像的佣工,在當天早晨被另外一家香鋪強邀去幫兩天工,沒被燒死。

周氏按曰:毀壞佛像,出佛身血,是造無間地獄之因,如果不進行勸阻,就會有惡星降臨;一發片刻善心,便有吉神擁護。這個女婿與傭人,立心稍有差異,結果完全不同:女婿本想回家,卻使他歸不得,令受其殃;傭工不想到別處去,卻有人強迫他到別家去,避開此劫。真是禍福無門,唯人所召啊!@*

(出自清代周思仁《安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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