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絮語:水晶 vs. 愛情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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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喜歡小飾物,我和幾個朋友特別鍾情水晶。倒不是因為水晶珍貴或漂亮,而是因為水晶的清澈。經常相約一起去逛不同的水晶店,大家慢慢總結出經驗,同樣的水晶在哪個店裏買會便宜很多。

我喜歡水晶,但收集得不多。越是珍愛的東西越不捨得把玩,而是將其高高束起,放在絕對安全的地方。對水晶,雖然很想天天捧在手裏看,但是想到自己的不小心,總感覺那水晶到我手裏有一天會被摔壞。於是,逛水晶店,到店裏去看水晶,成了我欣賞水晶的最佳途徑。

古人曾用「冰」比喻內心純潔,如「一片冰心在玉壺」。冰的晶亮透澈,與水晶相比,簡直不可同日而語。冰也是透明的,但不是無條件的,而也不能持久,要靠外界的溫度來維持。玉是溫潤的,卻從來沒有透明的玉。所以,不管怎麼比,還是水晶蓋過了一切。如果心像水晶一樣清亮,那真的是超過了其他比喻。

一開始,因為喜歡水晶,所以老想擁有。讀中學那會兒,有朋友送過我一條仿水晶項鏈,大概是玻璃的吧。雖然是仿的,但也足夠慰藉我對水晶的「癡戀」。因為不捨得戴,就把項鏈放在我寶物箱的最裏頭。只要有空,就翻出來看。大概半年之後,有天下午,我又去拿出項鏈來看,突然發現那顆最大的墜心有了裂痕。

傷心之餘,也開始探索有什麼比水晶更堅固,因為我需要的是恒久,僅僅美麗卻不能永恆的東西,我要它做什麼呢?在物理課本上,學到這世界上最硬的物質是鑽石,我仔細觀察圖片,覺得鑽石也挺漂亮的,但是看上去小家子氣。而且,太硬了,會不會傷人啊?終於發現,水晶於我,是一個沒有什麼可以取代的情結。

隨著年齡越大,也漸漸明白,這世上我們所擁有的東西沒有什麼是永恆的。對我所愛戀的水晶,最佳的歸宿是讓它在懂珍惜的人手裏。而擁有,絕不是最好的選擇。我愛水晶,所以不去擁有。但是,在商店裏或什麼地方,偶爾回眸瞥見內心鍾愛的水晶安然躺在那兒,眼前一亮的感覺,也算是為自己準備了許多驚喜。

幾次提到「癡戀」或「愛戀」等詞,難道水晶真的和愛情類似?是有「水晶之戀」的說法。這樣說來,對於愛情最好的保存方法也一樣嗎?我們為愛情找一個穩固安全的港灣,不去時時強求,但在平凡生活中,愛情足以給我們帶來許多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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