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絮语:水晶 vs. 爱情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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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喜欢小饰物,我和几个朋友特别钟情水晶。倒不是因为水晶珍贵或漂亮,而是因为水晶的清澈。经常相约一起去逛不同的水晶店,大家慢慢总结出经验,同样的水晶在哪个店里买会便宜很多。

我喜欢水晶,但收集得不多。越是珍爱的东西越不舍得把玩,而是将其高高束起,放在绝对安全的地方。对水晶,虽然很想天天捧在手里看,但是想到自己的不小心,总感觉那水晶到我手里有一天会被摔坏。于是,逛水晶店,到店里去看水晶,成了我欣赏水晶的最佳途径。

古人曾用“冰”比喻内心纯洁,如“一片冰心在玉壶”。冰的晶亮透澈,与水晶相比,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冰也是透明的,但不是无条件的,而也不能持久,要靠外界的温度来维持。玉是温润的,却从来没有透明的玉。所以,不管怎么比,还是水晶盖过了一切。如果心像水晶一样清亮,那真的是超过了其他比喻。

一开始,因为喜欢水晶,所以老想拥有。读中学那会儿,有朋友送过我一条仿水晶项链,大概是玻璃的吧。虽然是仿的,但也足够慰藉我对水晶的“痴恋”。因为不舍得戴,就把项链放在我宝物箱的最里头。只要有空,就翻出来看。大概半年之后,有天下午,我又去拿出项链来看,突然发现那颗最大的坠心有了裂痕。

伤心之余,也开始探索有什么比水晶更坚固,因为我需要的是恒久,仅仅美丽却不能永恒的东西,我要它做什么呢?在物理课本上,学到这世界上最硬的物质是钻石,我仔细观察图片,觉得钻石也挺漂亮的,但是看上去小家子气。而且,太硬了,会不会伤人啊?终于发现,水晶于我,是一个没有什么可以取代的情结。

随着年龄越大,也渐渐明白,这世上我们所拥有的东西没有什么是永恒的。对我所爱恋的水晶,最佳的归宿是让它在懂珍惜的人手里。而拥有,绝不是最好的选择。我爱水晶,所以不去拥有。但是,在商店里或什么地方,偶尔回眸瞥见内心钟爱的水晶安然躺在那儿,眼前一亮的感觉,也算是为自己准备了许多惊喜。

几次提到“痴恋”或“爱恋”等词,难道水晶真的和爱情类似?是有“水晶之恋”的说法。这样说来,对于爱情最好的保存方法也一样吗?我们为爱情找一个稳固安全的港湾,不去时时强求,但在平凡生活中,爱情足以给我们带来许多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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