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澳航空姐 告倒了谁?

玉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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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0年11月23日讯】在中国,个人状告一个经济实体,尤其是粘“国”字号的大公司,如同民告官一样的难,别说想打赢官司,大概连状纸都投递无门。然而最近见到一位澳航空姐告倒她就职的澳航公司,这个民事仲裁案,倒可以作为法治教育的一个案例,与中国同胞共勉。

澳洲公平工作仲裁委员会(Fair Work Australia)上月下达了一则裁决,支持澳航空姐戈里奇恢复国际航班工作的要求。11月18日,澳洲新闻集团网站报导了这条消息。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评,几乎是一边倒地力挺澳洲公平工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同时还告诫澳航今后该辨别是非,“做对的事情”。

那么澳航做错过什么事呢?事情还得追溯到两年前。2008年11月,空姐戈里奇所在澳航航班在北京机场着陆后,因为她修炼法轮功,中共移民官单独“盘问”了她一个多小时后,把她“送上”回程的飞机。回国后她遭公司降级惩罚,限制只能在工资较低的国内航线做乘务员。

从工作记录看,戈里奇自2001年起在该航空公司工作,一直都很优秀,澳航没有任何理由处分她。于是,戈里奇把歧视她个人精神信仰的澳航告上了澳洲公平工作仲裁委员会。她的辩护律师认为,戈里奇没有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因为在中国没有禁止法轮功的具体法律条款。

终于,该委员会专员若菲利,在上个月下达的裁定书中表明,对澳航的处理方式不认同,要求澳航安排戈里奇复职。明眼人不难看出,这个裁定的潜台词:对中共黑手伸进澳国打压信仰法轮功的公民的做法不认同,要求澳洲航空公司纠正错误,恢复原状。

空姐戈里奇告倒了澳航公司和后面的黑手。她在自己国家里,个人的信仰自由得到了保护,为她所敬仰的法轮大法声张了正义。尽管两年来因中共海外渗透,澳航屈服于中共的压力对她采取了不公的待遇,但最终还是讨回了公道,找回了自己的正当权益,澳洲公平工作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公正裁定,显示了司法公正,信仰自由。

小小的一个民事裁定案,经由民主法治的正常机制,司法独立不受外界权势的干扰,最终做出公正裁决。由此可见,司法保障在民主社会生活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在这里,法治,卓有成效地保护了公民的信仰自由。

反观中国大陆,实在不可同日而语。依照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轮功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是合法公民。但是法轮功学员被扣上了莫须有的罪名,他们的名誉、人格被损坏,工作待遇上受到歧视,很多正当合法权利被剥夺了,当然更不要说牢狱、酷刑的迫害了。联合国人权官员和西方许多政要指出,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是中国最大的人权灾难。

律师作为社会的良心,在西方能做议员,去竞选总统。而中国的良心律师,尤其是帮助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的人权律师,饭碗被砸,执业执照被吊销;遭恐吓、被暴力殴打;陷害入狱、遭受酷刑。

世界各国的宪法里都写有保护人权不受侵犯,包括人的信仰自由。在中国,因为权大于法,党权大于国法,所以公民的基本人权没有保障。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是中共直接加害的,就更没有保障了。

空姐戈里奇一位柔弱女子,能告倒澳航公司和它背后的黑手,这在中国已是天方夜谭。中国和澳大利亚,两个国度两重天。没有人权,信仰自由和法治的社会,能称为正常社会吗?谁是、谁非?谁正常、谁不正常?空姐戈里奇的仲裁案,已清楚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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