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恒:被刀捅伤 法官也成了高危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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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9月09日讯】大陆媒体报导:9月9日上午,湖北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名法官被当事人以尖刀捅伤,其中一人危及心脏,被送ICU抢救。

近年来大陆民间对法官暴力相向之事时有发生,而且情节均显严重。例如,仅2010年6月就发生三起:湖南永州一银行运钞员冲进永州零陵区法院办公室举枪扫射,造成3名法官当场死亡、3名法官受伤。

同月8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法官赴某住宅区执行案件时,被执行人泼下大量硫酸,导致现场6名法官被硫酸严重烧伤;6月9日,湖北省云梦县一房地产商因欠债不还,被当地法院强制拍卖土地,一执行法官遭遇房地产商的拘禁殴打。

今年2月6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法院一法官在法院门口被人打成重伤,6天未脱离生命危险。

最近的是8月27号,陕西安康市19名法官及法警赴山西昔阳传一名被执行人时,被其亲友围困在当地一矿山长达一天,冲突导致一名法官头部受伤,多人受擦伤。

可见法官遭暴力并非个案,今天上午发生的湖北4名法官被刺伤的事件,应该算是同类事件中较为严重的一起。据悉4人当中包括庭长一名,另一男法官30岁(受伤最重),最年轻的女法官才25岁。

消息轰动网络,网民中居然有叫好的、有赞杨佳再世的,有的说,肯定是因为司法不公。冷静一些的,也表示事出有因,否则无缘无故不致于此。民意很明显不倾向法官法院一方。这是为什么?是否反映出老百姓对公检司法执法机关的反感、怨恨,以致仇视?

在西方国家,法官形象庄严,戴着卷发,穿着法袍,宣判时向神起誓,让人不由得敬畏。中国古代的衙门判官,也有高高青天在上的威仪、威严与秩序。 法庭应该给人以惩恶罚罪,还好人以公道的安全地带。当代中国,法官不但工作超额,心理压力巨大,而且屡遭暴力袭击,看似成高危职业。

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中国司法不独立,党政不分,没有法律公正可言。法律条文以党为大,基本是“人治”而非“法治”,久而久之,积压了民怨。即便在一些民事案件上,如离婚、房产、劳务、医患等纠纷案件中,常因法庭“大壳帽两头翘 吃了原告吃被告”,贪赃枉法,审判不公,从而导致法官,书记员遭原被告一方的暴力报复。

司法不公,党大于法的最常见例子出现在对法轮功群体不公正的对待上。以今天出事的湖北“”来说,十堰市公检法失信于民的恶名由来已久。据明慧网报导,十堰市及十堰地区从1999年7月开始,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十堰市检察院、法院非法判刑,如:大法弟子何娇、魏利琨、蔡子东、齐青松等等都被十堰市检察院、法院判了重刑,被关入湖北省黑暗的监狱里遭迫害。

何娇、魏利琨、蔡子东、齐青松等人上诉到十堰市中院,都被维持原判,其实十堰市公检法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决都是十堰市中院和十堰市检察院早已经内定的。这些检察官、法官、书记员等都心知肚明。

例如2005年7月,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法院非法判处对市实验中学青年女教师何娇三年徒刑。当地政法系统坦承:这个案子“上边”早就定了,法院、检察院“只是走个过场而已”,特别是市610全盘操控此案,坚决要判何娇三年刑。

只有秉公办案,法官才有尊严,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减少避免暴力袭击事件的发生。而真正能做到这一点,依法治国,司法独立是必要前提。归根究底,被当事人捅伤的十堰市中院四个法官,也是党大于法、权大于法的受害者。

责任编辑: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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