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歌星陈奕迅父贪污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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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十三电)香港歌星陈奕迅的父亲、前香港房屋署总屋宇装备工程师陈裘大受贿案,今天在高等法院重审后,法院裁定被告九项贪污罪名成立,明天宣判。

陈裘大涉嫌收受三百万港元贿款的案件,今早在香港高等法院重审,陈裘大聆判时神色凝重,陈奕迅到场旁听,不时与父亲以手势沟通。

陪审团退庭商议十小时后,高院法官晚上裁定陈裘大九项罪名成立,包括身为公职人员收受利益,涉及一百五十万港元;至于涉及另外一百五十万港元的两项控罪不成立。

法官应辩方律师的要求,以及考虑被告最新的医疗报告和其他求情理由,决定明天宣判,陈裘大还押。

陈裘大被廉政公署控告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期间,利用公职收受五家工程承包商和物料供应商的贿款,协助他们取得房屋委员会的工程合约,或在监管施工时给予优待;更预先受取供应商的“保证金”,以备在日后事故发生时提供庇护。

此外,他还被控受贿协助朋友的儿子出任政府合约工程师。

有关案件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开审,主控官麦礼忠曾经形容陈裘大为一名“极度贪官”,被裁定十一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七年。

陈裘大不服判决,于二零零四年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上诉庭裁定撤销有关的定罪,将案件发还高等法院重审,高院今天裁定陈裘大九项贪污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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