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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软体退费机制 北市府限Google周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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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湾台北报导)智慧型手机现在几乎成为人手一机,但现却发现下载付费软体后无法退费,日前台北市法规会已发出消费警讯,并发函亚洲苹果和GoogleTaiwan限期改善,必须订出退费机制,目前苹果公司已表示愿意研议退费机制,但Google在今(24)日才表示还要与高层研议,对此北市府已决定,若到下周一前,Google还没有提出正面说明,将会开罚新台币6万至150万元罚锾。

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叶庆元表示,苹果(AppleComputerInc.)的AppleStore以及Google的AndroidMarket都是透过网路销售定型化契约,已违法限制消费者网路买卖退货的权利,市政府已要求苹果及Google限期改正,23日已为最后期限。

他表示,苹果公司已即时做出正面回应,表示愿意研议退费机制,不过Google一直到24日才表示还要与高层研议,因此北市府决定给予延长一天的说明时间,到下周一前,Google如果没有提出正面说明,将会开罚。

叶庆元强调,手机应用软体下载到手机之后,苹果以及Google仍可透过通讯软体,掌控手机软体是否持续存在于手机当中,所以业者无须担忧消费者退费后软体持续使用的问题,既然苹果电脑认为技术上并没有处理的困难,相信Google的技术水准,不会低于苹果电脑,因此也呼吁Google尽速依据台湾法律的规定,修正其作业软体以及服务条款,以善尽其企业责任。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陈碧珠表示,近来有消费者反映苹果申诉机制复杂且无中文服务,北市要求苹果公司修改服务条款时应一并改善,目未来将视Google是否有善意回应,否则依据消保法第58条,可罚新台币6万至150万元罚锾。

陈碧珠也提醒民众,依消费者保护法,手机用户透过网路购买手机应用软体可享7日鉴赏期,但也呼吁消费者勿滥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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