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說(12):禮之用,和為貴

作者:薛馳
《論語》編次以「仁」為中心。(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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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和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十二》)

【注釋】

:《禮記‧中庸》曰:「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楊遇夫先生《論語疏證》說:「事之中節者皆謂之和,不獨喜怒哀樂之發一事也。」

先王:如堯、舜、禹、湯、文、武等聖人為天子制禮者也。

【討論】

本章「最孔門言禮之精義」。中國古代,禮是區別尊卑貴賤的,不同的人採用的禮節有所不同;但若片面強調差別,則易離心離德;而且,禮的目的乃是建立和維持秩序──一種和諧、太平的狀態。儒家的禮治觀,是讓人互不混淆而又和睦相處。換句話說,「別」是禮的手段,目的還在於「和」。有子講「禮之用,和為貴」,含義豐富,直指核心。

中國歷史上,有一段「三皇五帝」時期,那時是大同社會,「大道之行、天下為公」,禮樂文明肇基,盡善盡美。這之後的「三代」,步入小康階段,禮樂文明仍光輝燦爛,孔子說「郁郁乎文哉,吾從周」。所以有子說「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也就是說,遵行聖王之道的時期,小事大事都用禮,都能和。

但是,有子接著說「有所不行」,什麼用意呢?可能是針貶時弊。因為到了孔子的時代,禮壞樂崩,禮在很多場合、地方都行不通了。例如,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當時就是後者。原本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而當時君濫殺臣、臣弒君的例子卻舉不勝舉。為此孔子很痛心,一心救世,要推行禮治,禮(範圍很廣)是孔門教學的重點。當時可能有一個很大的流弊,即為「和」而「和」,大家表面一團和氣就好,蔑視禮。所以有子特別講了,「知和而和,不以和節之,亦不可行也」,就是不能只講和氣,要講禮。其實,孔門教人是能愛人能惡人。孔子是批評鄉愿的。

以上是本文的理解。但也有爭議,如傳統的《論語注疏》這樣斷句:「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和節之,亦不可行也。」認為此章言禮樂為用相須乃美。「禮之用,和為貴」者,和,謂樂也。先王治民之道,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是先王之美道也。「小大由之,有所不行」者,言每事小大皆用禮,而不以樂和之,則其政有所不行也。「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者,言人知禮貴和,而每事從和,不以禮為節,亦不可行也。

把「禮之用,和為貴」中的「和」理解為「樂」,現代人注釋《論語》大都不採納。

此外,錢穆對本章有獨到解說,頗有意味:本章大義,言和必和順於人心,當使人由之而皆安,既非情所不堪,亦非力所難勉,斯為可貴。若強立一禮,終不能和,又何得行?故禮非嚴束以強人,必於禮得和。

主要參考資料

《論語注疏》(十三經注疏標點本,李學勤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
《四書直解》(張居正,九州出版社)
《論語新解》(錢穆著,三聯書店)
《論語譯注》(楊伯峻著,中華書局)
《論語三百講》(傅佩榮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論語譯注》(金良年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論語本解(修訂版)》(孫欽善著,三聯書店)
《樊登講論語:學而》(樊登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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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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