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江西新余市黑恶势力联手公安﹑检查院残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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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30日讯】新余市处在江西僻远的山区。天高皇帝远。那里社会治安极为混乱﹐抢劫﹑杀人﹑绑架……形成多股黑恶势力。他们的形成﹑发展﹑壮大以及无恶不作﹐和当地公安机关的包庇﹑纵容分不开。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该市渝水区西镇农民肖玉敏进城办事﹐被以谭秋平为首的九人绑架到该市仰天岗山上。为了索要金钱﹐对肖玉敏拳打脚踢﹐拆磨肖玉敏二个小时﹐把肖打的耳朵流血﹐逼肖玉敏拿五仟元。肖玉敏身上没那么多钱﹐就又把肖绑架到火车站附近建设宾馆四楼﹐逼肖想办法拿钱来﹐期间继续欧打肖。四月二十三日凌晨二点钟﹐肖玉敏浑身是伤的尸体出现在建设宾馆三楼平台上。



此案很快就破了﹐因为是团伙做案。共抓获十个参与此案的人。这是一起典型的为了金钱绑架受害人团伙做的案子﹐也好侦破﹐也好定罪量刑。可是这么简单的案子到新余市公安局手里后﹐就变戏法似的变了性质﹐五个参与绑架的先放人﹐其余5人再被以“非法拘禁罪”向检查院提起起诉意见。

“非法拘禁”与“绑架伤人致死”性质完全不同。“非法拘禁”应理解为“被害人有错在先。害人者在处理方式上不当”的小罪。

从受害者的母亲梁九莲处了解到﹕“肖玉敏是个老实的农民﹐这帮黑势力就是看他老实才绑架勒索﹐新余市穷﹐伍仟元就是大数目﹐绑架之前我儿没一丝一毫差错﹐公安局也承认。”这枉法的确太明显了。让不懂法律的农村妇女一讲﹐没人否定新余市公安局在搞鬼名堂﹐就是这样。

办此案的头头警务局副局长李海泉面对梁九莲的质询无话可说后﹐竟大耍流氓﹕“我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你能拿我怎么样”。(要是在法治国家﹐别说当副局长。看大门都嫌素质差)﹐以此推断﹐人多嘴杂也就办成这样。如果人少﹐李副局长敢这样结案﹕肖玉敏﹐偷人家东西﹐或者要强奸女人﹐被这些好青年扭送公安局途中﹐肖玉敏畏罪自杀﹐反正死无对证可以随便编。

就听李副局长回答梁九莲时的这付流氓无赖劲﹐就有理由相信李副局长干的出这种填倒黑白﹑伤天害理的事。现在﹐这位副局长以“非法拘禁”来摆平这个的事﹐也算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玩的不错。“非法拘禁”最多判三年。以后再搞个“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什么的﹐这帮哥们又很快聚在李局身边﹐重谢救命之恩时﹐李局当然少不了进账的银两。你一穷农民﹐帮你依法办了﹐又能给什么好处﹖这就是司法腐败制造冤假错案的根本所在。所以新余市检查院也照胡芦画瓢﹐以“非法拘禁罪”起诉﹐肖玉敏被害死了﹐还要背一个死之前也有错的黑锅。

司法腐败﹐丧尽天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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