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291) F-1身份用AP离境,返回时将失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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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二百九十一﹕我太太现用F-1的OPT工作﹐OPT将于2006年10月作废。她只能等待明年申请2007年H-1B的名额。我想知道她现在是否可以申请I-140和I-485﹐并在90天内收到EAD和AP﹖ 她可以在I-140批准前用AP入境美国吗﹖如果她用AP入境﹐她可以用EAD继续工作吗﹖还有﹐在EAD和AP批准后但I-140未批准前﹐她可以申请H-1B吗﹖在她的I-140未批准前和使用EAD和AP期间﹐她算是何种身份﹖

解答﹕ 1) 在她申请I-140/I485就可以同时申请EAD和AP。
2) 在I-140未批准前是可以用AP入境的﹐入境后可以继续用EAD工作。
3) 她不能再申请H-1B。当她用AP旅行时﹐她的F-1身份就失去了。一旦用AP入境﹐她就是Parolee (被假释入境的人)﹐就不再是F-1身份。如果她没有F-1﹐她就不能转为H-1B﹐因为她已经没有非移民的身份从而转成H-1B了。这种情形下, 只有H和L是例外。因为她的OPT 在2006年10月作废, 这是最完美的作废时间. OPT的时间即没有浪费, 又可以在2006年4月1日申请10月1日的H-1B. 最好拿到H-1B 后再旅行.
4) 在她使用AP入境后﹐她的身份是Parolee。(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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