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234) 在美国等待公民兄弟姐妹绿卡系列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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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二百三十四﹕我和我家人正在等待家庭类第四类优先的移民签证。优先日是1995年12月。我太太和我持有10年有效期的B1/B2的签证。我女儿现在14岁﹐持有4年有效期的F1学生签证。 我的问题是﹕
(1) 我的家人现在都在美国。我是否可以在美国从事买卖生意从而居留在这﹖
(2) 我能否用B1/B2和我太太一起留在美国只照顾我的孩子而不工作﹖
(3) 如果我在这儿有我的买卖生意或取得H-1B工作签证﹐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的第四类优先移民签证﹖根据签证表﹐我的排期还有两年。
(4) 我们持有护照﹐ 但在国家签证中心的资料﹐我们填写将在香港申请移民签证。你认为我应该要更改将申请签证的国家吗﹖

解答﹕如果你在美国超过B-1/B-2所能允许的逗留时间﹐你需要转换可以待在美国更长时间的签证﹐例如F-1﹐ H-1B﹐ L-1等。你现在的签证名额落后2年﹐但不一定要等2 年﹐可能要比2 年短或长。现在无法得知你具体还要等多长的时间。

你不能用你自己的公司替自己办H-1B签证﹐得是别人的公司。如果你想用自己的公司﹐你可以办L-1。而你是否可以办H-1B 身份取决于你是否符合H-1B的标准﹐还有公司要能够证明他们需要一个H-1B 层次的雇员﹐以及他们是否有能力支付给你当地的工资(prevailing wage)。

如果你在香港有公司﹐申请L-1可能会容易一些。你可以在美国成立一个分公司然后申请L-1。

如果你有钱﹐又不想把这些钱来做生意冒险的话﹐你可以用这些钱去上学拿个学位﹐这时申请F-1是个好的解决办法。

最后一个办法就是延期B-2 直到不能延期为止﹐然后离境﹐一年后再入境。因为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能用F-4的优先系列申请I-485。换句话说﹐尽你自己所能用非移民签证逗留在美国是很难的﹐也是很花销的。除非你能被一个公司雇用为H-1B雇员了﹐只要你不被解雇﹐你可以在这待6年。如果真是这样﹐我想﹐很有可能在这6 年内就会有名额﹐到时候你就可以申请I-485了。

你的签证名额要用你出生国家的名额。如果你是大陆出生的﹐后移民香港﹐你仍然要用大陆的名额。所以你现在有哪个国家的护照与签证名额的分配是没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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