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實錄:毀神像貪善款 必遭惡報

作者:慧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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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北海市,有一間古廟,原名叫「普渡震宮」。1988年,該廟的管理人員周某僱請了一個農民到廟裡來,搬一座木雕菩薩像,打算運往別處廟宇。由於木像太大,不方便搬運,便用鋸子將木雕菩薩像,從腰肋部,鋸成兩截,然後運走。

事隔十年後,周某上街,被一輛違規快速行駛的摩托車撞成重傷,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腰肌挫裂傷,而被撞部位正好是神像被鋸的腰肋部。周某住醫院,折騰了很久才出院。接著,那個農民也遭到了報應,他在撈粽子時,鍋內的粽子,夾帶著一張大粽葉,將鍋內的滾水,濺到他的臉上,造成半邊臉部嚴重燙傷,以致被毀了容。

據調查,文化大革命期間,參加毀寺廟砸神像的人,沒有一個有好的報應。

原「普渡震宮」的另一位管理人員,經常偷偷將善男信女們捐供神、佛的功德善款拿回家自己用,他的報應是他的兩個兒女一個吸毒,一個賣淫。

來寺廟供拜的人,大都是有災有難,或有願有信,而衝著神佛的福德威力而捐款、捐物,以求消災獲福。這樣的善款,應該主要用於寺廟的建設及修行,或莊嚴神佛、印送經書、救助窮困孤寡等公益慈善事業,這樣才能使捐錢者的功德和願望,得以迴向落實,否則必遭惡報。@*

(事據《玉歷寶鈔》附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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