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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研立法订销售合约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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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嘉淇香港综合报导)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昨日出席立法会财委会特别会议前表示,政府将研究,就部分销售或服务合约制订强制性冷静期,包括美容及健身等行业。

邱腾华表示,昨日收到消委会有关制订“冷静期”的研究报告。政府将集中在一些投诉较多、涉及金额较大,以及以往曾以强高压性手法推销的行业,例如美容及健身等行业,立法制订强制性冷静期,消费者在签订合约后的一个特定时间内可以退出。但政府不打算在各个行业实施,避免对整体的营商环境有负面的影响。

政府计划在今年内把立法建议的框架提交予立法会,包括如何界定行业、范围、是否有豁免、具体的操作措施和罚则等。希望得到立法会和公众赞成后,在今届立法会年度内提交条例草案。

被问到会否担心商界反对,邱腾华回应政府在制订立法框架时,会写清楚考虑的原则,避免商界出现不必要的担心。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尹兆坚及黄碧云欢迎政府终于研究“冷静期”立法。尹兆坚指,邱腾华的发言暗示政府未有意规管所有行业。但他认为,除了美容、健身等消费陷阱重灾区应规管,保险、电讯等行业同样涉及不少消费者投诉。因此,“合约冷静期”的覆盖面应该尽量扩阔。尹兆坚建议,冷静期的长短应视乎合约金额、以及合约年期的长短。假如合约年期较长,冷静期就应相应较长;合约涉及较高金额,同样应该引入较长冷静期。

黄碧云则强调,过去民主党已长期跟进多个个案,假如政府引入冷静期,将可减少许多不必要的消费陷阱个案。她同意政府优先处理交易金额较高,以及过去涉及高压销售手法的行业。不过,政府同样应该尽快将“冷静期”立法扩展至其它行业,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

香港美容健体专业人员总会主席许慧凤表示,总会早前咨询会员后,大致认同冷静期为3个工作天,但对细节仍待商讨。会在获悉政府具体建议后,再与业界商讨及收集意见。◇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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