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与我们并肩作战》(15)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书封(博大出版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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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频发的死亡事件

文/高智晟

我的面前摆放着三个已死去孩子的材料,其中两个孩子的照片已在我的写字桌上摆放久时。仅照片即能证明十一岁的小男孩高棣的活泼、聪明及帅气。

“我多么高兴呀,我经常以儿子的才貌双全引以为傲,他就是我的全部希望。

“奥数班的班主任王秋云告诉我:高棣是我们学校公认的四大才子之一,一般数学好的孩子,语文都不太好,但您的儿子的文章写得很好,知识面很广。

“至今孩子已离开我们一百天了……孩子的遗体在太平间停放,我在悲痛中等待贵部门及各位领导能尽快给我一个答复,使我的孩子早日安息。我在此万分感谢各位。”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孩子的遗体存放在太平间的第一百三十四天,高棣的母亲来到我面前,当面给了我一封含上述内容写给“尊敬的领导”的信。这位可怜的母亲每次与我见面时,长时间滔滔不绝且从不重复地讲述着那个一百多天前这个美丽生命的优秀表现,让闻者潸然。

二○○四年十二月八日,十一岁的北京孩子高棣,在他就读的崇文区培新小学四楼厕所窗户口摔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身高一米八、十六岁的北京男孩X X,在他就读的北京市“重点”中学——一七一中学教学楼上的厕所窗口掉下死亡。

二○○四年二月,山海关市的王玉明、夏玉敏夫妇来到我的办公室,讲述他们上大学的孩子王敬伊在西安科技大学三楼坠楼死亡的过程时,悲情难抑的母亲夏玉敏浑身一直剧烈的抖动,以致终不能完整讲述事件发生的情势,使人心灵震撼之至……

我自己也有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在上学,我每天晨练返回的路上碰到她时,规律地总要嘱咐她一句:“宝贝,过马路一定要注意安全。”

我也常听到大人交代孩子上、下学路上要注意安全,却从未听过家长对孩子说:“到了学校,进了教学楼一定要注意安全。”

几乎在所有的家长、抑或是所有人的观念中,孩子到了学校,尤其是进了教室即应该是安全的。进了教室,是不会造成伤害的,更不会有夺人性命的恶劣危险存在。

但这种稳定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极具生命力地、已深入人心的“安全价值”,近年来已发生了一些改变。一宗宗鲜活生命死去的真实情势告诉我们,这种改变已实实在在发生啦!

长久以来,被人们视作安全的学校,现在也存在危险——危至夺人性命,且非偶然发生的意外。我在两年时间内接下的、造成鲜活生命死亡的沉重事件即不下十起,这足应引起我们的警惕。

“审判长,危及学生性命的安全隐患是存在的,王敬伊年轻生命的逝去证明了这一点。但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看到了这种危险发生的必然诱因及这种夺人性命之危险长期存在的生命根基。这种顽强且令文明社会深深绝望的生命根基,与今天在法庭上面对死去孩子的父母、面对着法庭那个已死去的孩子生前的师表——那几位从容撒谎的老师——她们面对真实、面对责任、面对起码的道德时的冷漠、麻木可谓息息相关。”

这是我在给王敬伊父母提供法律援助时,孩子生前曾真心敬重的几位老师在法庭上集体推卸责任、无耻撒谎的对应、发言辞(令人倒胃口的是,庭审一结束,几位老师即追上我,不约而同向我表述,她们内心充满了对死去孩子父母的同情。因为“饭碗”故,法庭上作证的内容是“不得已而作假”的)。

发生了孩子突然死亡的人世间最沉痛的悲惨事件,理应探寻导致这种悲剧发生的隐患与不足,理应足以唤醒对生命价值的思索。没有人会怀疑学校的那群为人师表者会故意谋夺孩子——也是他(她)们自己学生的性命,但却实在发生了孩子在学校里死亡的事件。

实践中(甚至是孩子的死亡事件中)不断总结、评价,以至不断完善确保安全施教,尤其是确保孩子生命安全的安全保证系统,这不仅是校园控制者的一般责任,根本上这也是这些校园统治者的法定职责。

校园的统治者群体,只有当他(她)们真正认真对待自己的职责,开始敬畏自己的这些职责,他(她)们才有可能认真面对安全的价值,才有可能开始敬畏那一个个孩子的生命。

社会、政府自然不能将他(她)们自觉重视起校园安全、敬畏孩子生命价值的希望,寄于师者这个群体对道义、道德价值的自觉认同情势,这无异于是对危险情势的放任。

绝不姑息、迁就的司法警戒;科学、可行的规制机制,及对懈怠者纠举、惩罚的机制,更不可或缺。王敬伊死亡事件发生后,孩子生前所敬重的科技大学校长与孩子父母(夫妇俩均已五十多岁,只有王敬伊一个孩子)交涉时,竟横眉冷对喝斥这对痛苦至深的夫妇道:“请搞清楚你们的级别,你们是什么身份,有什么资格来直接找我院长。”

在整个王敬伊事件的善后处理过程中,你会悲哀地发现,以“推卸责任”为核心目标,学校完全成了一个自我利益体,而不是一个分担着社会责任的角色。更令人无奈及失望的是,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在这种事件中,铁一般地规律:是学校推卸责任、隐瞒事件真相的“天然同盟者”。他们完全忘掉了自己在这个社会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角色,赤裸裸沦为只是一个学校、一个系统的“上级主管部门”。

而在病态地“稳定压倒一切”的价值需求驱使下,“教育行政部门”规律性地与夺人性命的学校狼狈合体,竭尽一切掩盖真实,压制死去孩子的父母及亲人正当诉求之能事,以低能的手法、令人饭喷的逻辑、以盖着公章的谎言敷衍塞责。

王敬伊死亡事件中,人们全程看到了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这种价值的追求、身体力行的身影。“小才子高棣死亡事件”中,人们再次失望地看到教育行政部门对这种价值不遗余力的追求。在一份盖有“崇文区教育委员会”印章的《崇文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培新小学高棣家长来访答复》文件里,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结论:

“调查证明,培新小学的教育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学校安全制度健全;注意对学生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抢救、及时报告。为安抚和照顾家长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许多人力和财力。因此,学校履行了〈办法〉和〈条例〉规定的相应职责,没有主观过错。”

孩子实实在在已经死亡,且实实在在从学校的教学楼厕所窗户口摔下来死亡的。“培新小学的教育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学校)没有主观过错”。学校的设施完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却发生了死人的事件,这足以说明“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存在漏洞,存在着不足以有效防止死亡事件发生的危险漏洞。这显然是教育行政部门渎职所致的罪恶,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这份答复意见中当然没有忘掉主管部门的另一个恶习,即对责任者不知耻的袒护,说“学校安全制度健全……主观没有过错”,但任何有人的认识能力者一眼即能看穿这是谎言。大到一个社会,小到一所学校,对安全的保障岂能仅仅依赖“健全”的安全制度,与健全的安全制度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才是确保安全不出差错的终极保证。

这个主管行政部门对“健全安全制度”的迷信,是政府部门几十年来痴迷形式主义作风的最真实写照。对这样的主管部门而言,“健全的安全制度”即为安全保障价值的全部,这也是我们常常看到的,在“制度上墙”的情况下死人事件却不断发生的最直接联系。

在这份答复意见中我们看到的另一个失望是,这个主管部门对安全防范方面明显对学校这足以致人死亡的危险漏洞“过错责任的排除”。

一则,有涉民事责任的界定权力问题。行政部门何来这种认定权力?

另一方面,一个护栏或者只是一个纱窗,即可避免发生夺人性命这类恶劣事件,却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北京的两个重点学校,都发生了这样的事件,要说学校无过错,除流氓、无赖逻辑外,何以服人!

孩子死亡事件的发生,不仅仅是在孩子亲人那里惊天动地,人命关天,其价值理应是深入人心,尤应成为把持有关职能部门的那些人的一般思想,但在这几起孩子死亡事件中,人们看到的却相反,这着实令人绝望。

最后,我想以小高棣母亲给我的来信中结尾的一段话,作为我这篇文章的结尾,这些朴素却刻骨铭心的语句,对有关部门提高认识、回归人性可能有所助益:

“我们只是希望校方及相关部门能本着对教育负责、对学生成长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处理这一件事,并承担相应责任,变坏事为好事,把学校的管理切实搞好。然而,这样的意愿并没有得到校方的回应,他们先是搪塞、敷衍,后来事情闹僵了,索性把事故责任推给孩子,俨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实在令人心寒。

“校方这种表现并非偶然,迷失在商品社会中,拜金主义已使他们早已背离了师道尊严。为了让孩子读书,我们缴纳了三万元赞助费才进了培新小学。我是一个贫民百姓,我和孩子的父亲都早已不在岗,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负担之沉重可想而知。我没有作过调查,但我知道交钱的不止我一个,我们并非第一家,当然也不是最后一家。我们换来了什么!是教室、教学设备的陈旧,是校领导豪华的办公室及他们进进出出的小轿车,是他们对校内安全隐患的麻木,是对于家长儿女的冷漠,换回了孩子进校一年时间的夭折。”

截至本文发稿时,小高棣的尸体仍存放在太平间。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于北京◇ @

选自《神与我们并肩作战》/博大出版http://broadpressinc.com/

责任编辑: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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