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与我们并肩作战》(17)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书封(博大出版社提供)
font print 人气: 46
【字号】    
   标签: tags: , ,

“中央批准的”是个什么判断标准

文/高智晟

从七月十二日始,针对尽早结束陕西省榆林市及靖边县三级地方政府非法、野蛮关押国内外著名维权律师“朱久虎”及其他“十一名涉油经营者”的局面,我及许志勇博士、滕彪博士、李和平律师一同抵陕北靖边县。

抵达当日的下午,我们一行四人赴靖边县公安局看守所。尽管坊间对陕北官吏如虎狼的说法早有耳闻,但“传闻”与“亲见”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虽然传闻已使人感到惊悚,但无论如何亦不比触目之惊心动魄。

穿着颇为考究的我们,被人民警察、人民武警官兵驱赶若鸡犬。即便我们在离开了看守所数百米后,那群仍沉浸在“行恶后的亢奋”中的人民武警仍意犹未尽——骤然间,跑步声、喝斥声在我们身后大作!一群四肢异常发达的人民武警战士,在中队长的带领下,野蛮地将我们阻拦,以展淫威。

在围墙内二楼的几名战士,受到中队长跋扈的鼓舞,兴奋地大声喝斥:“抓起来、抓起来,一个都不让跑掉,抓进来收拾他们。”

我等一群秀才,着着实实遇上一回虎狼大兵的戏码。我们被逼在烈日下以舌头当武器反击之,虽几近声嘶力竭,仍耗近半个小时方得以脱身。脱身后的我向众者感慨道:“西装革履者尚且被这般(对待),诸位可以想像,这里的普通人,在这群‘衣冠者’长年存在的环境中生存,安全状况是何等的恶劣!”

七月十三日上午,我们与靖边县公安局艾和平副局长交涉近两小时,经其向上汇报后,同日下午,榆林市政法委和市、县公安局有关头目与我们进行了三个小时的对话,据此开启了此后近二十天的持续沟通、对话过程。

期间,市、县两级政府负责人出现理性思考的声音一度占据了上风,对先行释放朱久虎律师的意义达成了相当一致的认识,给我们的明确信号是,释放朱久虎律师已成定局,需要讨论的只是时间问题。

七月二十一日,榆林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约见我,言及将在十三天内放人,让我回京等候通知。

七月二十八日,市公安局通知我:“你明天就过来吧。”

二十九日,我再赴榆林市。但届满他们确定的十三天时限,朱久虎律师仍没被释放。保守、无知及非文明的力量再次规律地占据了上风。对无罪公民的非法关押,成了他们最终的选择。

在我近二十天与市、县两级政府部门不同角色的接触,初始被接触的官吏统一持有的观点是:收回私营油井是合法的行为;抓捕律师及维权代表也是合法的行为,而承认上述认识是对话的前提。

我告诉他们,除非你们认为,利用权力所做的安排为天然合法,否则,合法之说纯系无知者的无赖说辞。

其一,私营投资者就是从你们的手里获得了合法的涉油经营资格。

其二,政府并不当然享有通过自己制定文件授权、自己强行接管私营企业财产的权力,包括中央政府亦然。取得财产所有权,分“法律取得”及“约定取得”,这是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同时,“取之有道”又是我们维持几千年的道德底线,现政府的作法既违反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悖越了公认的道德底线。

其三,未经法律基本程序,更无法律基本判断,政府伙同公安、检察、法院、武警部队,以暴力、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的野蛮手段,强行抢夺私营投资成果,这本身就是针对文明社会的犯罪,何谈合法。

其四,三级政府对外诈称是“回收油井”,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将油井价值之外的、私营投资者经营十数年价值七八十个亿(含基本设施、设备在内)的财产非法劫夺为己有,是什么法律赋予了政府如此荒蛮的权力!

其五,政府回收私企财产是“法律行为”还是黑社会组织的“暴力行为”?这两种行为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我必须提醒政府,与任何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关系,只能是法律关系,而不是“之外的其他”,除非这个政府公开承认自己是非法的政府。

既属法律行为,循法律程序行事,应为一个合法政府最一般的常识。

有涉行政相对人的大规模、巨额财产的予夺问题,政府凭什么将行政调查程序、行政送达程序、行政告知程序、行政听证程序、行政覆议程序、行政裁决程序、行政价估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价值通通置于脑后,你的合法之说岂止是个笑话。

其六,价值一百多亿元的资产,政府的补偿仅几个亿,仅此,合法说岂不荒诞!

其七,将几千投资人十数年的投资经管成果以暴力方式据为己有,由开始的公、检、法统统拒绝受理受害者的检举、控告,发展到现今的“谁告状,就抓捕关押谁,谁请律师,就抓捕谁”,竟恶劣至连受害人聘请的律师也一并抓捕。这样的恶劣之举,是赤裸裸地践踏人类规则的暴行,是公然对全国人民追求法治目标的挑衅,是对中央政府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公然破坏。合法说,从何谈起?!

其八,你们斥巨资贿买“文明的公敌”中宣部,以打压国内媒体客观的报导,三级政府组成庞大的贿买团体,五次赴京,游走于中央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公然威胁仗义执言的郭海燕教授及在京的专家学者,公然拒绝律师会见被羁押之委托人的要求,此等现代人类法治史上空前反动的恶举岂有合法性可谈。

有意思的是,后来,与一些地方官吏接触的过程中,这些官吏对回收油井的“正当性说法”发生了一些变化,即由原来的“合法行为”说,清一色改成了这是“由中央政府批准的行为”。

在当今时代,界定是非曲折的标准是法律,而非权力,这已属文明社会的通例。

一则,中国的中央政府并无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虽然它一直以来就这么做,但这种做法的荒蛮及非法性,已是妇孺皆知的。一个文明社会,对是非曲折的判断,显然不能有法律之外的其他标准。

其二,这“中央政府批准的”算是什么判断标准。“中央批准的”就是正确、合法的?这也着实令人难以信服,除非地方官吏头目的头脑中仍满脑淫浸“永远伟光正”的思想。

再者,“中央批准的”也不尽永远正确。比如说,中央批准过“大跃进”;中央批准过人类史上空前地迫害知识分子的“反右运动”;中央批准过“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央批准过十几次残酷的路线斗争;中央批准过“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央也批准过“六四屠城”;中央也批准过“以运动式镇压信仰法轮功同胞”等事例。

并不见得中央的批准就代表了合法、正确。恰恰相反!在既有法律规则判断标准的前提下,中央对诸多法律事件的权力批准,不仅公然违反《宪法》、法律及法治原则,另一方面,这也沉重昭吿了这个中央政府根本不把中国的《宪法》及法律当回事。这是我们面对的已存在半个多世纪的事实。

陕西省三级政府选择了对朱久虎律师等无罪公民的继续非法关押,表明了坚持邪恶、反动、野蛮及与文明社会为敌,成了利益集团不二的选择。冗长的谈判过程及最终的结局,让我们再次近距离看到,与这个集团在施恶时所表现出的高效及巨大能量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他们在选择文明、合法及道德价值方面的低能。

二○○五年八月八日于北京◇ @

选自《神与我们并肩作战》/博大出版http://broadpressinc.com/

责任编辑:李昀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related article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人类战争史上,法西斯集团发动战争大多以抢掠为目的,但中(共)国政府发动对人民的战争其阶段是有些异势。战争大多是在野蛮抢劫完成后,受害公民企图依法维权时打响。“太石村血腥暴力事件”“汕尾杀人事件”及山东省(当局)发动针对盲人陈光诚的战争其规律无不如是。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二○○三年以来,不断发生类似太石村及陕北油田事件般官员虐民的冷血事件,受到残暴伤害的公民规律性地状告无门,和平的抗争必遭野蛮报复,中国的出路何在?中国人的出路何在?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对中国公民而言,尤其对具有法轮功修炼者身份的中国公民而言,他们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实际上是处在一种完全不能确定的、恐怖的风险状态中,当当局感到有任何的“不安全”——有时根本就是一些官吏偶然的臆症发作——灾难即会降临。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在当今中国社会里,由于完全不受监督和制约,公权力的专横与任性已完全发展成了一种日常性的政治生态。一些政府部门奉自我利益为圭臬,非法、野蛮劫夺公民的法律利益,成了一些政府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以至在现实生活中制造出一起起按中国现行法律规则来衡量为荒诞不经的事件。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上个月,我参加了几十家媒体在北京友谊宾馆召开的一个涉“圆明园防渗工程问题”的研讨会,会后一记者问我此时想对政府说点什么,“当今的政府不做事,是对中国公民的最大善举。”我如是回答。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长久以来,被人们视作安全的学校,现在也存在危险——危至夺人性命,且非偶然发生的意外。我在两年时间内接下的、造成鲜活生命死亡的沉重事件即不下十起,这足应引起我们的警惕。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被中外艺术界誉为媲美法国艺术家聚居地“蒙马特高地”的广州“小谷围艺术村”已被广州市及广东省两级人民政府的恶行摧毁。但,还未彻底摧毁。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而祖祖辈辈居住、生活的房产,被那些与黑帮暴力无二致的官商合体者野蛮拆毁后,照旧的规律是,嚎啕依旧、状告无门依旧。黄老汉一年来的遭遇完全印证之。
  • 神与我们并肩作战,高智晟,维权
    “邹伟毅案”是我律师生涯中一起刻骨铭心的案子,当时我的感情投入也是很深的,我们在给孩子打官司过程中的付出,今天讲起来我自己都感动,但社会给我的更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