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和生態保護

戴國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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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訊】明太祖朱元璋(1368~1398年),著名軍事家和政治家。在他治國理政的生涯中,先後營建了中都皇城和南京城,傳承深化了都城建築「山環水抱,山清水秀」的生態觀;明朝頒行的法律政令,有許多維護自然環境的舉措。

朱元璋自幼貧寒,父母兄長均死於瘟疫,孤苦無依時他入皇覺寺為僧。後來,參加元末郭子興黃巾起義軍,因功勳卓著,被封為左副元帥,先後戰勝陳友諒和張士誠軍團,於公元1368年建立了明朝。

朱元璋傳承了漢、唐、宋、元都城建築的生態觀。1386年,在南京城市建設的基礎上,營造了皇城、府城和外城。其規劃佈局,反映了明代城市建設的生態意識。其實,早在1369年,朱元璋就在風陽營建了中都皇城,雖然歷經數百年的風雨滄桑,至今風骨、氣勢猶存。後來,明成祖朱棣於1420年擴建了紫禁城,基本上依照了中都皇城和南京的設計架構,氣勢更加宏偉壯觀。精美絕倫的石刻、木雕和彩繪,美輪美奐的亭台、樓榭,集中體現了中華建築藝術的傳統精華與獨特風格;蒼綠的松柏,藍色的琉璃瓦,金色的宮頂,與碧波蕩漾的護城河水色天光,組合成故宮生態建築古典美的壯麗畫卷。現代著名建築學家梁思誠讚歎:紫禁城「為世界現存中古時代都市之最偉大者」。應該說,朱元璋和他的王朝先後拓建的南京和紫禁城,深化了「山環水抱,山清水秀」的都市建築生態觀。

開國之初,朱元璋遵從儒家「帝王育物」、「天地好生」的主張,頒布實行了有利於恢復自然生態、保護生物資源的禁令:「冬春之交,不施川澤;春夏之交,毒藥不施原野。苗盛禁蹂躪,谷登禁焚燎。」對自然資源的開發和物種保護等作出具體禁限。隨後還發佈了停止采捕鷓鴣、竹雞等禽鳥的詔諭,並禁令附屬國進獻珍稀野生動物。

明代還推行了濕地封禁維護的政令。《廣志繹》記載:明代「中、大、小三海,水四時不竭,禽鹿獐兔、果蔬草木之屬皆禁物也。」京城太液池北的苑地,養有貂鼠、孔雀、白鶴等珍禽異鳥。為帝王狩獵營造的皇家公園,客觀上保護了野生動物,維護了生物多樣性。

明朝對邊疆林木的保護也高度重視。天順元年,英宗命令:「易州—帶山場,……人馬經行去處,不許採取柴炭。」到了明朝中期,砍伐販賣山林的情況日益嚴重,孝宗頒詔山西、寧夏、遼東等地官員,禁止軍民砍伐販賣林木,違者發配充軍。為防禦塞外騎兵犯境,明朝以天然林網為屏障,布設「九邊」防護措施,對盜伐邊境林木的行為,嚴加制裁,使華北、東北乃至西北大部分的天然林得以保護。

明代從中央到地方都有通告植樹造林的政令。1394年,朱元璋詔令屯軍士兵,每人「樹桑棗百株,柿、栗、胡桃之類,隨地所宜植之」,又「令天下百姓,務要多栽桑棗」,同時發佈新植桑棗免徵賦稅的政策。這種獎懲結合的辦法,使園林的規模大增。加之朝廷以植樹造林的績效考核官吏,更促進了林木的種植數量。植樹造林即成風氣,就連開國重臣劉基也「樹群木,嘉果駢植」,京城、閭巷以至鄉村,「迎春而碧葉雲蓊,望秋而碩果星繁」。據1395年統計,湖廣所屬州縣種植林果總數達8000多萬株,全國約合10億株,疏通河道4000多條,生態成效顯著。

明朝曾設置過與生態環境事務相關的管理機構——工部虞衡清吏司,掌管天下「山澤采捕、陶冶之事」,出台了關於休漁和休牧的禁令,從機構和制度方面,維護了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

--原載《中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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