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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会忧修移交逃犯条例 损港商务地位

罗冠聪、陈志全、涂谨申与朱凯廸赴台,与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右三)等会面,讨论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事宜。(朱凯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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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王纬峻香港综合报导)保安局早前建议修改《逃犯条例》,有报导指,美国商会在提交的意见书中,表明对修例“强烈保留(serious reservations)”,指修例对香港作为“亚洲国际城市”及核心区域商业枢纽的声誉及地位,有明显影响(significant implications)。

美商会引用香港大律师公会的观察,指香港巿民和在港的国际商界团体,都对大陆法律和司法制度有严重疑虑(has grave concerns),认为大陆的刑事诉讼程序有严重缺陷,包括缺乏独立司法机构、欠缺公平的公开审讯等,同时指大陆的司法制度,经常在处理外国和当地的商业纠纷时被滥用。

美商会强调,香港一向有良好法治及司法独立的声誉。任何可能增加在港居住或过境香港的国际商界行政人员,因大陆政府提出的经济罪行指控而被拘捕或移交大陆机会的修例,都会破坏国际视香港为可安全营运城市的印象。商会又相信,修例会是国际公司决定会否在港建立,或保留基地时的主要风险评估因素,有可能进一步侵蚀香港作为国际商业中心的竞争力。

另外,3名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朱凯廸、陈志全,及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赴台,与台湾当局及政党讨论香港修订《逃犯条例》事宜。他们傍晚与台湾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等会面。涂谨申会后表示,台方希望解决凶杀案移交疑犯的问题,同时不希望香港的一国两制或法治社会变质。

陆委会则呼吁港府,以不涉于政治的务实态度,积极考虑与台湾签订司法互助协议,从根本解决问题。又说,台湾当局长期透过台港“策进会”和“协进会”,希望与港方建立制度化的司法合作机制,并以刑事法律合作为优先,解决两地跨境犯罪问题,但港方均未正面以对。

经民联表示,商界对政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表达忧虑。经民联主席卢伟国强调,政府要清楚解说,在什么情况下会纳入严重罪行,并启动条例。在北京的副主席林健锋则说,上月已两次约见保安局反映商界顾虑,亦会在北京两会期间,向不同部门反映商界及商会的忧虑。◇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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