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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北辰促撤修法草案 个案处理台湾杀人案

本身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建议撤回引渡修订草案,改为先单独处理台湾杀人案。(蔡雯文/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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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有鉴于修订《逃犯条例》引起各界的忧虑及重大争议,香港建制派政党“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已致函特首林郑月娥,建议撤回现有的引渡修订草案,改为先单独处理台湾杀人案。之后建议以“外人移交,港人港审”的方式,不设追溯力,可释除各界的疑虑,并达致移交疑犯之事。

本身是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立法会议员田北辰今日(5月3日)在港台节目上,介绍他致函特首林郑月娥提出建议撤回目前政府提交的《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引渡恶法),删除现行条例中不涵盖中国其他部分,让政府按现行个案形式处理陈同佳涉台湾杀人案:“第一是撤回现有的修订,立即递交一个新的修订,仅是移除这一句话,即是这种个案式的移交或任何的移交不适用于中国以外的其他地方,如果只是做这一部分,我相信阻力小很多。其实很多不同政治版块的人都提议这样做。”他认为,删除现行条例中不涵盖中国其他部分较有迫切性,因距离立法会休会尚余约10个星期,而审议前所未有复杂。目前疑犯陈同佳将囚禁到今年十月,他的建议可在立法会休会前通过,即今年七月,有足够的时间审议。

个案移交 港人港审无追溯期

之后他建议再下一步修例,以“外人移交,港人港审”为理念,,授权香港法院审理香港永久居民日后牵涉境外的刑事案件;非香港永久居民若涉案,则授权特首按情况回应请求移交的司法管辖区:“如果用港人港审的话,一条新的法例赋予法庭权力,我所理解的很多法律专家都说不可能有追溯权。至少这一点是做到了。”他认为,此修例无追溯期,可消除港人包括商人、传媒等忧虑。

田北辰并提到早前政府剔除《逃犯条例》修订其中9项经济罪行,造成社会分化,他提出的方案因不涉追溯期,故毋须豁免罪行。他强调此新方案不设追溯力,接触过不同商界代表都表示可以接受。

对于建制派提出,由内会发指引,以石礼谦取代涂谨申主持修订《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的做法。田北辰表示,根据议事规则的字眼,法案委员会须考虑内会提出的指引,但并非必然要服从。

立法会法律顾问就修订逃犯条例向政府提出质疑

立法会法律顾问就修订《逃犯条例》,向政府提出质疑并要求澄清。法律顾问指,特区政府在1997年前订立的《逃犯条例》删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字眼,条例立法原意是将内地排除在外,并指日后会制定另一套适用于内地的移交逃犯安排。要求保安局解释为何现时会采用修订《逃犯条例》去处理与内地之间的引渡安排,而非草拟另一条全新的法例。

法律顾问又提到,保安局在1998年曾经表示,香港与内地的逃犯引渡安排,会符合5项指导原则,包括一国两制、两地在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差异等,要求政府澄清,有关原则在《逃犯条例》草案是否仍适用。@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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