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富民有方 政績卓著

秦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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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極(1592—1643年),滿族(即女真族)人,愛新覺羅氏。他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八子,繼汗位而後稱皇帝,史稱清太宗。在位期間(1626–1643),他在今山海關外東北地區,積極吸收漢族文化,革除舊制,又改女真為「滿洲」,改(後)金為「清」,為清王朝在全國的統治,奠定了堅實基礎。

皇太極喜歡讀史書,從文獻和工作實踐中,逐漸認識到「安民」、「恤民」的重要。在《清太宗實錄》一書中,有關這方面的記載,屢見不鮮。如在卷三十一中,載有他對滿族諸王貝勒大臣的講話:「君享康寧,臣居尊顯,俱兵民是賴,即爾等功名,亦藉士卒之力!」這一論斷,多麼深刻精警!又在卷六十五中,載有他對兄弟子侄輩的訓令:「以上下相維之理言之,必為在下之人所托命,而後可為在上之人,如無在下之人,則統轄者誰?使役者誰?」

基於這種以民為本的思想,皇太極在國計民生方面,採取了許多深得民心民頌的政策措施。這裡只簡略介紹如下幾點:

一、關心民間疾苦。他要求諸王貝勒,要經常深入地方調查民情,嚴禁官吏隨意徵調人民服役和強迫貢獻各種獵物。要求他們對於踐踏田禾的兵卒,該鞭就鞭,該罰就罰,不能姑息放縱。對於貧困之人,要求諸王貝勒,要及時開倉,予以賑濟。

二、把人口增減,作為官吏升降的主要依據之一。據《清太宗實錄》卷二四記載,皇太極「以各堡生聚多寡」評定官吏,其中如李思宗、楊子渭、吳裕原等,皆因管轄區內的人口繁榮富庶而升職。反之,在這方面失職的,便遭到懲罰,如:對張士彥,罰銀100兩;將高拱極,革職為民。

為了加快人口增長的速度,皇太極還多次下令:地方官吏,要為貧困之民,配婚娶妻,讓百姓安居樂業。

三、強調「勤治農桑」。皇太極重視畜牧業,但更強調農業的重要性。他認為「厚生之道,全在勤治農桑耳!」(《清太宗實錄》卷65)又說:「五穀乃萬民之命所關。」(同上書卷61)為此,他下令各級官員,在農忙季節,要親自去各個莊屯,「查勘田土鋤墾與否,如有棄而未鋤者,可撥工助之」。(同書同卷)

皇太極認為,安民在於富民,富民在於發展生產和澄清吏治。為此,他經常告誡貝勒大臣和隨從官員,凡出獵、行軍者,要盡量不擾民,不隨便進入莊屯。他說:「涓涓不塞,將為江河;熒熒不救,炎炎奈何?」又說:「凡事皆當防微杜漸,縱馳之後,則難整頓。」(《清太宗實錄》卷23)這些富於哲理的言論,正是在他治理下的關外清政權,得以興旺發達的思想和政策的重要保證。

正是:
心胸博大,眼光哲明;
仁者治國,愛生富民;
勤勵農桑,衣食豐盈;
人丁興旺,繁榮昌盛,
大清偉業,基石厚墩!

(事據《清史》)

--轉載自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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