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齊太公世家(3)

史記卷三十二 齊太公世家第二
司馬遷;圖:正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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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春,齊桓公率諸侯伐蔡,蔡潰。(1)遂伐楚。楚成王興師問曰:「何故涉吾地?」管仲對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若實征之,以夾輔周室。』(2)賜我先君履,(3)東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無棣。楚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具,(4)是以來責。昭王南征不復,是以來。」(5)楚王曰:「貢之不入,有之,寡人罪也,敢不共乎!昭王之出不復,君其問之水濱。」(6)齊師進次於陘。(7)夏,楚王使屈完將兵扞齊,齊師退次召陵。(8)桓公矜屈完以其觽。屈完曰:「君以道則可;若不,則楚方城以為城,(9)江﹑漢以為溝,君安能進乎?」乃與屈完盟而去。過陳,陳袁濤涂詐齊,令出東方,覺。秋,齊伐陳。(10)是歲,晉殺太子申生。

注(1)集解服虔曰:「民逃其上曰潰也。」
注(2)集解左傳曰:「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也。」
注(3)集解杜預曰:「所踐履之界。」
注(4)集解賈逵曰:「包茅,菁茅包匭之也,以供祭祀。」杜預曰:「尚書『包匭菁茅』,茅之為異未審。」
注(5)集解服虔曰:「周昭王南巡狩,涉漢未濟,船解而溺昭王,王室諱之,不以赴,諸侯不知其故,故桓公以為辭責問楚也。」索隱宋衷云:「昭王南伐楚,辛由靡為右,涉漢中流而隕,由靡逐王,遂卒不復,周乃侯其後於西翟。」
注(6)集解杜預曰:「昭王時漢非楚境,故不受罪。」
注(7)集解杜預曰:「陘,楚地,潁川召陵縣南有陘亭。」左傳曰:「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注(8)集解杜預曰:「召陵,潁川縣。」
注(9)集解服虔曰:「方城山在漢南。」韋昭曰:「方城,楚北之□塞。」杜預曰「方城山在南陽葉縣南」是也。索隱按:地理志葉縣南有長城,號曰方城,則杜預、韋昭說為得,而服氏雲在漢南,未知有何憑據。
注(10)集解左傳曰:「討不忠也。」

三十五年夏,會諸侯於葵丘。(1)周襄王使宰孔賜桓公文武胙﹑彤弓矢﹑大路,(2)命無拜。桓公欲許之,管仲曰「不可」,乃下拜受賜。(3)秋,復會諸侯於葵丘,益有驕色。
周使宰孔會。諸侯頗有叛者。(4)晉侯病,後,遇宰孔。宰孔曰:「齊侯驕矣,弟無行。」
從之。是歲,晉獻公卒,裡克殺奚齊﹑卓子,(5)秦穆公以夫人入公子夷吾為晉君。桓公於是討晉亂,至高梁,(6)使隰朋立晉君,還。

注(1)集解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葵丘也。」
注(2)集解賈逵曰:「大路,諸侯朝服之車,謂之金路。」
注(3)集解韋昭曰:「下堂拜賜也。」
注(4)集解公羊傳曰:「葵丘之會,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國。」
注(5)集解徐廣曰:「史記『卓』多作『悼』。」正義卓,丑角反。
注(6)集解服虔曰:「晉地也。」杜預曰:「在平陽縣西南。」

是時周室微,唯齊﹑楚﹑秦﹑晉為強。晉初與會,(1)獻公死,國內亂。秦穆公辟遠,不與中國會盟。楚成王初收荊蠻有之,夷狄自置。唯獨齊為中國會盟,而桓公能宣其德,故諸侯賓會。於是桓公稱曰:「寡人南伐至召陵,望熊山;北伐山戎﹑離枝﹑孤竹;(2)西伐大夏,涉流沙;(3)束馬懸車登太行,至卑耳山(4)而還。諸侯莫違寡人。寡人兵車之會三,(5)乘車之會六,(6)九合諸侯,一匡天下。(7)昔三代受命,有何以異於此乎?吾欲封泰山,禪梁父。」
管仲固諫,不聽;乃說桓公以遠方珍怪物至乃得封,桓公乃止。

注(1)正義與音預,下同。
注(2)集解地理志曰令支縣有孤竹城,疑離枝即令支也,令離聲相近。應劭曰:「令音鈴。」鈴離聲亦相近。管子亦作「離」字。索隱離枝音零支,又音令祗,又如字。離枝,孤竹,皆古國名。秦以離枝為縣,故地理志遼西令支縣有孤竹城。爾雅曰「孤竹﹑北戶﹑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也。
注(3)正義大夏,並州晉陽是也。
注(4)正義卑音壁。劉伯莊及韋昭並如字。
注(5)正義左傳雲魯莊十三年,會北杏以平宋亂;僖四年,侵蔡,遂伐楚;六年,伐鄭,圍新城也。
注(6)正義左傳雲魯莊十四年,會於鄄;十五年,又會鄄;十六年,同盟於幽;僖五年,會首止;八年,盟於洮;九年,會葵丘是也。

注(7)正義匡,正也。一匡天下,謂定襄王為太子之位也。

三十八年,周襄王弟帶與戎﹑翟合謀伐周,齊使管仲平戎於周。周欲以上卿禮管仲,管仲頓首曰:「臣陪臣,安敢!」三讓,乃受下卿禮以見。三十九年,周襄王弟帶來奔齊。齊使仲孫請王,為帶謝。襄王怒,弗聽。

四十一年,秦穆公虜晉惠公,復歸之。是歲,管仲﹑隰朋皆卒。(1)管仲病,桓公問曰:「髃臣誰可相者?」管仲曰:「知臣莫如君。」公曰:「易牙如何?」(2)對曰:「殺子以適君,非人情,不可。」公曰:「開方如何?」對曰:「倍親以適君,非人情,難近。」(3)公曰:「豎刀如何?」(4)對曰:「自宮以適君,非人情,難親。」管仲死,而桓公不用管仲言,卒近用三子,三子專權。

注(1)正義括地誌云:「管仲頉在青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上,與桓公頉連。隰朋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北七里也。」
注(2)正義即雍巫也。賈逵云:「雍巫,雍人名巫,易牙也。」
注(3)集解管仲曰:「韂公子開方去其千乘之太子而臣事君也。」
注(4)正義刀,鳥條反。顏師古云:「豎刀﹑易牙皆齊桓公臣。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將何以教寡人?』管仲曰:『願君遠易牙﹑豎刀。』公曰:『易牙烹其子以快寡人,尚可疑邪?』對曰:『人之情非不愛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將何愛於君!』公曰:『豎刀自宮以近寡人,猶尚疑邪?』對曰:『人之情非不愛其身也,其身之忍,又將何有於君!』公曰:『諾。』管仲遂盡逐之,而公食不甘心不怡者三年。公曰:『仲父不已過乎?』於是皆即召反。明年,公有病,易牙﹑豎刀相與作亂,塞宮門,築高牆,不通人。有一婦人踰垣入至公所。公曰:『我欲食。』婦人曰:『吾無所得。』公曰:『我欲飲。』婦人曰:『吾無所得。』公曰:『何故?』曰:『易牙﹑豎刀相與作亂;塞宮門,築高牆,不通人,故無所得。』公慨然嘆,涕出,曰:『嗟乎,聖人所見豈不遠哉!若死者有知,我將何面目見仲父乎?』蒙衣袂而死乎壽宮。蟲流於戶,蓋以楊門之扇,二月不葬也。」

四十二年,戎伐周,周告急於齊,齊令諸侯各發卒戍周。是歲,晉公子重耳來,桓
公妻之。

四十三年。初,齊桓公之夫人三:曰王姬﹑徐姬﹑(1)蔡姬,皆無子。桓公好內,(2)
多內寵,如夫人者六人,長韂姬,生無詭;(3)少韂姬,生惠公元;鄭姬,生孝公昭;葛嬴,生昭公潘;密姬,生懿公商人;宋華子,(4)生公子雍。桓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5)有寵於韂共姬,因宦者豎刀以厚獻於桓公,亦有寵,桓公許之立無詭。(6)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豎刀因內寵殺髃吏,(7)而立公子無詭為君。太子昭奔宋。

注(1)索隱按:系本徐,嬴姓。禮,婦人稱國及姓,今此言「徐姬」者,然姬是觽妾之總稱,故漢祿秩令雲「姬妾數百」。
婦人亦總稱姬,姬亦未必儘是姓也。
注(2)集解服虔曰:「內,婦官也。」
注(3)索隱左傳作「無虧」也。
注(4)集解賈逵曰:「宋華氏之女,子姓。」
注(5)集解賈逵曰:「雍巫,雍人,名巫,易牙字。」索隱賈逵以雍巫為易牙,未知何據。按:管子有棠巫,恐與雍巫是一人也。
注(6)集解杜預曰:「易牙既有寵於公,為長韂姬請立。」
注(7)集解服虔曰:「內寵如夫人者六人。髃吏,諸大夫也。」杜預曰:「內寵,內官之有權寵者。」

桓公病,五公子各樹黨爭立。及桓公卒,遂相攻,以故宮中空,莫敢棺。(1)桓公屍在黙上六十七日,屍蟲出於戶。十二月乙亥,無詭立,乃棺赴。辛巳夜,斂殯。(2)

注(1)正義音古患反。
注(2)集解徐廣曰:「斂,一作『臨』也。」

桓公十有餘子,要其後立者五人:無詭立三月死,無謚;次孝公;次昭公;次懿公;次惠公。孝公元年三月,宋襄公率諸侯兵送齊太子昭而伐齊。齊人恐,殺其君無詭。齊人將立太子昭,四公子之徒攻太子,太子走宋,宋遂與齊人四公子戰。五月,宋敗齊四公子師而立太子昭,是為齊孝公。宋以桓公與管仲屬之太子,故來征之。以亂故,八月乃葬齊桓公。(1)

注(1)集解皇覽曰:「桓公頉在臨菑城南七里所菑水南。」正義括地誌云:「齊桓公
墓在臨菑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上,亦名鼎足山,一名牛首堈,一所二墳。晉永嘉末,人發

之,初得版,次得水銀池,有氣不得入,經數日,乃牽犬入中,得金蠶數十薄,珠襦﹑玉匣﹑繒彩﹑軍器不可勝數。又以人殉葬,骸骨狼藉也。」
六年春,齊伐宋,以其不同盟於齊也。(1)夏,宋襄公卒。七年,晉文公立。

注(1)集解服虔曰:「魯僖公十九年,諸侯盟於齊,以無忘桓公之德。宋襄公欲行霸
道,不與盟,故伐之。」
十年,孝公卒,孝公弟潘因韂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潘,是為昭公。昭公,桓公子也,其母曰葛嬴。
昭公元年,晉文公敗楚於城濮,(1)而會諸侯踐土,朝周,天子使晉稱伯。(2)六年,翟侵齊。晉文公卒。秦兵敗於殽。十二年,秦穆公卒。

注(1)正義賈逵云:「韂地也。」
注(2)正義音霸。

十九年五月,昭公卒,子舍立為齊君。舍之母無寵於昭公,國人莫畏。昭公之弟商人以桓公死爭立而不得,陰交賢士,附愛百姓,百姓說。及昭公卒,子舍立,孤弱,即與觽十月即墓上弒齊君舍,而商人自立,是為懿公。懿公,桓公子也,其母曰密姬。懿公四年春,初,懿公為公子時,與丙戎(1)之父獵,爭獲不勝,及即位,斷丙戎父足,(2)而使丙戎僕。(3)庸職之妻好,(4)公內之宮,使庸職驂乘。

五月,懿公游於申池,(5)二人浴,戲。職曰:「斷足子!」戎曰:「奪妻者!」二人俱病此言,乃怨。謀與公游竹中,二人弒懿公車上,□竹中而亡去。

注(1)索隱左傳「丙」作「邴」,邴歜也。
注(2)正義左傳雲「乃掘而別之」,杜預雲「斷其屍足也」。
注(3)集解賈逵曰:「僕,御也。」
注(4)索隱左傳作「閻職」,此言「庸職」。不同者,傳所云「閻」,姓;「職」,名也。此言「庸職」,庸非姓,蓋謂受顧織之妻,史意不同,字則異耳。正義國語及左
傳作「閻職」。
注(5)集解杜預曰:「齊南城西門名申門。齊城無池,唯此門左右有池,疑此是也。」左思齊都賦注曰:「申池,海濱齊藪也。」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於韂,立之,是為惠公。惠公,桓
公子也。其母韂女,曰少韂姬,避齊亂,故在韂。惠公二年,長翟來,(1)王子城父攻殺之,(2)埋之於北門。晉趙穿弒其君靈公。

注(1)集解谷梁傳曰:「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
注(2)集解賈逵曰:「王子城父,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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