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文心得之二:方法、苦功及收获

作者:曾铮

多看多听一直是基础的基础。语言是变化的,且是天长日久积累下来的,只有多听多看,才能找到语感,说出、写出更地道的英文来。(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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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曾铮学英文心得:必杀技只两招》发表后,收到许多反馈,朋友们纷纷参与讨论,分享各自心得。受大家讨论的启发,我觉得应该再写个续篇,因为上篇中有些话其实没能说透,所以今天再从下面这几个方面说一说。

一、关于“听力通道”

上篇我提到自己从一句英文都听不懂,到坚持抱着收音机狂听半年后,突然就全部听懂了,感觉上,似乎就是有个“听力通道”被打开了,而这个通道跟你是否认识这个字根本没关系。

我觉得中国的英语教学是非常失败的,至少在我当年上中学时是这样,教出来的学生很多都只会“哑巴英文”,会看、会写,但不会听、不会说。

我有个“文盲”亲戚,他学英文的过程和他的英文能力跟中国学校出来的学生刚好相反。他只会听说,不认识英文字,当然就更不会写了。怎么会这样呢?

原来,这位亲戚在日本呆了近十年,日文说得很溜,英文却一句不会。后来他跟太太一起从日本到澳大利亚创业,开了一家养老院,为了省钱不能雇太多人,所以很多事情必须亲力亲为,包括跟养老院里那些只讲英文的老人们直接沟通。

这位亲戚应该说语言能力是很强的,因为有这个工作及生意需要,他愣是没多久就能与老人们作基本的沟通了。但拿出英文材料,他完全是文盲,根本看不懂,开车出门连路牌上简单的路名都不认识,全靠看阿拉伯数字的公路编号来认路(那时还没有GPS)。

我2001年因修炼法轮功受迫害,从中国逃到澳洲时,就住在他家,目睹了他这种我前所未见的学英文方法。

他的经历让我更加确信,听和看完全是两种不同的能力,在大脑中走的是不同的“通道”。

“听力通道”这个说法是我发明的,也不知是否有科学依据,但感觉上,它确实是存在的。

因此,想听懂英文的朋友,必须将这个通道打开。否则,再认识多少单词,也是个“聋子”兼“哑巴”,正如我那位亲戚是个“文盲”一样。

二、关于直接用英文思考

我觉得英文要想再上台阶,做到直接用英文思考是很重要的,这与掌握多少词汇量也没有关系,而是一种可以训练出来的习惯。

比如,我们在看到“书”这个中文字时,脑子中会出来书的形像,和与书相关联的所有内涵,会理解到“书”是什么。

同样道理,如果你看到英文的“book”这个词,你不要先把它翻译成“书”,而是直接想这是“book”,脑中直接联想出“book”的形像和内涵,哪怕就是这一个词,你也能练习用英文直接思考。

我上研究生时学过一年俄语,是从字母开始,在一个单词也不会的基础上开始的。但那时英文已有一定基础,已经掌握了直接用英文思考的方法,因此我学俄语时,一上来就直接用俄语思维,就算只会很简单的几句话,在念到、想到这几句话时也是直接用俄语在想、在理解。

我不知是否因为这个原因,总之有一次我读完课文后,老师大为吃惊,要求所有同学为我鼓掌,说我读得太好了。其实那时会的东西非常非常有限,学了一年下来,大约有小学生三、四年级的水平吧。

总之,我个人认为,真想让自己的英文能力再上台阶,养成用英文思考的习惯是很必要的。不然,中间总隔着一个中文翻译过程的话,讲出来、写出来的英文不会很地道吧!理解起来也总是多一个步骤,听人讲话时,怎么能跟上呢?

三、关于基本积累及词汇量

我上篇文章中说,自己从买第一个练听力的收音机,到现在已三十多年了,仍然坚持每天一起床就听英文。后来仔细想想,这个说法其实不准确。

准确的是,从1991年研究生毕业开始工作以来,事实上基本用不到英文,92年生小孩后,健康完全垮了,保命要紧了,哪还顾得上学英文?后来虽然因炼法轮功捡回了这条命,但英文也没有再捡起来,因为用不到了嘛。

也就是说,从1991年毕业,到2001年逃到澳洲,我有十年完全没碰过英文。

但是,2001年当我决定出国写书揭露迫害,开始从学英文《转法轮》开始,再把十年不用的英文捡回来时,我发现非常轻松。十年没用,但好像根本没忘。

相反,我的俄语当时学得也很好,但现在却连字母都认不全了,忘得光光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个人觉得,这是因为学一门外语,有一个基本的“门槛”要过,有一个基本的积累。对英文来讲,也许这个基本积累是词汇量上万、“听力通道”打开这两条。

有了基本积累,就是过了一个门槛,一时不用不练也不会忘,以后再学再练,就是上另一个台阶的问题了。

这有点像登山,如果你没能上到那个峯顶,就看不到风光,而永远只感到爬山好累。有时其实差一点就到顶了,或者说,就过了那个基本的“门槛”了,但因为看不见前景,就放弃了,结果嗤溜溜又从原路滑到山底,下次想学还得重来。

所以呢,真想学的,一定要想办法过了那个“槛”,登上那个顶。到了那里后,就能尝到甜头了,千万不要半途而废。

四、怎样积累词汇量?

我在上篇讲过,北大英文“尖子班”,事实上一共开了四门课:“精读”、“速读”、“听说”和“写作”,分别由四个不同的老师教。

基本上,“精读课”是学北大自己编的教材,是传统意义上的一篇一篇的课文,“精读”就是要求每个字都要读明白,完全理解这篇课文讲什么。

“速读”恰恰相反,只要求速度和数量,不要求你个个字都搞懂,甚至让你遇到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或者自己瞎蒙,不要查字典,因为一查字典绝对就影响速度了,或者太累了,搞到你自己不想看了。

我觉得对于词汇量还没有达到一万的朋友,可以考虑采取这种“精读”与“速读”结合的方法。每天选一篇短文,哪怕只一小段,来精读一下,把它的每个字都查明白(建议用英英词典查,且养成直接用英文思考和理解的习惯),要完全搞明白这段英文讲的是什么。

与此同时,根据自己的时间再做一些“不求甚解”、不查字典的“速读”,能读多快不要紧,关键是要读得多。为使自己能读得下去,最好找自己爱看的东西。比如我当年就是看有故事情节的、我本来就很爱看的文学名著。

这种阅读,对于扩大词汇及积累,找到英文的语感,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学中文,不也是这么学过来的吗?

五、关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对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句比较“文雅”的话,河南人有个更形像的表达:“只看见贼吃嘴,没看见贼挨打”,意思都是一样的,你要想得到,必须要付出,连当贼都如此。

我看见许多朋友说想学好英文,但是,真正下功夫的人,坦率说,不是很多。

我上篇分享了一点点自己在英文方面的“成就”,和所下的一点点功夫,今天再多分享一些吧,以便“敲打敲打”那些想“不劳而获”的年轻朋友们。

我记得进大学没多久,就有一个学姐到我们宿舍来说,以后,你们要花一半的时间在英文上,其他所有专业课,加起来花一半时间就行了。因为到最后,大家的专业课水平都差不了多少,要拉开差距,就看英文了。

我这人向来比较听话,虽然从未打算出国(请见拙文《三十年爱国梦断》,但不知怎么这句话我就听进去了,加之第一次英文中考只得了七十多分的“奇耻大辱”,我真的是将课外的一半时间全部用在了学英文上。

自从“悟”到要像学母语那样学英文之后,我开始借英文文学名著来看,每天午饭后至少半小时,雷打不动,另再找其他零碎时间看。

那时还不是电子时代,图书馆的藏书都是一本本的实体书,摆在书架上的,因此借书前,必须先查书号,填写借书单,图书馆的工作人员才能按“单”索骥,在“浩如烟海”的书库中把你要借的书给你找出来。

查书号是用卡片查的,卡片是按字母排序的,必须得知道书名,或作者名,才能找到相应的卡片检索。我那时知道的作家名和书名都很有限,也没有谷歌可以给你搜一把,没办法,就只能把知道的这些作家所有的书都统统看过去。

比如,写《艰难时世》(Hard Times) 的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写《德伯家的苔丝》(Tess of the d’Urbervilles)的哈代(Thomas Hardy)、写《飘》(Gone with the Wind)的米切尔(Margaret Mitchell)、写《简爱》(Jane Eyre)和《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的勃朗特三姊妹(Anne, Emily, and Charlotte Brontë),等等这些人的所有著作,我全部都看完了。连米切尔最早期写过的一本不为人知的惊悚小说,我也胆颤心惊地看完了。

看到后来没得看了,不知道更多作者和书名,也不知道再怎么查到更多的书来看。有一次在一个刚刚被英文系用过的教室里,看到黑板上写着,要求大家去借“The Portrait of a Lady”,我如获至宝,赶紧抄下书名(到今天还记得!),再按这书名“索骥”,又打开一个新的阅读天地。

那个阅读量,可真不是开玩笑啊。特别是《艰难时世》和《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这两本书,那叫一个厚啊,能当枕头用了。读完这两本书,再读什么《悲惨世界》和《简爱》之类的,都觉得是小儿科啊。

后来在澳洲出英文书时,无意中跟我的西人编辑聊到我读过的一些英文名著,她惊叹道:“你读的书比我都多!”

还有一件当“钉子户”的事,也很有意思。

北大本科生的英文课,只开两年,到大学三年级,英文课就停了,让大家从此后“自学成材”。

一说不上英文课了,我有些慌,后来不知怎么听说学校有给博士生请外教,开小灶,专门练习口语,便上天入地打听到上课的时间地点,早早便坐到人家教室里去“蹭课”。

后来“蹭课”的人多了,小教室里坐不下,博士生们不干了,开始抗议。外教挺有意思,说作为老师,他是学生越多越高兴,这事他不管,让我们自己解决,并真的走出教室,让学生们自行“干架”。“干架”结果,当然是“蹭课”一个个被撵走。

但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我。我他们始终撵不走,后来就剩我一个了,也影响不了他们太多,他们也就放弃了,后来还跟我成了朋友,老师也很喜欢我。于是我这个“蹭课”钉子户,就这么又愣是蹭了整一年。

也就是说,不是我比别人聪明,真的是傻呵呵下了很多功夫的啊。

不过呢,因为我所谓的“下功夫”,大多是看我本来就爱看的文学名著,倒不觉得苦。这篇心得的标题里写“苦功”,其实是不对的,应该写成“乐功”。但“乐功”怕没人理解,所以马马虎虎还是放个“苦功”在那里。

今天学英文条件应该很好了啊,不仅可以看小说,还可以找好莱坞大片来看啊,既欣赏了电影,也练了听力。总之太苦的事如果干不下去,那就尽量找能“乐在其中”的方式来做。

六、语言威力无穷 值得下“乐功”

语言,我想,是神给人的最有威力的东西之一。往大了说,觉者圣贤传法讲道度人,授业解惑,要靠语言;往小了说,在人的层面,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或事业及人生前途。

以我个人为例吧,我2000年10月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目睹和经历了比希特勒法西斯集中营中还要残酷的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惊天罪行,并下决心要活下来、逃出来写书揭露黑幕时,其实是两眼一摸黑的。怎么实现这目标,完全不知道。

2001年4月死里逃生出来后,我既无护照,又无工作,更没有签证,还要躲警察。怎么出国啊?

这时,我就想,得找“老外”帮忙。不管中共怎么宣扬“资本主义”的罪恶,我通过学习英文,对于像《飘》里面韩媚兰(Melanie Hamilton)那样善良虔诚的基督徒,是无限神往的,同时很自然地觉得跟西方社会、西方文明和西方人是相通的,能够融为一体的。

于是我就寻找各种机会接触老外,帮他们当翻译,再寻找合适的时机和人选讲我的故事、我的危险紧急的处境,并请他们帮忙。

我大约一共就讲了三拨人,结果两拨愿意帮忙,一拨是从澳洲去中国教英语的基督教夫妇,他们很快给我发了去澳洲做商务考察的邀请函。

另一位是带着一帮学生到中国进行暑期交换项目的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的教授。她回美国后,虽然正值学校放假,也一家一家去敲开相关人员的门,先是说通学校给我一个中文助教的工作职位,再是说通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邀请函给我发出来。这些统统都是在假期做完的,那得多不容易啊?

因为澳洲的邀请信先到,我就快马加鞭办了澳洲签证。我到达澳洲的第二天,美国的邀请函也到了。

也就是说,我2001年4月4号才离开劳教所,四个多月以后的8月31号就拿到签证“远走高飞”,9月1号还得到一份“多余”的没用上的来自美国亚利桑那大学的助教工作职位……

这些,都全靠着我会说英文,能把事情讲明白,能让“外国友人”感到急迫性,尤其那位教授,她真是“逼迫”着学校在假期为我办好了一切的啊。

这算不算改变了命运呢?我认为算。如果我当时跑不出来,再次被抓,后果当然是不堪设想的。

我在《我是怎么为〈静水流深〉找到英文出版社的?》(https://www.facebook.com/jenniferzeng97/posts/984928241607815)这篇文章中,谈到了澳洲最大出版社的一位编辑,在收音机里听到我的采访时,立即跳起来去找她的老板,让出版社一定要拿下我的书的版权之事,这算不算改变了“事业”及人生前途呢?也算吧。

这也全靠我能用英文把事情讲到让那位编辑跳起来就去找老板的程度。如果不会讲英文,或者是讲的不是那么很到位,这些也不可能发生的。

说到这里,觉得真的要感谢当初那位建议我们拿一半时间来学英文的学姐啊。还好我“盲目”地听了她的话。

现在想想真是那么回事,自打我离开北大后,一天也没干过专业,专业知识几乎一点也没用上过,现在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相反,今天我能在这里“显摆”及“卖弄”的,也只有一点点学英文的心得了,不是吗?

其实不是为了“显摆”或“卖弄”啊,是因为现如今大家都喜欢看励志故事,就算给大家励励志,了解了解学英文带来的“好处”,帮助大家加强一下学英文的决心吧!@

──转自作者博客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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