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杀淫官案
应该去看看中国的统计数据,看看最近30年来有多少反贪运动,最后腐败是不是愈来愈严重?从陈希同到陈良宇,数额是不是愈来愈大,级别是不是愈来愈高?
中共在这5、60年所积累的罪恶,远远超过了中外对中华民族种种伤害的总和还要多,而六四这件事的确是把中共铁板钉钉,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有关采用击毙的方式,实际上还是用暴力的行为来阻止暴力,根源没有消除,不公的根源没有消除,暴力的温床继续存在,就很可能出现更大、更严重的暴力事件。所以民众讲陈胜吴广这样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
多一个人看《九评》,他理解到《九评》的意义的时候,在下一次瓮安事件的时候,他可能会站出来,这就是他非常重要的意义,这对于解体共产党,加速共产党的解体,起了非常大的作用。
邓玉娇到底是在哪处世外桃源享受一天长4两肉的幸福生活,巴东网的独家新闻讳莫如深。对此,真正爱邓玉娇的外公外婆肯定不知道,主演亲情戏的爷爷同志,奶奶同志,姑姑同志,妈妈同志,充当道具的邓玉娇本人,充当群众的记者同志,也很可能不知道,毕竟,现在是信息时代,要想对公众保守秘密,保密措施得非常严格才行,保险的做法,该是只有作为编导的巴东当局知道,这个只要有点拍戏常识...
不论如何处理邓玉姣,中共最终都将是输家,并可能引起星火燎原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唐代苦吟诗人贾岛“推敲”的典故流传千古,他在推敲自己的诗句时也绝对想不到几百年后的今天,巴东警方在推敲上下的功夫会有如此之深。贾岛的“推敲”不过是文人的一个雅事,供人赏玩而已,巴东警方在“推敲”邓玉娇案时,从“按倒”到“推坐”,再到“推搡”,硬是把一个强奸案变成了一个故意杀人案,于是强奸案的受害者也就变成了故意杀人案的作案者。这也算是推敲典故的与时俱进吧。
当局在民意的巨大压力下,留下“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的尾巴,是为了震慑敢于奋起抗暴的民众。毕竟,不是每起抗暴案件都能像邓玉娇这样引起全国关注,抗暴的原因更是千差万别,绝非反击“猥亵、侮辱”一种而已。
举国瞩目的邓玉娇案以“有罪免罚”从轻从快审结,国人欢呼网上舆论的胜利,海外传媒则说离司法公正更远,看似互相矛盾,其实说的都对,都是指中国大陆司法的现 睿□牟煌嵌扔^察自然会有不同的结论。
几乎发生在同一个周末,6月20日左右,两“湖”各出演了一场警民争抢尸体的街头“活报剧”。湖南邵东县出动400~500武警,人人配备钢盔盾牌还持有几支冲锋枪于6月21日晨4时许,在锦绣佳苑小区抢得一具尸体。输的一方是一小群平头百姓,跌坐在地,呼天抢地地哭喊著。
邓玉娇手刃淫官的案件已演变成一场席卷中国的事件,是自二十年前六四学生运动以来最强大的民意怒潮。此案成为聚焦的亮点,不仅在于显现一个农村女孩在物欲横流中做到了“威武不屈,富贵不淫”,全国民众赞誉邓玉娇是“中华烈女”,甚至中共控制的媒体也一面倒地谴责中共司法的黑暗。
这些都表明说,邓玉娇个人虽然在这个案件上,没有在法庭上受到贪官污吏的惩罚,但是每个中国的公民已经受到迫害,或者每个公民可能都还会继续受到来自非法的、恶势力掌握权力的,包括用黑社会的方式,包括假借司法形式的这种迫害。
邓玉娇案一审判决下来后,就有网友明确指出,邓玉娇案远未结束。从目前透露出来的情况看,邓玉娇的失踪,更佐证了这一说法。回顾整个案情,再看玉娇案的走向,已经能够完全清晰的看出邓玉娇被患精神病的必然了。
闻名全国的“邓玉娇杀淫官”案从最初的故意杀人罪到如今的免于处罚,很多人认为这是全国人民抗暴的一种胜利,但也有人认为是中共的权宜之计。
随着网络的发展,在争取我们自己权利的过程中,网民越来越理性和成熟,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我认为网络是个比较好的民主训练场所,经过不断的培养,必然会给中国带来更多有实际操作经验和心智训练的民众,从而给中国社会产生更加良好的影响。
邓玉娇一刀,立斩邓贵大,野三关大捷,廉顽立懦,大长人民志气。再来,贵党不答应了,要以“有罪免罚”来缩小影响,来“万方皆罪,唯党无辜”了。不过,我也不答应,要放大视野来看了。
中国的百姓们,要么你们也去当官也去当老板寻靠山,要么就不要生女孩子了,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的话,那么就打-倒-共产党,解放全中国!只有灭了共匪,女孩才会有安全!
近年来,"举国"这两个字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大陆政治术语中。"举国一致","举国体制","举国上下"等等层出不穷,以显示在中南海的领导下万众一心的和谐局面。但这个官方的"举国"越来越受到来自民间的"举国"的挑战。去年上海的杨佳袭警案就是一个被官方的"举国"排斥在外但却是民间"举国"关注的焦点。今年的的邓玉娇案更是一个民间万众关注的政治事件。
北京刘晓原律师在其博文《对邓玉娇“有罪免罚”判决的看法》中写道,一起全国广泛关注的案件,竟然当庭作出判决——“有罪免罚”,可想而知都是事先已经定好了。法院作出的是免除处罚判决,这个判决的前提是邓玉娇有罪,即法院认定的故意伤害罪。这就是在利用法律官官相护。
马勒戈壁国有一辽阔的大草原。多少年来,草原上的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生活在那里。六十年前,有一群狼、狈、鹰、犬、河蟹、蛤蟆等动物从西方来到了这里,强行霸占了大草原,并设立了动物管理局对草原上的动物进行管理。
中共伪法庭一审判处邓玉娇有罪,但免除处罚。如果没有其它意外的话,邓玉娇获得自由的日子应该不远了。但我们必须看到,邓玉娇一案到此远没有结束。
巴东烈女邓玉娇手刃淫官案尚未了解,又惊传央视美女主播方静因拒绝高官“潜规则 ”被诬为女间谍。与玉娇案类似,方静一案同样扑朔迷离,中共官方至今三缄其口,既没有证实方静涉案,也没有还她一个清白,在重重的疑云背后,一切都在黑暗中发生著,进行着。
今天忽闻一篇名为《专家鉴定显示邓玉娇有心智障碍》的文章.官方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有了结果,鉴定结论称: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句话太高了,可左可右,想判刑也有依据,不想判刑也可以,可以根据形势而定。如果网民太愤怒了,就不判或缓期或轻判;如果网民没声了,就判个十年。
跟大多数人一样,本人深信不是姿势特殊邓玉娇杀不了邓贵大,但从官方的通报来看,邓贵大跟黄德智只是推搡了邓玉娇,两人都属于好好地站着,没有任何姿势特殊的地方,本人实在是百思不得其解,一名弱女子怎么可能把推搡她的两个大男人刺上五六刀,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惊人“战果”?为此,本人特通过周公找到了精神病学权威孙东东教授。孙东东教授对我的疑惑胸有成竹,他告诉我,其实问题很简...
巴东邓玉娇事件已经成为无可回避无从遮掩的公共事件。近日在网上看到不知何方高人创作的山东快书《邓玉娇手刃色狼》,不免胸中如潮涌动,引前后数段于此:
发生在湖北省巴东县的烈女手刃淫官案,案情极具象征意义,象征了被污染、破坏而严重失衡的中国社会生态。
公元2009年五月,“抗日女英雄”邓玉娇手刃“日寇”,中华大地从此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抗日”运动。本次“抗日”运动初期,凭借互联网的巨大作用,全国人民的“抗日”救亡斗争展现了惊人的能量,一举击溃了“日军”地方部队的围追堵截,沉重打击了“日寇”不可一世的嚣张气焰,大长我中国人民的威风和志气。
我们都知道,自然法高于成文法,不管那成文法是别人制订的,还是自己制订的,一旦与自然法相抵触就不过是一纸空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认知,这世上才会有陪审团制度这种东西。但请记住两点:一、公民社会的自然法是正义良知,等级社会的自然法是丛林法则,或曰潜规则;二、公民社会的陪审团来自基层,等级社会的陪审团来自高层。
三个代表走进娱乐中心,大喊:“小妹,快来特殊服务!” 修脚刀:对不起老爷,我只会修脚,不会特殊服务。 某个代表大怒,拿出一叠钱,用钱使劲煽修脚刀的嘴巴:“先进生产力抽死你。” 另一代表上来,将修脚刀按在沙发上,压上去:“先进文化压死你。” 修脚刀刚推开这个代表,第三个又压了上来:“代表人民弄死你。” 眼看身体要被代表...
5.10邓玉娇案反映出中国当下社会女性的生存危机,女性的自由、尊严和人权不容侵犯!在此,女性艺术研究中心、女性艺术博物馆和女性艺术社团联合倡议:成立邓玉娇案女界声援团,作为邓玉娇案公民后援团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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