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影响世界的思想家,他们同时也是顶尖的文学家,例如法国思想家沙特,196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却拒绝领奖,晚年时才透露他拒领奖的原因,是不满诺贝尔文学奖将作家和文学分等级。
过去我在批改学生的文字作品时,大多采用开放的方式,尽量使用引导,而非直接指导学生某句怎么改,例如告诉学生:“这篇文章,你觉得还有怎样更好的方式可以呈现你所感受的一切,以及想传达给读者的画面感与律动感?”如果学生有好的文字作品,我会选择帮他投稿校内、外文学奖比赛,若是学生获奖一来可增加学生的成就感,二来奖获的荣誉也可鼓励学生养成不断创作的习惯。
透过指导学生写作的教学经验,我从与学生的教学互动中领略到一个重要的概念:对所有学生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自尊”。如同普世人权(Human Right)要守护的核心三大基本价值一般,人性尊严、自由、平等,人性尊严的重要性是排在第一位的。学生也是人,自然最需要的便是“被尊重的感受”。据我的观察,往往对创作很有兴趣的学生,他们感知周遭的能力也较强,亦敏于感受到一般人感受不到的感觉(或许可以称为敏感,但现代人使用敏感这个字词大多用于负向)。
因此,面对拥有创作长才的学生或对创作感兴趣的孩子,更要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对于他们的尊重,也让学生真实感知到:“老师看到你的才华了,老师很尊重也佩服,老师会慢慢引导你的写作才华。如果你的才能大于老师,老师也会引介你认识更多能指导你写作的老师们。”让所有有志于写作的同学有充分的被尊重感。
回到法国思想家沙特的理念,认为不应将作家和文学划分等级,我也常问自己:个人文学创作真的可以被修改吗?这样修改会不会改变了学生原有的独创性?我有资格可以帮学生划分等级吗?我想,不同的写作方式,其实是在书写不同的人生,试问我们可以用等级来分类与架构许多不同生命样态的人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