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来探讨老子道的方法论是否可能的问题。笛卡儿说过一句很流行的话,叫做“我思,故我在”。老子要悟道之人无为(无欲)、无思,要“绝圣弃智”(《道德经》19章267页),“复归于婴儿”(老子《道德经》28章268页)。这就是说,老子的道与笛卡儿的话是反其道而行之的。我们在此提出一个设问:我不思,我在吗?
我们很难想像,一个人若停止了思想,没有了意识,这个人还存在吗?
首先,我不思,就有两种情况发生:一是我不知道我是否存在,因为我已没有感知。这就是说,主观上我是不存在的,因为没有了“我思”;二是客观上我是存在的。尽管我不思、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但我这个人,还是实实在在存在这个世界上。
其次,以“自我”与“非我”的辩证关系来讲,我不思,我就不成为“自我”,而是一个“非我”。我没有意识到我是否存在,我与其他物一样,就像一块石头,或像一具僵尸,摆在那里,我不能肯定我在,也不能否定我在。我是“非我”,只由他人来判断我是否存在,我不能判断我自己,因为我不思。实际上,我是存在的。
我从娘胎生下来,我就是我,我生活着,不管我思不思,我存在在这个世界上。那婴儿不思,你能否定他的存在吗?那些高山、平原、大海、湖泊,你能否定它的存在吗?笛卡儿所谓的“我思,故我在”,他强调的是这个“思”字,即主观自我意识的存在。他是要有一个客体的对立面才能确立我——主体的存在的。没有主、客体的矛盾对立,我这个思就不能成立。
我思无对像,无所执,我就无从思,这个主观意识就消失了,我就不成为我了。固笛卡儿这个“我思”,一定要有客体对象而思,无客体,主体也就无从显现,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缺一不可。
笛卡儿这个“我思”的论调,是以表像世界与主体意识割裂开来论证的。后来的存在主义者,如海德格、萨特都是在发挥这个“我思,故我在”的主观存在论。我不思,我是否就不存在了呢?这并不见得。
用辩证法反证,你思,你反而不存在。我们知道,人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是不能穷尽的。一是意识对物质的作用,二是意识对意识的作用,从而产生不断的“思”。人饿了就产生要食物的欲望,这是物质对意识的作用;别人骂了你,他的语言使你整天生气,是意识对意识的作用。另一种思,是你自己对自己意识的反思,如“我怎么会有这个想法”之类,这也是意识对意识的作用。人在生存活动时不断地思。
(待续)
(转载自黄花岗杂志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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