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賓遜漂流記(39)

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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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對這一發現並不感到滿足。現在,我勇氣倍增,好奇心也隨之增大。因此,我帶了我的奴隸星期五,準備到那邊看個究竟。我給了他一把刀,讓他拿在手裡,他自己又把弓箭背在背上–我已經瞭解到,他是一個出色的弓箭手。另外,我還叫他給我背一支槍,而我自己則背了兩支槍。這樣武裝好之後,我們就向那些野人昨天聚集過的地方出發了,因為我很想獲得有關那些野人充分的情報。一到那裡,呈現在我面前的是一起慘絕人寰的景象,我血管裡的血不由得都冰冷了,連心臟也停止了跳動。那真是一幅可怕的景象,至少對我而言實在慘不忍睹,可是對星期五來說,根本不當一回事。那兒遍地都是死人骨頭和人肉,鮮血染紅了土地;那大片大片的人肉,有的吃了一半,有的砍爛了,有的燒焦了,東一塊西一塊的,一片狼藉。總之,到處都是他們戰勝敵人之後舉行人肉宴的痕跡。我看到一共有三個骷髏,五隻人手,三四根腿骨和腳骨,還有不少人體的其他部分。星期五用手勢告訴我,他們一共帶來了四個俘虜來這兒舉行人肉宴,三個已經吃掉了。他是第四個。說到這裡,他還指了指自己。他又告訴我,那些野人與他們的部族的新王發生了一次激烈的戰爭,而他自己是新王的臣員。他們這一邊也抓了大批俘虜;這些俘虜被帶到不同的地方殺掉吃了,就像那些野人把他們帶到這兒殺了吃掉一樣。

  我讓星期五把所有的骷髏、人骨和人肉以及那些野人吃剩下來的東西收集在一起,堆成一堆,然後點上火把它們通通燒成灰燼。我發現星期五對那些人肉仍垂涎欲滴,不改他吃人的天性。但我明顯地表現出對吃人肉的事極端憎惡,不要說看到這種事,甚至連想都不願想。我還設法讓他明白,如果他敢再吃一口人肉,我就把他殺了,這才使他不敢有所表示。

  辦完這件事後,我們就回到城堡裡去了。一到那裡,我就開始為星期五的穿著忙碌起來。首先,我給了他一條麻紗短褲。這條短褲是我從那條失事船上死去的炮手箱子裡找出來的。這件事我前面已提到過了。短褲略改一下,剛剛合他的身。然後,我又用羊皮給他做了件背心。我盡我所能縫製這件背心。應該說,我現在的裁縫手藝已相當不錯了。另外,我又給了他一頂兔皮帽子,戴起來挺方便,樣子也很時髦。現在,他的這身穿戴也還過得去了。他看到自己和主人幾乎穿得一樣好,心裡十分高興。說句實話,開始他剛穿上這些衣服時,深感行動不便;不但褲子穿起來感到很彆扭,而且,背心的袖筒磨痛了他的肩膀和胳肢窩。後來我把那使他難受的地方略微放寬了一些,再加上對穿衣服也感到慢慢習慣了,他就喜歡上他的衣著了。

  回到家裡第二天,我就考慮怎樣安置星期五的問題。我又要讓他住得好,又要保證自己絕對安全。為此,我在兩道圍牆之間的空地上,給他搭了一個小小的帳篷,也就是說,這小帳篷搭在內牆之外,外牆之內。在內牆上本來就有一個入口通進山洞。因此,我在入口處做了個門櫃和一扇木板門。門是從裡面開的。一到晚上,我就把門從裡面閂上,同時把梯子也收了進來。這樣,如果星期五想通過內牆來到我身邊,就必然會弄出許多聲響,也就一定會把我驚醒。因為我在內牆和巖壁之間用長木條作椽子搭了一個屋頂,把我的帳篷完全遮蓋了起來。椽子上又橫搭了許多小木條,上面蓋了一層厚厚的、像蘆葦一樣結實的稻草。在我用梯子爬進爬出的地方,又裝了一個後門。從外面把門打開,是絕對不可能的,這樣做,活門就會自動落下來,從而發出很大的聲響。此外,我每夜都把武器放在身邊,以備不時之需。

  其實,對星期五,我根本用不著採取任何防範措施。任何其他人都不可能有像星期五這樣忠誠老實、聽話可愛的僕人。他沒有脾氣,性格開朗,不懷鬼胎,對我又順從又熱心。

  他對我的感情,就像孩子對父親的感情,一往情深。我可以說,無論何時何地,他都寧願犧牲自己的生命來保護我。後來,他的許多表現都證明了這一點,並使我對此毫不懷疑。因此,我深信,對他我根本不用防備。

  這不由得使我經常想到,上帝對世事的安排,自有其天意,在其對自己所創造的萬物的治理中,一方面他剝奪了世界上許多生物的才幹和良知,另一方面,他照樣賦予他們與我們文明人同樣的能力,同樣的理性,同樣的感情,同樣的善心和責任感,也賦予他們同樣的嫉惡如仇的心理;他們與我們一樣知道感恩圖報,誠懇待人,忠貞不渝,相互為善。而且,當上帝給他們機會表現這些才幹和良知時,他們和我們一樣,立即把上帝賦予他們的才幹和良知發揮出來做各種好事,甚至可以說比我們自己發揮得更充分。對此,我不能不感到驚訝。同時,想到這些,我又感到有些悲哀,因為許多事實證明,我們文明人在發揮這些才幹和良知方面,反而顯得非常卑劣。儘管我們不僅有能力,而且,我們受到上帝的教誨,上帝的聖靈和上帝的語言的啟示,這使我們能有更深刻的認識。同時,我也感到奇怪,為什麼上帝不給這成千上百萬的生靈以同樣的教誨和啟示,使他們懂得贖罪的道理。我覺得,如果我以這可憐的野人作為判斷的依據,那麼,他們實在能比我們文明人做得更好。

  關於這些問題,我有時甚至會想過頭,以至冒犯了上帝的統治權,認為他對世事的安排欠公正,因為他把他的教誨賜予了一部分人,而不賜予另一部分人,但卻又要這兩部分人負起同樣的義務。但我終於打消了這種想法,並得出了以下的結論:第一,我們不知道上帝根據什麼神意和律法來給這些人定罪。上帝既然是神,他必然是無限神聖,無限公正的。假如上帝作出判決,不把他的教誨賜給這些人,那一定是因為他們違反了上帝的教誨;而上帝的判決,也是以他們的良心所承認的法則為標準的,雖然這些法則所依據的原則還沒有被我們瞭解。第二,上帝就像陶匠,我們都是陶匠手裡的陶土;沒有一樣陶器可以對陶匠說:「你為什麼把我做成這個樣子?」現在再來談談我的新夥伴吧。我對他非常滿意,並決定教會他做各種各樣的事情,使他成為我有用的助手,特別是要教會他說英語,並聽懂我說的話。他非常善於學習,尤其是學習時總是興致勃勃,勤勤懇懇;每當他聽懂了我的話,或是我聽懂了他的話,他就歡天喜地,十分高興。因此,與他談話對我來說實在是一件樂事。現在,我生活變得順心多了。

  我甚至對自己說,只要不再碰到那批食人生番,哪怕永遠不離開這個地方,我也不在乎。

  回到城堡兩三天之後,我覺得應該戒掉星期五那種可怕的吃相,尤其是要戒掉他吃人的習慣。為此,我想應該讓他嘗嘗別的肉類的味道。所以,一天早晨,我帶他到樹林裡去。

  我原來想從自己的羊圈裡選一隻小羊,把它殺了帶回家煮了吃。可是,走到半路上,我發現有一隻母羊躺在樹蔭下,身邊還有兩隻小羊坐在那兒。我一把扯住星期五,並對他說:「站住別動。」同時打手勢,叫他不要動。接著我舉起槍,開槍打死了一隻小羊。可憐的星期五上次曾看到我用槍打死了他的敵人,但當時他站在遠處,弄不清是怎麼回事,也想像不出我是怎樣把他的敵人打死的。可這一次他看到我開槍,著實吃驚不少;他渾身顫抖,簡直嚇呆了,差一點癱倒在地上。

  他既沒有去看我開槍射擊的那隻小羊,也沒有看到我已把小羊打死了,只顧扯開他自己的背心,在身上摸來摸去,看看自己有沒有受傷。原來他以為我要殺死他。他跑到我跟前,撲通一聲跪下來抱住我的雙腿,嘴裡嘰哩咕嚕說了不少話,我都不懂。但我不難明白他的意思,那就是求我不要殺他。

  我馬上想出辦法使他相信,我決不會傷害他。我一面用手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一面哈哈大笑,並用手指著那打死的小羊,叫他跑過去把它帶回來。他馬上跑過去了。他在那裡查看小山羊是怎樣被打死的,並感到百思不得其解。這時我趁此機會重新把槍裝上了子彈。不久,我看見一隻大鳥,樣子像一隻蒼鷹,正落在我射程內的一棵樹上。為了讓星期五稍稍明白我是怎樣開槍的,就叫他來到我跟前。我用手指了指那隻鳥–現在我看清了,其實那是一隻鸚鵡,而我原先把它當作蒼鷹了。我剛才說了,我用手指了指那隻鸚鵡,又指了指自己的槍和鸚鵡身子底下的地方,意思是說,我要開槍把那隻鳥打下來。於是,我開了槍了,並叫他仔細看好。他立即看到那鸚鵡掉了下來。他再次嚇得站在那裡呆住了,儘管我事先已把事情給他交待清楚了。尤其使他感到驚訝的是,他沒有看到我事先把彈藥裝到槍裡去,因此就以為槍裡一定有什麼神奇的致命的東西,可以把人哪,鳥哪,野獸哪,以及遠遠近近的任何生物都殺死。他這種驚訝好久好久都不能消失。我相信,如果我讓他這樣下去,他一定會把我和我的槍當神一樣來崇拜呢!至於那支槍,事後好幾天,他連碰都不敢碰它,還經常一個人嘮嘮叨叨地跟它說話談天,彷彿槍會回答他似的。後來我才從他口裡知道,他是在祈求那支槍不要殺害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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