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在大法中的正信

一個重生者的傳奇--《疾風勁草》(18)

第二章 酷刑與虐殺
鐘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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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酷刑與虐殺

遭遇特務

流離失所期間,我在外面租房,暫住在成都市光榮西路市場公寓6樓22號。2002年12月9日,我又遭非法綁架。事情是這樣的:下午2:30左右我從火車北站發貨回暫住房,發現一位身背挎包、坐在車棚門口的小伙子有些面熟,我以為是修煉前在股市上見過面的熟人,也沒在意。我把自行車停放好,背上背包和提上我買的菜上樓。他跟在我後面也上來了。我覺得有點不對勁,就把菜放在地上繫鞋帶讓他先走,他仍站在我的後面不走,於是我邊走邊發正念,他一直在後面跟著。

跟到六樓時,我站著讓他。他叫我把房門打開。我說:「我又不認識你,憑甚麼開門。」他立即將手伸進衣兜掏出警官證,緊接著,他一個掃腿把我絆倒在地,並將我雙手反背上拉,並用一隻腿跪在我的背上。我大聲喊:「邪惡抓好人了!」這時,從樓下上來了很多的警察,他們很快搶過我的鑰匙,我又大聲喊:「門打不開。」但是他們費了好大一番功夫還是把門打開了。室內一位絕食三個月,剛回家不到一星期的同修也遭綁架。

他們把我雙手往後背向上拉,再用繩子綁住,摔在客廳冰冷的水泥板上,再用繩子綁住雙腳。警察張智用一寸寬的封口膠布繞頭幾圈,將我的嘴纏繞封住,再用黑塑料袋把頭罩住,幾個警察強行把我抬下六樓,像扔麻袋一樣把我丟進警車,拉到光榮小區派出所。一個警察兇狠地搧了我耳光後,又把我甩在地上。我全身都是泥灰,整個臉與撿炭灰的沒甚麼兩樣……過了一小時左右又把我轉至白芙蓉賓館4樓,非法監禁。

正念的威力

剛到白芙蓉賓館,610的一行人對警察說:「窗台這個地方很不安全,外面臨街。千萬要注意,別讓她從這裏跳出去。」

在賓館4樓的一個房間裏,他們用手銬把我銬在椅子上。光榮小區派出所的警察們24小時輪流監視,不准我睡覺。

我請師父加持並發出正念:為了大法的資料點不再被破壞,為了更多的同修的安全,為了更多的人能了解法輪功的真象,無論如何我也得出去,把抓我的特務揭露出來,絕不能讓他再繼續幹壞事。

為了讓我回答他們的問題,警察謝寒生(男,30歲左右)用拳頭暴打我。他手打累了用腳猛踢;腳踢累了,再用改刀把使勁敲打我的手背;還覺得不過癮,又把我的鞋脫下來,用鞋跟狠毒的打我。他邊打邊罵:「說不說?說不說?不說就打死你,打死算自殺,直接火化,你…你…你究竟說不說?」見我仍不開口,又繼續惡言謾罵,攻擊我的師父。打得我全身青一塊紫一塊,連上廁所都只好扶著牆邊,更無法直腰。

那時候師父還沒有發表《正念制止行惡》的經文,但我知道大法弟子不應該被邪惡如此迫害。我請師父加持,發正念清除謝寒生背後的一切邪惡因素,把所有的疼痛轉到謝寒生身上去。在正念的作用下,可能他感覺到了疼痛,所以不斷的變換著打我的姿勢,半天內便制止了他的暴行。最後他看見我就躲,警察叫他進來吃水果,他拿著就走,根本不敢正眼看我。

想到師父在《秋風涼》中寫的法:「邪惡之徒慢猖狂 天地復明下沸湯 拳腳難使人心動 狂風引來秋更涼」我清楚惡徒必將遭到應有的懲罰。

死去活來

由於我當天又來月經,便請年輕女警察蔡瓊去幫我買衛生巾,到時從警察抄家時抄走我的3000元錢中扣除。蔡瓊買來後,讓我說出姓名、地址、家裏所有資料的來路、去路後再給我用,我堅決不配合,她就不給我用,致使我的所有褲子都被血浸透了,無法見人。最後她見我始終不開口,才把衛生巾給我用。

警察長期把我銬在椅子上,從不准我睡覺。只要一閉眼,警察就會無情的用冷水潑。實習警察胖娃(瀘州人)用上鞋器(打人的專用工具,硬塑料做的約兩寸寬,一尺長左右)狠毒地打我,用煙熏我的鼻孔,用酒潑我的臉。我眼睛被酒辣得淚水直流。胖警察臨回瀘州前對其他警察說:「她一旦妥協立即給我打電話,我等著這個好消息,我就不信看她能夠堅持多久。」

輪到警察旦學軍值班,我仍然堅持給警察講真象。他說:「我們不讓你睡覺的目地,就是要消毀你的意志。」我說:「你們這樣對我是徒勞的,不起任何作用。」他指使實習警察彥露和國慶兩人想方設法輪番折磨我。在絕食絕水五天,再加上他們三人輪番通宵折磨後,我已出現精神恍惚。那幾天我腦中只是偶爾想起經文《正念正行》:「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大多數時候都在給警察講真象和發正念,腦子很少休息,也沒怎麼背法。恍惚中,我發現室內的所有家具都和我家裏的一樣,我已經分不清東南西北了。我想:再這樣下去絕對不行了,便橫下一條心閉著眼睡覺。

這時,他們像瘋了一般輪番搖晃我,用帶水的毛巾使勁抽打我的頭部、臉部、又用冷水從我的頭上潑下來(當時是12月份)。我只聽見警察旦學軍命令道:「搖、再搖、使勁搖,端一盆冷水來,再去端,接著端起來喔,使勁整,看她清不清醒。」接下來我只聽見他們忙碌的腳步聲、水潑在我身上、頭上的聲音,帶水毛巾打我時發出的啪啪聲,他們大聲喘著粗氣的聲音。再後來我甚麼都不知道了,已經昏死過去了。

我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才被冷醒。醒來後發現全身沒有一個地方是乾的,甚至連手腕都被紅毛衣褪色染紅了。早上來接班的女警察見狀後,還破口大罵。

晚上,警察李科(音)送來了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我堅決否定這一切。有個當官模樣的警察問我:「鐘芳瓊,你怎麼想的說出來。」我直截了當的告訴他:「我想回家。」氣得他咬牙切齒,暴跳如雷:「問你那麼多你不說,還想回家,今晚該我值班,再好好收拾你,有你好日子過,你等著。」我發出正念:「你說了不算,我今天就是要走出去,後來那位警察沒有來接班。」

我發正念請師父幫助,無論如何我也不能再繼續被迫害。經過長時間的堅定發正念,我右手的手銬脫掉了,過一會兒左手的手銬也脫掉了,我等機會出去。

凌晨5點鐘警察換班了,實習警察國慶接班。我堅持發正念,讓兩個警察熟睡。大約7點多鐘他們終於睡著了。我想:這時打開房門出去恐怕開門的聲音會驚醒他們,況且我的鞋還在房間的另一端的窗台下面,我覺得跳樓出去的希望大一些,以為可以走脫,於是就扶著牆邊,彎腰走過房間,穿上鞋,爬上窗台,毫不猶豫的縱身跳下四樓。冥冥中我聽見有人喊:「掐人中嘛!」後來就不省人事。

約下午5點多鐘,我甦醒過來,見自己躺在汽車裏。車裏有警察守著,但並沒有對我進行任何救治措施。難道跳樓之後,從早上8點到下午5點近9個小時,我一直待在車裏?難道他們想等我斷氣後秘密火化算了?誰知道我又醒了,他們才不得不在下午6點左右將我送到一家醫院。

由於傷勢太重醫院不收,他們才把我送到一環路西三段骨傷醫院住院部11床。後來聽實習警察說:是圍觀群眾撥打120,才把我送到醫院的。

百苦一齊降

骨傷醫院檢查結果是:盆骨三角區骨折,右腿骨折,左腳摔傷,且下身癱瘓。醫院楊主任說:「你肚子裏已淌滿了血,要做手術。」我說:「我不做手術,我沒有錢。」楊主任說:「你是在押期間出的事,警察已交2萬元錢。」我想這都是人民的血汗錢啊!後來手術麻醉師說:「手術有危險,不能做。」結果一直沒做。

在醫院裏,除了給他們講真象外就是發正念,背法的時間也很少。每當發現一個人走進我的病房,無論他進來幹甚麼(都是針對我來的),我都會立即針對他發正念,每當他們拿來液體給我輸液時,我都會發出正念:所有的藥物對我都無效,弟子堅決不承受,請師尊加持,把所有的藥物打出去讓迫害我的所有惡人、惡警和邪惡的舊勢力承受。結果藥物一直對我不起作用。

一次他們用藥給我敷腿時,反而把腿給我敷出了一個洞,而且化膿,他們再也不敢敷藥了。至今我的右腿膝蓋下面還留下了大拇指粗的記號。又有一次,楊主任說:「別的病人輸了這種藥物都會長胖,她怎麼輸了以後就沒有反應呢?」

我還是堅持給有緣人講真象。一次,我給監視我的工作人員講電視上、報紙上報導的法輪功事例都是假的,不要輕信謠言,這樣對你不好。他直截了當的告訴我說:「現在的新聞只有年月日才是真的。」

每天仍然由光榮小區派出所的警察們輪流監視我,24小時把我綁在床上。為了抵制對我的繼續迫害,我又在醫院絕食、絕水24天。給我灌鼻食的管子一直插在我的胃裏很難受,後來我發正念:請師尊加持,弟子堅決不承受這種迫害。在正念的作用下,守我的人就說:「你身上臭得難聞。」醫生護士接近我,也覺得太臭。後來,警察才同意我用毛巾擦身,我才把管子拔掉,我看見從胃裏拔出來的管子已變成黑色。這時護士對我說:「你要吃飯才行,如再絕食就繼續插管子灌你。」我發正念:你說了不算。她見我仍絕食又找來醫生,想讓醫生繼續插管來迫害我,醫生卻說:「她的胃早已萎縮,插管子有危險,不能插了。」

此時,我已瘦得皮包骨,整個人已變了形。原本110斤左右的體重最多還剩下60斤。全身(包括臉部)脫皮;雙唇乾裂,起硬殼;雙腿發紫,腫得無法穿褲子;由於長期平躺著不能翻身,致使雙腳後跟潰爛、化膿。由於肌肉萎縮,輸液時根本找不到血管,甚至把手腕靜脈血管都割開了縫了三針也找不到。最後不得不把本在休元旦假的護士長通知來醫院,經過長時間的艱難尋找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根血管輸液後,再也不敢扒掉針頭,只好長期24小時維持著。

光榮小區派出所為了推卸責任,便通知金牛區610,610經過多人確認已無救了,才於2003年元月10日上午,由醫院的急救車和光榮小區派出所的警察用擔架把我抬回家。

回家時,我下半身早已完全癱瘓,根本無法自理。因在醫院裏使用導尿管導尿,再加上絕食又無大便,回家後開始進食,一時又解不出大、小便,尿把肚子脹得像氣球一樣整天都無法排出,疼痛難忍。十天、半個月都解不出大便,肚子脹痛,無法忍受,經常餵一小碗飯都會因為肚子脹痛而停下來好幾次。每次停下來,家人看見我痛苦的慘相和額頭疼出來的大汗,都會偷偷為我落淚。再加上長時間一個姿勢平躺著,我的背也疼痛得無法形容,雙腳後跟還在繼續化膿不見好轉……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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