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逃生記(13) 初識地獄——融入社會(下)

作者:葉光
北京逃生記(夏瓊芬/大紀元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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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社會(下)

韓哥聽上癮了,還讓我講,我又講了一個「限期破案」的例子。這是我進來前幾天,剛在《北京周刊》上看的:昆明一個戒毒所民警,叫杜培武,他老婆也是警察,他老婆和一個縣的公安局長在一輛警車裡被槍殺了。市裡限期一百天,必須破案!專案組沒線索,就懷疑杜培武情殺。因為杜培武夫婦和那個被殺的局長都是同學,所以他老婆有可能跟那局長私通——這麼一猜,就把杜培武抓了。不承認就打,什麼刑具都使。姓杜的挺了兩個月,實在挺不過去了。作為警察他明白,不打出來不算完,打死也能弄他個畏罪自殺,也算破了案了!他就按專案組的意思編。招供了就轉到看守所,看守所不收,傷太重怕死了,後來市裡發話才收監。看守所按正常手續給傷處拍照,怕自己擔責任。杜培武留了個心眼兒,把他血衣藏起來了。

他們聽入迷了。不少人低著頭,好像怕看電視一走神兒,少聽到一個細節。這個案子可是每一個犯人的借鑒啊!

我繼續講:「破案了,市局、派出所開慶功會,姓杜的在裡邊是手銬腳鐐過日子。頭仨月根本不讓請律師!案子到了檢察院,翻供沒人理!開庭是冬天,他偷偷把血衣藏在腰裡,要不然不讓他帶!在法庭上,他抽出來血衣,說刑訊逼供,屈打成招。還說:看守所有他受傷的照片。檢察院可上火了,調檔案吧。結果看守所說:『好像有這麼回事兒,但是照片找不著了!』」

「真你媽不是玩藝兒!」唐山人咬牙切齒地罵道。

我繼續說:「法院審判的時候,雙方對質那相當經典:

「第一條:公訴人說杜培武有犯罪動機,是情殺。他老婆和那局長通姦,證據是:杜培武家的電話,有不少是他老婆往那局長那個縣打的,足以認定。

「杜培武說:『我們家的電話是分機,查不出來往哪兒打電話呀?不能把總機往那縣打的電話都記成我老婆打的!我還打過哪!』

「法院認定,杜培武狡辯,公訴人的有效。」

大家都給氣樂了。

我又說:「第二條:公訴人說杜培武袖子上有開槍後的火藥殘留,這是殺人證據。律師拿出十多份證據,證明杜培武有十幾次射擊訓練,當然袖口有火藥殘留,警服近期也沒洗。法院說證據很好補造,不予採信。

「第三條:公訴人說殺人的車裡的剎車上的泥,和杜培武襪子的氣味一樣。大家一看鑒定結果:兩條警犬鑒定過,只有一條警犬鑒定氣味兒一樣,好,有一樣的就行!」

「律師說:案發後兩個月警犬才鑒定,怎麼還能聞出來呢?還有一條狗沒聞出來呢!

「法院說:那狗連味兒都聞不出來,能是好狗嗎?」

大家又給逗樂了。

「律師說:刑訊逼供的血衣,傷都在,刑訊逼供無效。法院說:看守所誰不挨打?沒有照片,你不能冤枉專案組!

「律師說:杜培武案發的時候不在現場,有戒毒所的人看見過他,拿出證詞來,法官一看,說:這吸毒的人也能做證?無效!

「律師說:戒毒所有個警察也能證明杜培武不在現場。法院問檢察院的:那是他同案哪?抓了嗎?嚇得律師不敢提了。

「律師說:口供上說在車上槍殺,車上都沒血,怎麼能在車上槍殺?槍也沒有,子彈也對不上,怎麼能定殺人?法官說:他就不說槍在哪兒,他就說在車上殺的,你賴誰啊?誰讓他簽字畫押啦?

「律師說:杜培武兩口子感情很好,出不少證據來。法院說:感情好,他老婆還給那個局長打那麼多電話?!」

大家笑罵起來。

「結果怎麼判?律師的辯護不予採信!死刑!」

一下炸了,犯人紛紛開罵。

「都給我歇×,聽老美講!」

韓哥平息了騷亂,我接著講道:「這傢伙不服,上訴。二審的時候,上邊一看,這口供一看就是編的,幾乎沒有一樣對得上的。有證詞沒證物——血衣也丟了!那個法官還算有點兒良心,改判死緩。」

韓哥問:「那麼大的案子,在警車上槍殺兩警察,還死緩?!」

我點點頭,「二零零零年夏天,昆明一個做案四年的殺人劫車團伙告破,團伙老大也是個警察!審訓的時候,『案屁』把杜培武頂罪的案子撂了!那把找不著的槍就在那個團伙老大的保險櫃裡,做案時間、地點、開槍的部位、角度都對上了。一上報——為這個案子平反都扯皮了一個月,都擇清了責任,總結完教訓才放人!春風化雨呀,黨給你平反了!」

大家一片唏噓。

我繼續講:「杜培武坐了二十六個月的牢,打得他走路都不利索了,出獄先住院。公、檢、法說給你官復原職,補償十萬塊錢私了。他不幹,上告,可是那些辦冤案的,從公安局到檢察院到法院,一個沒動,連個處分都沒有。他就上訪啊,告啊。開始還有人接待他,後來都沒人理他了。後來他找記者,發的這篇稿子。」

「稿子在雲南報紙剛登一天,馬上,雲南的媒體就查禁了,可是外省開始轉載。現在他還上訪呢!」[1]

唐山人道:「老美呀!這杜培武萬幸啊,他還沒給整死。我哥都死在這裡兒咧,我都知不道上哪兒告去呀!」

「『唐山』,停停停!」韓哥馬上打斷,「你的事兒管兒可囑咐了,不讓在這裡兒說。來來來,你放菸茅來吧,小武子,搓火兒!」

剛搓完火,沒抽一口,筒道鑰匙響了。他們迅速坐了回去。

一胖一瘦兩個警察停到了門口兒,胖子像狗一樣聞了幾下,瘦子厲聲道:「搓火兒哪?!」

小龍馬上過去:「劉所兒,你好!」

胖子說:「小龍!真肥了!」小龍笑著說:「我這做好準備。」

「我操!可別!咱好好聊聊去!」說著把小龍帶走了。看來他是怕小龍絕食。

又一次歷險,我膽子都快練出來了。韓哥問我:「美國有冤案嗎?」

我說:「我就知道一個,一個黑人被冤了三年牢,出來賠了他三百多萬美元。把他樂壞了,他說『我在外邊,一輩子也掙不來這麼多』!」

老陳問:「韓哥,你說那個姓杜的能給他賠多少?」

韓哥說:「就算官司贏了,絕對賠不到十萬。」

「為什麼?」

韓哥說:「黨得告訴社會:還是私了好!」

「經典!」我一挑大指。

韓哥問:「你們知道那個處女嫖娼案賠了多少?」

這太新鮮了!

韓哥說:「麻旦旦,警察逼她承認賣淫,屈打成招。後來一鑒定她是處女,結果賠了她——七十四塊六毛六!不信你出去查,就今年的事兒,上報紙了!那個小丫頭聽見這個判決,當場暈菜!」

老陳說話了:「這警察就夠人道的啦,還他媽給他驗個處女,你還沒見過更黑的警察哪……」

簡直讓我不寒而慄!真是地獄啊!不對,地獄還講個理呀……

「鈴……」鈴聲響起。

「各號兒關電視!」大喇叭又發話了。

大家睡下,韓哥還想讓我講,看來我已經融入社會了。我還得提防夜審呢,就用「身體沒太恢復」,推脫了。

閉上眼睛陷入沉思,今天聊雖然都是別人的冤案,可我身邊的「唐山」已經被冤案砸著了,一點兒也不遙遠。我抽空得探探底兒。千萬不能讓冤案也扣我頭上。

過了老半天,小龍回來了。他樣子很高興。

他湊我耳兒邊說:「還沒睡?記住了,晚上提你,可千萬不能鑽圈套兒。他們不會打你,你有美國身分,又不是大案!就要(讓)見大使、見律師,不讓見就不留口供,見了律師再商量。」

這對我真是莫大的安慰。(本章完,全文待續)

[1] 我2001年7月下旬坐牢,不知道杜培武案後面的事。後來查到大陸官方報導:
1. 1998年4月20日,昆明市公安局民警王曉湘(杜培武妻)及石林縣公安局副局長王俊波被槍殺,屍體在警車上。
2. 1998年4月22日,杜培武被扣押。
3. 1998年7月2日,杜被屈打成招,開始刑事拘留。
4.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法一審判杜死刑。
5. 1999年10月20日,雲南省高法二審改判死緩。
6. 2000年6月,「民警楊天勇特大殺人劫車團伙案」告破,該團伙4年作案23起,殺19人,團伙供認了殺死王曉湘、王俊波的經過。
7. 2000年7月11日,雲南省高法改判杜培武無罪。
8. 2001年8月3日,昆明法院判處刑訊逼供者原政委秦伯聯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隊長寧興華1年零6個月緩刑2年——判緩刑不坐牢,等於沒判,而檢察院錯訴、法院錯判無任何責任!
9. 2001年10月,雲南省高法判定杜培武獲賠償9.11萬元,精神賠償被駁回。令人憤憤的是,我在查證這些案子時,竟然發現了一堆類似的冤案,有的被冤獄14年,還有幾個被屈打成招的人,在真凶現身前已經被槍斃。

本文由博大出版社 http://broadpressinc.com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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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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