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歷險記(18)

Huckleberry Finn
馬克.吐溫 Mark Tw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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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等我醒來,太陽已經老高了。我看,該是過了八點鐘了吧。我躺在草地上陰涼的樹蔭裡,一邊思量著,覺得身上已經歇過氣來了,挺舒服的,挺滿意的。透過樹蔭的一兩處空隙,我能見到陽光。不過,這裡到處是一棵棵巨大的樹木,一片陰森森的。有些地方,陽光透過樹葉,往下篩落,留下了地上幾處斑斑點點亮色。每當這些地方亮色搖曳,便知道有微風吹拂過。枝頭有幾隻松鼠,態度友好地對著我吱吱地叫著。

  我還是一味懶洋洋的,舒舒服服的,——還不想起身做早飯。是啊,我又打起了瞌睡。可是忽聽得河上遠處傳來重重的「轟」的一聲,我連忙爬了起來,支起一隻胳膊,仔細地傾聽。沒有多久,又傳來了一聲。我跳起身來,走出去,通過樹葉的空隙往外張望,但見遠處大河之上一團黑煙——大約是在渡口附近。渡船上擠滿了人,正往下游漂來。到了這一刻,我已懂得是怎麼一回事了。「轟」,我看到渡船一側噴出白煙。要知道,他們這是在河上放炮,指望我的屍體能浮到水面上來。

  我正餓極了,不過眼下可不是我生火的時刻,因為人家會望見煙的。所以我就坐下來,看著炮火冒的煙,聽著炮轟聲聲。大河河面有一英里寬,每到夏天早晨,一片好風光——這樣,看著人家忙著找尋我的屍體,委實是一種樂趣。只要我能有一口東西吃就好。嗯,我突然想起,人們往往把水銀灌到麵包圈裡,然後讓它們在水面上漂,因為它們往往對準了沉在下面的屍體漂去,一到那裡便停下來不動了。我自言自語:我得留心看著,看有沒有漂到我身邊來找我的麵包。要是有的話,定要給點顏色給它們看看。

  我移到了島上靠伊利諾斯州一邊的地方,看一看我的運氣究竟如何。事情倒並沒有叫我失望,一隻特大的麵包漂了過來,我靠了一根長棍子,幾乎把麵包撈到手了,只是腳一滑,它就漂向遠處了。當然,我是等在水流最靠近河岸的地方的——這個竅門我是精通的。可是不久又漂來了第二個,這一回啊,我可就旗開得勝啦。我撥開上面的塞子,把那一點兒水銀給抖了出來,就咬了一口。這可是「麵包房的麵包」——是供上等人吃的——可不是你們下等人吃的那種玉米麵包。

  我在樹蔭深處找到了一個絕好的去處,在那邊一根原木上一坐,一邊啃麵包,一邊看看那只渡船上的熱鬧,好不開懷。正是在這麼一個時刻,一個念頭湧上我的心頭。我對我自己說,據我現時推想起來,那寡婦或是牧師,或是別的什麼人,肯定做過禱告,但願這塊麵包會把我找到。如今它漂過來了,結果是如此這般,這已經毫無懷疑的餘地。其中畢竟有些什麼奧妙吧,這就是說,當寡婦或者牧師那樣的人做了禱告,結果卻在我身上便不靈驗,這其中必定有些什麼奧妙,我推想,大概必須是對路的人才靈,不然就不靈吧。

  我點起了煙斗,痛痛快快吸了一口,一邊繼續看望著。渡船還在順著水勢漂流。我心想,渡船漂過來的時候,我肯定能有機會看一看清楚,船上究竟是哪些人,因為渡船勢必會逼近麵包沉下的地方漂過去。渡船順水朝著我這個方向開來的時候,我把煙斗熄滅了,走到了我撈那塊麵包的地方,伏在一小片開闊地的岸邊一根木頭後邊。透過木頭椏叉的空隙,我能向外偷看到一切。

  渡船慢慢漂了過來,離岸很近了,只要架上一塊跳板,便能走到岸上來。幾乎全部人馬都在船上:爸爸,法官撒切爾,貝茜.撒切爾,喬.哈貝,還有湯姆.莎耶和他的老阿姨葆莉,還有西特和瑪麗等其他很多人。一個個都在談論暗殺的事,不過船長插話說:「注意了,注意了,水流在這兒離岸最近,說不定他給衝上了岸,在水邊矮樹叢裡給絆住了,至少是我但願如此。」

  我可不願如此哩。大夥兒便擠在一起,在船欄杆上探出身子,幾乎跟我臉對臉。他們一齊靜靜地站在那裡,聚精會神地察看著。我能把他們看得清清楚楚,不過他們就是看不見我。接著,船長忽然高聲喊:「站開」!一聲炮響,簡直就是在我面前放的,震得我耳朵都聾了,炮灰幾乎弄瞎了我的眼睛。我心想,這下子我可完了。要是他們放進幾顆子彈的話,我看他們這回準定能找到他們尋找的那具屍體。啊,謝天謝地,我沒有受傷。渡船繼續往上面漂去,到了島岬那邊就見不到了。

  我時不時聽到老遠傳來的炮聲,一個鐘點以後,就聽不見了。這個島有三英里長,我判斷,他們已到了島尾,便決定不找了。可事實上他們還是繼續找了一會兒的。他們從島尾往回轉,開足馬力,沿著密蘇里州一側的水道找,一路上偶爾也發了炮。我跑到了島的那一側去,看著動靜。船開到了島尖,他們便停止了炮轟,停靠在密蘇里州一邊的岸邊,紛紛回到鎮上各人的家裡去。

  到了這一刻,我知道一切平安無事了。不會再有人來尋找我了。我把獨木小舟上的物品取了出來,在密林深處搭了個小巧的營帳。我利用毯子搭了個帳篷,下面堆放了我那些物品,免得遭雨淋。我釣到了一條大鯰魚,用我的那把鋸子剖開了肚子。日落以前,我燒起了篝火,吃了晚飯。接著放了魚竿,好釣條魚以備明天的早餐。

  天黑了,我在營帳邊上抽著煙,心裡覺得挺滿意的。慢慢地又感到有點兒寂寞。我便在河岸上坐下,傾聽著流水沖刷河岸聲,數數天上的星星,數數從上游漂下來的木頭和木筏子,然後去睡覺。在寂寞的時候,這是消磨時間最好的辦法了。你不會老是這樣的,你很快就會習慣的。

  就這樣,三天三夜過去了。沒有什麼不一樣的——一切照舊。不過,到第二天,我走遍了全島,好好巡視了一番。我是一島之主啦,這島上一切全歸於我啦,不妨這麼個說法嘛。我得通曉這兒所有的一切啊。不過,話說回來,主要原因還是為了消磨時光。我找到了好多好多的楊莓,熟了的,最好的楊莓,還有青的野萄萄和青的草莓,還有青的黑莓子。這些不久都會熟透。依我看,你隨手可以摘來吃。

  好,我在密林深處轉悠,到後來,我估計已經離島尾不遠了。我隨身帶了槍的,不過我沒有打過什麼東西,只為了防身之用,只是想到了離家不遠處,打幾隻野味。就在這時,我差點兒踩在一條大蛇身上。這時,這條蛇正在青草和花叢中游過。我追過去,滿心想給它一槍。我正在向前飛跑,突然之間,我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燼,並且還在冒煙呢1。
  1諾頓版註:哈克發現篝火灰燼,乃富於戲劇性的細節,可與笛福《魯濱遜漂流記》第十一章發現腳印的細節先後媲美。

  我的這顆心啊,簡直要跳出來啦。我一刻也沒有停下來察看,馬上把槍上的扳機拉下來,踮著腳尖,偷偷往回縮,縮得越快越好。間或有時候放下腳步,在密密的一簇簇樹葉叢中停個片刻,仔細傾聽一下,可是我喘氣喘得這麼厲害,很難聽到別的聲音。一路之上,情況便是如此。要是看見一根枯樹樁,我便當作是一個人。要是我踩在了一根樹枝上面,踩斷了,我便覺得彷彿有人把我的喘氣砍成了兩半,我只剩了半口氣,而且是短的那半口氣。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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