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逸事:袁枚辦案掏腰包

作者:鄭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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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辦案掏腰包

相傳清代乾隆(1730–1795)年間,有個女詩人張宛玉,是一個以詩巧離俗夫的才女。

出身於松江平民之家的張宛玉,自幼喜歡吟詩作文,還寫得一手好字。十六歲那年,其父母貪財愛富,經巧舌媒婆介紹,把她嫁給淮北一個素不相識的惡商。這個人商販習氣頗重,行為卑瑣,品質低下,與女詩人極不相配。張宛玉實在忍受不了其夫的卑劣惡氣,乘其夫外出經商之際,逃到江寧縣親戚家中。丈夫發覺此事後,勃然大怒,認為有辱門庭,於是狀子告到山陰縣府。

當時,在江寧縣任知縣的正是頗負盛名的詩歌評論家袁枚(1716–1798)。袁知縣獲悉有女背夫私奔,立即差人四出緝拿。被拘來的張宛玉,據理力辯。申訴與惡夫性情不投,無法共同生活的經歷,義正辭嚴地申明:自己是逃避、反抗包辦婚姻,決非犯淫私奔。她還以詩表明自己的心志:

五湖深處素馨花,
誤入淮西俗客家。
偶遇江州白司馬,
敢將幽怨訴琵琶。

詩中,張宛玉自比「素馨花」,哀婉動人地訴說自己屈嫁惡商的楚痛心情。還借白居易《琵琶行》,暗喻自己是一位不幸的琵琶女,希望得到像白司馬那樣的好心人的同情。言簡意深,引出了袁枚的憐憫之心。袁枚知縣,為進一步試探該女子的詩才,就隨手指著一枝枯樹,要她以樹為題,賦詩一首。張宛玉沉吟片刻,揮筆寫道:

獨立空庭久,
朝朝向太陽。
何人能手植,
移作後庭芳?

以樹喻己,借樹明志,令袁枚心中暗暗佩服。後來,由袁枚出面,寫了一封信給山陰縣令,代張氏女子求情說:「才女嫁俗商;不稱,故釋其背逃之罪,且放歸矣。」臨別時,袁知縣還自掏腰包,親手贈了一些銀兩給張宛玉作為盤纏。張氏女子(即張宛玉)終以無罪釋放,返回故鄉。

據說,後來,她在該縣成了大名鼎鼎的女秀才。

「狀紙」妙「判書」奇鄭重

清代有位很有文才的縣官,他最厭惡冗文贅句。一寡婦也很有文才,在丈夫去世後欲再嫁,遭族親阻撓。為了求得縣官作主,她便根據縣官特性,寫了一張言簡意明的狀紙:

「夫亡妻少,翁壯叔大;瓜田李下,難避閒話。該嫁不該嫁?」

縣官接狀,拍案稱絕,當即揮毫,判下:「嫁!」@

責任編輯: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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