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明輝:定靜齋報話(五十七)

豈有此理——政府形象工程逼百姓埋單
殷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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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據2004年1月11日《成都晚報》以”政府形象工程逼百姓埋單”為題報道:”新聞提示:河北趙縣政府形象工程攤派給百姓埋單,因拒絕出資,趙縣石塔東路6戶居民的住宅或門臉的大門竟被貼上了封條:2004年1月7日,私自開封追究責任;蓋章單位是:趙縣縣城建設指揮部。

沒交費用 家門被封——1月9日上午,記者趕到趙縣石塔東路,一位居民告訴記者,由於縣城管局稱住戶們拖欠了”工程代建費”,1月7日中午時分,在長約八十米的一段石塔東路上,南北兩側6戶居民或是自家門臉或是住宅被貼上了封條。所謂的”工程代建費”,是指鋪設每戶門前便道地磚的費用。記者看到,現在這段路兩側街邊便道共長約一百七十多米,之前鋪的是普通地磚。2003年8月,縣城建局便來收過鋪設費,雖然大家都沒交,但街邊兩側仍被重新鋪設了地磚。從2003年10月開始,縣城建局又屢次派人來收取費用,標準是每平方米18元,以此標準,每戶居民按照門前面積要交納1000元–3000元不等的費用。對縣城建指揮部的此舉,被封商戶也頗有微辭,門臉前的便道屬公共用地,自己搞經營已經掏了包括工商、地稅在內的各項政府徵收稅費,為啥還要為公共用地的改建埋單?

形象工程 居民埋單——事後記者從趙縣城建局瞭解到,該縣縣政府的有關文件明確要求,沿街便道硬化工作由沿街各單位和個人負責。趙縣城建局一位姓劉的紀檢書記告訴記者,石塔東路這一段是趙縣的迎賓路,因此其便道改造是縣裡的形象工程,由於2003年9月石塔東路附近有重要活動,因此城建局在縣政府的要求下,由局裡墊資事先將這段路的便道更換了地磚,鋪設時使用了高標準的彩色地磚,由於在事先的催繳中居民們並未交納費用,縣城建局只能依據縣政府文件,按”誰家門前地誰出錢”的原則,向此段石塔東路改造所涉及的9戶居民再次催收’材料費’。目前已經有3戶交款,其餘未交款的6戶都是”釘子戶”。劉書記說,貼封條的單位是由城建、趙州鎮政府、公安、工商等多個部門聯合組成的’縣城建設指揮部’,為了公事需要,貼封條可以’製造些影響’。據燕趙都市報 ”

定靜齋主曰:”形象工程”是近年在大陸媒體上頻頻出現的一個新創詞,”形象工程”屬政府行為,同老百姓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或根本與老百姓無關。但是”形象工程”之於政府及具體運作該項工程的政府官員來說,關係可就大了。具體說來,”形象工程”是各級政府及政府官員向上級政府及上級政府官員展示”政績”討好賣乖的最佳渠道。下級官吏有了”政績”這塊敲門磚,其陞遷調動也就指日可待了。不但此也,”形象工程”還是各級官吏變換花樣招財進寶的黃金機會。從征地拆遷到工程竣工直至舉行開業典禮,直接參與該項工程的有關部門吏員皆如”菢雞婆打擺子(俗語,即瘧疾)——又撲又戰”而喧賓奪主,踴躍上前的。官吏的出鏡率遠遠高於承建該項工程的建築部門負責人。”形象工程”一擁而上,氾濫成災,各地官吏竟相攀比,比豪華、比亮點、比大、比新、比高,製造繁榮假象,透支地方財政,給子孫後代貽留無窮禍患。一言以蔽之,”形象工程”有弊無利,不得人心,且耗資奢靡,足以動搖國基,比”泥石流”、”土地沙化”、”蝗災”的危害更具有隱蔽性,不可不察焉。傳(《大學》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也。既然”形象工程”有著如此大如此多的危害,何以各地官吏仍要不顧輿情鋪張揚厲大興土木呢?答案只有一個:為陞官發財飛黃騰達作鋪墊也。河北省趙縣政府及其所屬的城建、公安、工商等多個部門聯合組成的”縣城建設指揮部”是一個臨時搭建起來的為地方長官”撈政績”服務的草台班子,其合法性值得質疑。可以毫不含糊地指出:這個不符民意的臨時機構完全是土皇帝推行土政策和濫施淫威,欺壓良民,施放毒氣彈的一個制高點。趙縣有關當局大搞”形象工程”的結果是地方長官撈了”油面子”、梳了”光光頭”,而老百姓卻遭了無妄之災。作為地方州牧,搞建設應當視財政多寡,量力而為,而不應該不顧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而大作擾民之舉。據《三國誌·魏志·衛凱傳》:”當今之務,宜君臣上下,並用籌策,計較府庫,量入為出”。這段名言簡直應該作為大陸各級官吏秉政的座右銘。以趙縣政情而論,財政恐亦不十分寬裕,完全沒有必要去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政府與人民的關係莫過於相安無事,治之至者也。趙縣政府為爭面子堂而皇之地搞所謂”政績工程”,而其財政又捉襟見肘,於是,只好利用權勢向百姓搞”硬性攤派”了。趙縣政府對依法捍衛自身合法權益的6戶居民的院宅無理貼上封條的政府行為是一種在大陸帶有普遍性質的”政府違法”事件。凡我國民,皆可拍案而起,”鳴鼓而攻之”!孟子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既然政府如此任意踐踏公民的權益,那麼,吾民亦完全有理由為捍衛自身權益而依法進行抗爭,這6戶和平居民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撕其封條,直指其非,而不得視為非法暗遭迫害也。至於劉書記所說:”貼封條的單位是由城建、趙州鎮政府、公安、工商等多個部門聯合組成的’縣城建設指揮部’,為了公事需要,貼封條可以’製造些影響'”的一段話,更屬醉人妄語,若論”製造些影響”,則就是劉大公僕這位法盲紀檢書記的說辭所產生的負面影響也。鳴呼!可不歎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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