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無長物》
王恭(1)從會稽還,王大(2)看之。見其坐六尺簟(音:店)(3),因語恭:「卿東來,故應有此物,可以一領(4)及我(5)。」恭無言。大去後,即舉所坐者送之;既無餘席,便坐薦(6)上。後大聞之,甚驚,曰:「吾本謂卿多,故求耳。」對曰:「丈人(7)不悉恭,恭作人無長物(8)。」
1.王恭:晉太原晉陽人,字孝伯。起家著作郎,歷丹陽尹中書令,出為五州都督前將軍,青、兗二州刺史。王恭不滿司馬道子專政,舉兵未果,敗死。
2.王大:晉王忱字元達,小字佛大。官至荊州刺史。
3.簟:竹席。
4.一領:一張。
5.及我:贈送給我。
6.薦:草蓆、草墊。
7.丈人:長老或老成的人。
8.長物:多餘的東西。
《焦飯遺母》
吳郡(1)陳遺,家至孝,母好食鐺(音:稱)號2)底焦飯。遺作郡主簿(3),恒裝一囊,每煮食,輒貯錄焦飯,歸以遺(音:位)(4)母,後值孫恩(5)賊出吳郡,袁府君(6)即日便征,遺已聚斂得數斗焦飯,未展歸家,遂帶以從軍,戰於滬瀆(7),敗,軍人潰散,逃走山澤,皆多饑死,遺獨以焦飯得活。時人以為純孝之報也。
1.吳郡:今江蘇吳縣。
2.鐺:古代一種有腳的鍋。
3.主簿:為漢代以來通用的官名,主管文書簿籍及印鑑。
4.遺:餽贈。
5.孫恩:一名靈秀,琅琊人。叔父泰,事五斗米道(道教),以謀反誅。恩逸逃海上,聚眾十萬,攻沒郡縣。後為臨海太守辛昺斬首送之。
6.袁府君:袁松山,陳郡人時為吳郡太守,為孫恩所害。
7.滬瀆:亦稱滬海,即今上海縣東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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