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隨筆:簡介德州的「山丘之鄉」

作者:謝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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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2月19日訊】咱們德州人一向被外州人譏為「好大喜功」,動不動就要「搞個最大的」,以達福(DFW)機場為例,剛建成時,它是全美國面積第一廣的機場(後來才發現,機場跑道居然座落在一個大型油氣田之上)。還有那牛仔足球館,是全美國座位最多的室內體育館等等。我想,諸如此類的「膨風」建築,都是德州佬為了「掩飾」咱們德州的「無景可賞」與「平淡無奇」而興建的。

達福區是當年在沙漠邊緣的一個貿易小站發展而成,西邊與德州的沙漠地區接壤,這種「鳥不下蛋」的風景怎麼可能有多美。不過就如同阿拉伯半島的沙漠地區,這兒也是油田遍布,屬美國最大的產油區之一,達福區與煉油廠林立的休士頓市,都是「吃油飯」──靠石油而興起的。也就是因為德州盛產石油,州政府稅賦充足,才讓德州居民得以免繳州所得稅。對我而言,我寧願忍受被人譏笑是住在「黃沙滾滾」的德州,因為荷包滿滿還是比較重要一些。

你也別忘記,德州雖然不以「風景」取勝,但是「風水」可不差,最近的一甲子,有28年是由德州佬當白宮主人的,他們是艾森豪(8年)、強森(6年)、老布希(4年)與小布希(8年)。哦,你說艾森豪總統不算?因為他自稱是堪薩斯州人。我的看法是,在哪兒出生就算是哪兒的人,艾森豪總統出生地是北德州的丹寧森鎮(Denison,一個邊境小城),它就座落在七十五號公路上,離奧克拉荷馬州只隔了一條紅河(Red River)而已。不過艾森豪總統兩歲左右就隨家人搬到堪薩斯州,確實是在那兒成長的。

地廣人稀是沙漠特色,德州氣候又特別乾燥,所以洛克希德馬丁(原名通用動力)飛機製造廠才會選擇在沃思堡(Fort Worth)西區設廠生產戰鬥機,天氣乾燥可讓生產之品質較為穩定,人煙稀少而範圍廣闊的沙漠上空,更是戰鬥機超音速試飛的絕佳場所,上世紀七十年代末開始生產的第四代噴射戰鬥機F-16,直到今天還沒有被淘汰,而生產線卻已在開工趕造第五代有垂直起降功能的隱形噴射戰鬥機F-35。現在還算是中華民國空軍主力的IDF戰鬥機,當年也是由通用動力公司暗中協助設計初型,首度試飛自然就是在德州的沙漠上空展開的。

咦?我好像在這兒有點自貶身價,把德州風景寫得那麼平凡不堪,但你可千萬別以為全德州就都是「不毛之地」喲,咱們孤星州的美景區,就在首府奧斯汀市正西方的「山丘之鄉」(Hill Country之暫譯),離華人聚居的全美第七大城達拉斯市,與全美第四大城的休士頓市,都只不過三小時車程而已。

當你馳騁在「山丘之鄉」蜿蜒的七十一號公路上時,隨著那山巒而起伏時,會發覺周遭的景色有如萬花筒一般地變幻無窮,美不勝收。這兒沒有大城市的喧囂與污染的天空,有的只是那四野的寧靜與清新無比的空氣,讓你有神清氣爽、心曠神怡之感。這兒旖旎的湖光山色,準讓你流連忘返。德州除了西南方與墨西哥交界處,在那「前不搭村、後不靠店」的僻遠地方有個叫做Big Bend的國家公園,其中的小型峽谷風光尚值一遊之外,風景區就只剩下這山丘之鄉了。

以德州之大,Hill Country的丘陵地帶只佔了大概不到德州總面積的四十分之一,山丘之鄉的東邊與德州首府奧斯汀為鄰,東南邊與全美第八大城聖安東尼市之西郊相接,西邊直到一個名為梭羅娜(Sonora,在十號州際公路上)的小鎮,北邊則延伸至蘭巴沙斯鎮(Lampasas)。說得更簡單一些,若以當年德國裔移民聚居的福來德堡鎮(Fredericksburg)為中心,畫個半徑七十英哩的圓圈,這山丘之鄉就差不多全包括在內了。

此區是喀斯特地貌(Karst Topography),與我在大陸的故鄉──福建武夷山區地質相仿,水溶性的石灰岩遍布全區,所以河畔有不少因長期被河水沖蝕形成,約百呎高的懸崖,喀斯特地形的另一特色是會產生地下溶洞,現在已有近十個(全屬私人擁有)開放給遊客觀賞。全區之最高點達750公尺(約2500英呎)左右,最低點也有300公尺(約1000英呎),其山水之秀,絕不下於我曾住過半年多的紐約上州(Upper State New York)指湖區(Finger Lake area,該風景區因有好幾個平行細長如手指般的湖泊而得名,離康乃爾大學的優美校園不遠),其境內高低起伏的蜿蜒道路,也與加州舊金山市區相仿佛(除了沒有那兩座聞名於世的金山橋與海灣橋之外),湖光山色,風景之佳,不見得比灣區有多大的差距。

Hill Country也是德州的酒鄉,釀酒廠大多聚集在蘭諾鎮(Llano)與福來德堡鎮附近,其紅、白葡萄酒產品之品質,絕不下於加州生產的酒(至少我的品嚐口感是如此),既然我不是酒坊老闆,所以你也別以為我是在這兒「老謝賣釀,自賣自獎,自誇自爽」囉!

若是由達福區沿35號州際公路南行,約兩百英哩後即可到達德州首府奧斯汀市,過了市中心與巨大的德州大學奧斯汀本部的「長角牛足球場」後,有一個到71號公路與290號公路的共同出口,向西開約幾英哩,71號與290號公路就會「分道揚鑣」,這兩條公路都通往Hill Country。71號公路貫穿山區的北部,沿著那穿越奧斯汀市的科羅拉多河(Colorado River)向西北行,越過科羅拉多河的支流──派德納里斯河(Pedernales River)約四十分鐘後,可達酒鄉蘭諾鎮,沿途的山區蜿蜒公路,搭配著忽隱忽現的湖水,可說是以景取勝。290號公路則通往南部山區,沿著派德納里斯河西行,除風景之外,還有一些非常值得光顧的歷史遺跡與博物館呢!

在美洲歷史上,這山丘之鄉原本都是美洲印第安人的聚落區之一,直到今天,我在湖邊散步時,偶爾還能在地上揀拾到如「箭簇」之類的印第安人日常生活上非常原始的石質工具。他們世世代代在這兒從事農耕與漁獵,達數千年之久,直到這兒被歐洲白人移民以優勢武力強佔為止。倖存的印第安人,全被驅趕到現在德州與墨西哥邊界的Eagle Pass附近,那被美其名為「印第安保留區」的乾旱不毛之地。在「保留區」內居住的印第安居民當年是有美國騎兵隊就近看守,嚴禁他們自由出入的(怕他們回山丘之鄉老家去鬧「革命」),印第安人只能在資源缺乏的「印第安保留區」中自生自滅。咱們老中於十九世紀末被「招募」來修建美洲橫貫鐵路,建成後有一批數百位中國工人,因沒領到工資而與資方爭吵,竟全被當成了「暴民」,遭白人管理階層僱槍手包圍,一陣亂槍之下,沒留半個活口,這些罪行也是美國中學歷史課本上被輕描淡寫帶過,或是根本被略過不提的(如中國工人慘遭屠殺之事)。真是可恨!

 

隨筆之二:食屍的山丘之鄉「兀鷹」

一九六九年六月中,我由馬祖東犬島﹝現已改名為東莒島﹞服完兵役回到台北,那時離負笈美國只剩下幾個星期而已,為了加強自己英語聽力,特別抽空去電影院看了幾場英語片,其中一部英文片名為Mackenna’s Gold﹝中文翻譯為“麥肯納淘金記﹞的電影給我印象特別深,片頭有一段鄉村西部﹝Country & Western﹞歌曲的配樂,歌名是Old Turkey Buzzard,在那悽滄的歌聲中,主角麥肯納警長﹝由Gregory Peck所飾﹞,在烈日當空的沙漠中,騎著馬獨自追緝江洋大盜科羅拉多﹝由Omar Sharif所飾﹞時,走到一堆巨岩旁,突然看見頭頂上有一群兀鷹在盤旋,不由得自言自語道:「混帳東西,我還沒死,你們纏著我幹嘛?」不過他也立即警覺到,附近必有垂死之人,兀鷹正在等著「進食」呢。

是的,兀鷹不像美國的「白首國鷹」Bald Eagle,絕少冒險地攻擊活著的動物,但是憑著它們的特殊視覺與嗅覺,會在垂死動物或人的上空盤旋,只要獵物一斷氣,它們就會成群結隊地飛下來「享用大餐」!說穿了,兀鷹沒有什麼「戰鬥精神」,只愛揀現成的便宜──吃死屍。講得更直接一點,它們是自然界的「殯葬業者」。

「兀鷹」不是山丘之鄉獨有的鳥類,它的活動範圍是北美洲南部,整個中美洲以及大部份的南美洲。我曾經在網路上看過一段視頻,那是西藏獨特「天葬」儀式的紀錄片,那些“幫忙”天葬師“處理”屍體的鷹,就正是美洲兀鷹的近親,長得一般模樣。它們之所以被俗稱為Turkey Buzzard,正是因為它們的頭部沒羽毛,長相十分猥瑣難看,活像火雞的腦袋,完全沒有美國「白首國鷹」那雄糾糾氣昂昂的威武勁兒。

由於這兀鷹活躍的山丘之鄉水源充沛,所以自古以來就有人類與動物生存其間。山區主要水源是科羅拉多河﹝Colorado River﹞,這是一條與內華達州那條穿過大峽谷,然後被胡佛水壩攔截發電的科羅拉多河同名,但是實質上沒有半點關聯的河流。山丘之鄉所有的人工湖,全是靠在科羅拉多河道上建壩而形成。在山區南部另有一條派德納理斯河﹝Pedernales River﹞,起源於福來德堡鎮附近的山區,全長僅約106英里,在奧斯汀以西三十英里處匯入科羅拉多河,也是山丘之鄉人工湖Lake Travis的水源之一。有這兩條河貫穿,附近的動物種類也繁多,松鼠、臭鼬鼠﹝Skunk﹞、白尾兔﹝Cotton Tail Rabbit﹞、環尾浣熊﹝Ring Tail Raccoon﹞、與不擅飛翔但是跑得十分敏捷的長尾鳥﹝Road Runner﹞等小動物隨處可見,它們大致與人們和平相處,但稍大一點兒的動物如野豬與鹿,則成為人們的獵物,所以它們見人就迴避。山丘之鄉有這麼多壽命有限的動物,而兀鷹又沒有什麼天敵,不憂食物之來源,看見它們優雅地在空中翱翔,好像是生活得很寫意的樣子。

某夏日清晨,天色微明,達兒早早就出門上班去了,我則一如往常地開始晨間活動,在前院來回散步﹝大門與屋前進口處距離將近有百公尺﹞,突然瞥見大門前公路旁的地上躺了一隻淺棕色的動物,趨近一看,原來是一具鹿屍,它大概是遭公路上高速行駛的車子撞到,嘴角還泊泊地淌著鮮血,顯然事情才發生不久,由於鹿屍正好躺在大門進口的車道上,會阻礙我們車子的進出,所以我當場就抓起鹿腳將其拖向草坪。返家後仔細一想,天氣這麼炎熱,若是等達兒下班回來後才處理,說不定鹿屍已開始腐爛發臭,正想著是不是該出去把鹿屍拖遠一些,這前後也不過十來分鐘的時間,現場突然聚集了十幾隻兀鷹,旁若無人地分工合作,把鹿屍撕裂成一片片,登時只見一地的血肉模糊,兀鷹就爭相享用起大餐來。那兇殘的「弱肉強食」之景象,還真夠觸目驚心的,看得我汗毛直豎,突然起那西藏「天葬」儀式的影片來,嚇得趕緊躲回家去了。

也不過才一個多小時後,我的好奇心又起,回到現場一看,那隻約三十多磅重的鹿屍已所剩無幾,只剩下三、四隻兀鷹還在啃食骨頭上的殘肉。再過了一小時,那鹿屍就只剩下白骨一堆,鹿毛一地而已,兀鷹飽餐之後也都飛走了。傍晚時分達兒下班回來,見到那一地的殘渣,說那鹿骷髏頭讓太陽曬乾後,可以塗上膠料防腐,當作裝飾品,建議我暫時不要清理。

第二天一早,我發現那一堆鹿骨全都不翼而飛了,連皮毛也所剩無幾,看得我心裡毛毛的,顯然昨夜有其他肉食動物來「收拾殘局」,而且收拾得乾乾淨淨。山區裡固然有極少數山獅﹝Mountain Lion﹞及豺狼之類的肉食性動物,但最大的可能還是那四處可見的肉食性環尾浣熊幹的。嗐!也不過二十四小時左右,一個活生生的動物就此消失得幾乎無影無蹤,人類要是在這環境中遇險,沒被營救而致死的話,一、兩天之內豈不是只剩下衣物一堆,聊供證明身份而已!

不過仔細想一想,倒也釋然,這山區的動物何止千千萬萬,若是沒有食腐肉的飛禽走獸,在它們「壽終」之後處理屍體,清淨的山區豈不是時時刻刻都瀰漫著屍臭味。由此再延伸到西藏的「天葬」,不也就是最單純,又不污染環境的一種殉葬方式嗎?看似殘忍的習俗,卻也完全合乎自然界的循環定義,只不過是讓死者後人少了個固定的憑弔之處而已。

這會兒在後院賞景,遙見一群兀鷹在派德納理斯河的河谷上空盤旋,陡然愈飛愈低,顯然又到了它們「用餐」的時候啦……

(謝行昌,2016年二月於美國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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