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兩位母親,一位是家母,一位是岳母,家母生於民國6年卒於民國60年,岳母生於16年卒於民國98年。
家母畢業於台北第三高女,而岳母畢業於花蓮女中,也一樣出生於富裕的家庭,因此能夠到外地就讀住宿學校,畢業後,都曾擔任教職。家母任教在日據時代,而岳母任教於國民政府遷台初期。在那個年代,她們算是少數的知識婦女,在嚴格的寄宿學校學習養成教育下,培養出知所本末先後、知書達理的特質。
和家母相處的時間是出生到大學成長的階段,在我的印象中,家母快樂的時間不多。因為家父是剛直硬頸的人,他反對祖父的續弦,在家庭遭到排擠,也因為不在國民黨擔任公職也不順遂,一家之主不快樂,相信他的配偶也不會快樂。在家母過世前8年,家父過世了,家中的生計出了問題。在大家庭中,家母對內養家糊口對外又要應對得體,著實不容易,尤其孤兒寡母最容易受到親戚的輕侮,那8年的日子,我看到她幾乎只有在我和妹妹們考上好的中學、好的大學能揚眉吐氣時,才能一展歡顏。
相對於家母,岳母就幸福許多,我和岳母相處是我開始工作、有了孩子、開始創業展業的時候。她是我寫文章時第一位讀者,也是我作畫時,第一位評論好壞的觀眾,她甚至把我在報紙發表的文章剪貼成冊。而我會寫文章和作畫則來自家母從小的潛移默化,我小時候許多寒暑假作業的成績好,常是家母代為捉刀的結果。
家母和岳母相差10歲,但她們無緣彼此相識,相信家母若能多活幾年,能夠相識一定會情同姊妹,她們會用很文雅的日語和台語交談,家母會受岳母的影響而有較多的歡樂,而岳母則能從家母的親身感受中更能體會人間冷暖、世態炎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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