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賞析:〈匏有苦葉〉

作者:明珠

詩經賞析(小玉/大紀元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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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國風.邶風.匏有苦葉》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
深則厲,淺則揭。

有彌濟盈,有鷕雉鳴。
濟盈不濡〈車丸〉,雉鳴求其牡。

雝雝鳴雁,旭日始旦。
士如歸妻,迨冰未泮。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
人涉卬否,卬須我友。

註釋:

1.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匏,音袍;瓠瓜的一種。《康熙字典》:「音庖。【說文】瓠也。從誇,包聲。取其可包藏物也。【詩.邶風】匏有苦葉。【註】陸佃曰:短頸大腹曰匏。【陸璣詩疏】匏葉少時可為羹,又可淹煮,至八月葉即苦。」從古人的註釋中我們可以知道,匏葉才生出的時候是可以吃的,而到匏葉變苦時,即夏曆的八月份。

濟,音記;本詩指渡口,「濟」也可以當動詞「渡(江、河、湖等)」。深,形容水深。涉,涉水,古人把膝蓋以上的渡水稱為「涉」。深涉,意即渡口的水深超過膝蓋。《鄭玄箋》:「瓠葉苦而渡處深,謂八月之時,陰陽交會,始可以為昏禮,納采、問名。」

這兩句的大意是:(八月)匏瓜的葉子已經變苦,渡口的水也已經漫過膝蓋。

2. 深則厲,淺則揭:厲,古代成人束衣腰帶的位置;也就是髖骨上來的大約兩寸的地方,我們現代正常的成人男士穿傳統西裝褲繫皮帶時也在這個位置。古人的上衣比較長,下端一般到大腿的中部。揭,音器;撩起上衣的意思。《毛傳》:「揭,褰衣也。」這兩句的大意是:「(涉水過河或從渡口處涉水上渡船時)水深則漫過腰帶(上衣要濕掉),水淺則撩起上衣。」

本詩所說的渡口是指普通的小河流或小湖泊的渡口,不是指長江、黃河的主流或大支流、大湖泊的渡口,那些渡口有浮橋或固定棧道從岸邊延伸到河中讓人上船,不須要涉水上船。而本詩所說的小河流無專門的渡口,小船如果直接靠近岸邊會擱淺,所以就離岸一段距離,乘客上船的時候須要下水走幾步才爬上船。到夏曆八月份之後,河水會上漲,此時乘客上船就不太方便。

本詩第一章的言外之意是說,在正常情況下,當匏瓜的葉子開始變苦的時候,是夏曆的八月份。此時河水也開始上漲,平時上渡船時可能捲起褲腳或撩起下裳就能涉水登船,但現在就不行了。當河水漲到最高水位,因為渡船離岸邊有一段距離,涉水上渡船的時候,淺的地方要撩起上衣,深的地方(接近渡船處)水可能會到達腰部。

而一些小河流或湖泊,平時不須要渡船也能涉水過河的,但是到了八月份就要注意,因為河水在這個月會暴漲,沒有渡船直接涉水過河會有危險。

3. 有彌濟盈,有鷕雉鳴:彌,大水或指河水暴漲,水位達到最深位置的意思。盈,滿。《毛傳》:「彌,深水也。盈,滿也。深水,人之所難(渡)也。」鷕,音咬;象聲詞,雌雉(野母雞)的叫聲。《康熙字典》:「【說文】雌雉鳴也。【詩.邶風】有鷕雉鳴。」

這兩句的大意:在河水暴漲達到滿盈的時節(八月中旬),雌雉也在開始鳴叫。

4.濟盈不濡〈車丸〉,雉鳴求其牡:濟盈,指河水已經漲到了最高位,再漲下去就滿出來了。濡,音儒;沾濕的意思。《康熙字典》:「又漬也。【詩.邶風】濟盈不濡〈車丸〉。」 〈車丸〉,音宇;車轅以上部分統稱為「〈車丸〉」,人在其上憑軾而站,如立於天宇之下,故音從「宇」,並與「牡」押韻(請參考下面的示意圖,此圖不夠準確,只是讓各位讀者有一個對〈車丸〉字的概念)。周朝時期車轅高度為三尺(周朝時期的尺),大約是現代的69公分,也就是成人的大腿中部,上衣的最下端位置。上一章講了「深則厲」,是說「濟盈」時河水深的地方會浸濕上衣的腰帶。而現在卻出現「濟盈」時河水的水位還沒有超過車轅的高度(濟盈不濡〈車丸〉),這是不正常的現象。《鄭玄箋》:「渡深水者必濡其〈車丸〉。」

牡,音姆;公的走獸;母的走獸稱為「牝(音聘)」。而飛禽則稱為「雌雄」。這是古漢語中的固定用法。雉是野雞,屬於飛禽,雌雉鳴叫只能是為了吸引雄雉,現在卻出現雌雉鳴叫為了吸引牡的走獸(雉鳴求其牡),這不是奇怪嗎?這也是不正常的現象。

這兩句的大意是:(八月中旬)河水本應該暴漲到最高水位,可是現在卻沒有超過車轅的高度,飛禽雌雉鳴叫卻是為了吸引牡的走獸。(我們常見的馬牛羊等為走獸,以牝牡區分;雞鴨鵝為飛禽,以雌雄區分。)

《康熙字典》在註解「牡」這個字時,有很詳細的解釋:「音母。【說文】畜父也。從牛土聲。【詩.邶風】雉鳴求其牡。【傳】飛曰雌雄,走曰牝牡。【箋】喻人所求非所求。【疏】雌雉鳴也,乃鳴求其走獸之牡,非其道。 」

5. 雝雝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雝雝,音雍;和洽貌或和樂貌;本詩形容雁叫聲相互應和的樣子。《毛傳》:「雝雝,雁聲和也。納采用雁。」古代正式的婚姻六禮中,納采、問名、納吉的禮物用活雁,禮儀選擇早晨舉行。旭日,初升的太陽。這兩句詩與周禮的規定是相對應的,《禮記.士昏禮》:「士昏禮,凡行事必用昏昕(音新,早晨)。」這是說婚姻的六禮都必須選擇在早晨或黃昏舉行。具體的規定是從「納采」至「請期」,都選擇在早晨,旭日始旦,即天大亮的時候。而六禮中的「親迎」則選在傍晚的時候。《鄭玄箋》:「雁者隨陽而處,似婦人從夫,故昏禮用焉。自納采至請期用昕,親迎用昏(黃昏)。」

歸妻,這是指婚姻六禮中的「請期」。迨,音義同「待」,待到、趁著。泮,音判;本詩指溶化或消散。《鄭玄箋》:「歸妻,使之來歸於己,謂請期也。冰未散,正月中以前也,二月可以昏矣。」這是說「請期」一般是在正月中旬以前,道路上或河上的冰還沒有溶化的時候進行。婚姻六禮的具體時間規定請參考〈摽有梅〉的賞析。

這四句的大意:旭日東昇之時,大雁在鳴叫(言外之意,婚姻六禮中的納采、問名、納吉都選在早晨進行,並用雁為禮物。)士以上的官員(包括天子)舉行婚姻之禮中的「請期」禮時,必須在地面的冰渣及河冰還沒有溶化之前進行。

6.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招招,號召或招手示意貌。孔穎達《毛詩正義》引王逸曰:「以手曰招,以言曰召。」舟子,理解為船夫或船夫的兒子均可,因為稍大點的渡船有可能兩個人操縱;船夫掌舵,而其兒子招呼並幫助客人上下船;古代的庶人中有當船夫擺渡謀生的。「招招舟子」是指「船夫的兒子招呼要過河的人們涉水上船」。卬,音昂;我。《康熙字典》:「【說文】我也。【詩.邶風】卬須我友。」否,音缶;本詩指否定或沒有(跟隨)。友,在古漢語中,同門稱「朋」,志同道合的稱「友」。《說文》:「友,同志為友。」

這四句的大意是:船夫的兒子招呼要過河的人們上船,大家都在涉水上船,只有我沒上。大家都在涉水上渡船,只有我還在岸邊沒動,因為我要等我的友人。

賞析:〈匏有苦葉〉這首詩《毛傳》認為主要是講:「刺衛宣公也,公與夫人並為淫亂。」據《左傳.桓公十六年》記載[1],衛宣公與其父親衛莊公的妾夷姜私通,生下兒子急子;衛宣公上位後,立夷姜為夫人(因為是上烝父妾,所以無法明媒正娶),並讓右公子教導急子,立急子為太子。太子到20歲後,右公子給太子說合娶齊國的女子姜氏為妻,還沒成婚時,衛宣公看到兒媳婦很美,把兒媳婦搶去當如夫人(後來扶正,故名為宣姜),為兒子另娶其他女子。俗話說「虎毒不食子」,而衛宣公後來為了改立太子,甚至還派人殺死自己的兩個兒子。春秋時期像衛宣公這種公然不把周禮當回事的諸侯國君還不止一個。

筆者個人淺見,〈匏有苦葉〉並不是針對衛宣公一個人寫的,因為本詩每一章的內涵都不止是在講衛宣公的那點事情。而且衛宣公上烝夷姜下納宣姜之事根本與婚姻六禮沾不上邊(已經不是正常人的行為),與本詩中教導的婚姻及時更扯不上半點關係。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深則厲,淺則揭。匏瓜葉子變苦的時候(八月中旬前後),因為河水也開始上漲,所以到渡口乘船或直接過河都須要涉水較深。水深達到腰部大帶處稱為厲,水淺處則可以撩起上衣涉水。

本詩的第一章教給我們很多生活中的常識,而且這些常識還必須告訴給自己的孩子知道。匏瓜的葉子剛長出來的時候是可以採摘來做菜羹吃的。但到了夏曆八月份以後,它的葉子開始變硬變苦,就不能吃了。從仲秋八月開始,就要告訴未成年的孩子們不要到河邊去玩耍;包括不要去渡口附近,孩子們都喜歡看熱鬧,通常會去渡口處玩耍。這會發生危險,所以須要告誡孩子們千萬注意。

對於已經成年(20歲左右)的孩子要提醒他們,八月中旬過後,河水開始上漲。如果附近的小河平時可以涉水過河的,現在須要注意了,如果涉水時還沒有到河中央,水就已經淹過腰帶了,那麼這時就不要強行過河,要退回來,等有渡船了再過河辦事。

另外一點,八月中旬為陰陽交會之月,家裏有孩子達到婚姻年齡的,從這個月開始可以行納采、問名之禮。孔穎達《毛詩正義》:「此匏葉苦,渡處深,謂當八月之中時,陰陽交會之月,可為昏禮之始,行納采、問名之禮也。行納采之法如過水,深則厲,淺則揭,各隨深淺之宜,以興男女相配。」

孔穎達認為「深則厲,淺則揭」還有男女婚姻須門當戶對的意謂在內,包括納采、問名之禮的豐儉,也要根據各自家裏的條件去置辦。

有彌濟盈,有鷕雉鳴。濟盈不濡〈車丸〉,雉鳴求其牡。(通常八月中旬之後)從渡口處可以看到河水都滿盈了,此時雌雉也開始鳴叫。可是,本應該滿盈的河水卻出現最深處還漫不過車轅,雌雉這種飛禽的鳴叫是為了吸引公的走獸[2]。

「濟盈不濡〈車丸〉」河水的最深處本來至少要超過腰帶之上的,現在卻連車轅之上(大腿中部以上)都沒有浸濕,說明出現大旱了。而出現乾旱的原因之一是諸侯國的國君或夫人發生邪淫亂倫的事情。本詩用「雉鳴求其牡」來比喻。

據《左傳.桓公五年》:「秋,大雩,書,不時也。」這是說,秋季,為求雨而舉行大雩(音魚)祭。孔子的《春秋》記載這件事,是由於這不是按時的祭祀。《公羊傳.桓公五年》:「大雩。大雩者何?旱祭也。」從正史的記載我們也知道,魯桓公五年(公元前707年),魯國發生大旱,並因此而舉行祈雨的祭祀。而魯國大旱的原因是魯桓公的夫人文姜在沒出嫁前就與其同父異母的兄長齊襄公亂倫,此旱災是文姜帶來的。而且魯桓公後來在齊國被殺害,文姜也是罪魁禍首之一[3]。

雝雝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旭日東昇之時,大雁在鳴叫(言外之意,婚姻六禮中的納采、問名、納吉都選在早晨舉行,並用雁為禮物。)士以上的官員(包括天子)舉行婚姻之禮中的「請期」禮時,必須在地面及河冰還沒有溶化之前進行(正月中旬之前)。

此章主要是強調婚姻及時的重要性,因為整個國家如果有很多人婚姻六禮不依照規定的時間去舉行,或社會道德敗壞,淫亂的事情在社會上經常出現,也會造成此國家出現乾旱的災害。也就是此章把造成一個國家乾旱的另一個原因說了出來。各位讀者可以去參看〈摽有梅〉的賞析,就會明白為甚麼古代的朝廷對老百姓的婚姻及時看得那麼重要了。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船夫的兒子招呼要過河的人們上船,大家都在涉水上船,只有我沒上。大家都在涉水上渡船,只有我還在岸邊沒動,因為我要等我的友人。

此章的意思很隱晦,甚至是「人涉卬否」都變成了一句成語,它的意思是比喻「我自有主張,不隨便附和別人。」可是很少有人能真正說明白,為甚麼本詩的作者不上船,而是要在岸邊等待自己的朋友。

其實,我們看第二章的「濟盈不濡〈車丸〉」就能明白為甚麼本詩的作者站在岸邊沒上船,因為出現乾旱,整個河最深之處還沒有超過車轅,或者說還沒超過正常個頭成人的大腿中部,古人上衣的最下端。這時候越多人上船,那船越走不了,因為那船絕對擱淺。船上本來就有一位船夫和他的兒子,渡船的底部已經很接近河床了。這時候多上去一個人,船底就下降一點,等岸邊的人都上船的時候,那船底就死死的壓在河床上,船夫把竹竿撐斷了那船也動不了。

那作者為甚麼說要等待自己的朋友呢,因為這時候完全可以涉水過河。可是一個人過河還是有可能發生危險。比如過河時不小心滑倒,被動地喝了很多水,這時又一個人在河的中央,無人救援或幫助,還是會有問題。所以兩個人相互幫助地過河,安全係數就很高,出現危險的機率就很小(前提是水位最深處只到大腿的中部,如果水位已經超過腰帶,那就不允許涉水過河了,兩個人也不允許[4]。)

或許有讀者會問,為甚麼一定要等待自己的友人呢?因為從本詩的描寫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國家出現大旱,要麼是諸侯國君或夫人出現淫亂之事,要麼是官員及百姓的婚姻失時不依禮而行,要麼二者兼有之;也就是整個社會的道德品質已經下滑了。這時候跟一個陌生人相約過河就不好,因為出現狀況時對方不一定會救援,也可能丟下自己單獨過河。第二還有可能出現謀財害命的事情。所以,為了自己的安全,為了不讓道德敗壞的人有作案及造業的機會,等待友人一起過河是最佳選擇。

通過筆者對本詩第四章的講解,我們都看出來了,本詩的作者給讀者或古代在校讀書的學生出了一個「腦筋急轉彎」的題目。兩千多年來,肯定有很多古人看出其中的奧祕,因為道理說出來非常的簡單。可是,那些為《詩經》寫下註釋、賞析並流傳至今的作者為甚麼一個都沒看出來呢?為甚麼偏偏讓筆者看出來呢?不是筆者有多麼聰明或文學水平有多高,是因為我將《詩經》當成了中華神傳文化的一部分,我在讀《詩經》中的詩篇及寫這一系列賞析文章時,都是帶著一顆崇敬的心態去做事情。當神的點化讓我明白詩篇中的奧祕、讓我明白自己的不足之處時,我會經常落淚,我會用自己的方式去表達對神的感恩之心。

結語:〈匏有苦葉〉這首詩篇有很多內涵,說出了很多生活中的小常識。這首詩還說明了一個國家出現乾旱的主要原因是甚麼,我們從《春秋三傳》及《史記》中都能找到事例與之對應及驗證。

其實,從近代所發生的事情中我們也可以找到驗證的事例。比如2001、2003年中國大陸出現了大面積的乾旱災害,其主要原因就是中共的黨魁江澤民造成的。江澤民與多名可以當他的女兒或孫女的女子通姦淫亂,其黨羽周永康、薄熙來等也不甘示弱,帶頭穢亂官場,並迫害良善。致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水平一日千里的往下滑;買官賣官、包二奶等成了當時官場的半公開現象。

中國社會要恢復真正的傳統文化,提高人們的道德品質,就必須把禍亂的根源――江澤民及其黨羽都抓起來,公開其所有罪行,公正的審判,並解體中共這個毒瘤,正本清源。中國老百姓才能過上真正的幸福生活。

[附註1]《左傳.桓公十六年》:「初,衛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之所以稱為「夷姜」,指她是衛莊姜的隨嫁女子,庶出,隨嫁過去的時候年紀還小,後來被衛莊公看中當妾。

[附註2]通過筆者的講解,我想各位讀者也能理解《尚書.周書.牧誓》說的「牝雞之晨,惟家之索」是甚麼意思了,「牝雞」就不是正常的母雞,正常母雞應為「雌雞」。連雌雞都不是的「牝雞」卻要代替雄雞報曉,妲己也!她既不是王后也不是妃子,卻干預朝政,故加速殷商滅亡。

[附註3]《左傳.桓公十八年》:「公(魯桓公)會齊侯(齊襄公)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公元前694年)夏四月丙子,享公。使 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車。」這是說文姜與魯桓公去齊國,文姜又與齊襄公亂倫。被魯桓公發現,文姜不僅不悔改,還與齊襄公一起策劃殺害了魯桓公。

[附註4]在中國古代,特別是先秦時期的長江以北地區,會游泳的人很少。第一是古代沒有像現代這麼普及學習游泳,中小城市都有游泳館可以習練,並且有教練,有救生員。古代只要是土官及有點身分地位的庶人家庭,人們在光天化日之下是絕對不允許打赤膊的,那會被認為犯非禮,傷風敗俗。只有農夫在炎熱的天氣情況下去田裏幹活,才有可能打赤膊。天子及諸侯國君去籍田幹活,都有專門的禮服,更不允許打赤膊。所以只有船夫及舟子才有機會學習游泳。

會游泳的人都知道,學游泳首先就要學習用嘴巴呼吸,而不能用鼻子。不會游泳的人在齊腰深的水中涉水過河,如果不小心一腳踏空,在緊急的時候用鼻子吸入大量的水,那也是會有生命危險的,有人在旁邊救援都不一定管用。甚至已經溺水之人可能會抱住旁邊的人把他也拖倒在水中,使兩人都出現危險。所以本詩中所說的一些生活小常識,對古人是相當有用的。河水只要超過腰帶之上(深則厲,厲即屬於深涉,有危險),就不要輕易涉水過河,兩個人也不允許。@*

責任編輯: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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