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很着迷文具,但特别注重书写工具,大概是这几年的事。
打从一开始写作时,我就无法直接在电脑上打出完整的一篇故事,大多都是先从手稿开始。有好长一段时间,我习惯用钢珠笔在A4的白纸上写手稿与日记,再从中筛滤出所谓的“灵感”;这样的过程可以边写边思考,不用直接进入到“定型文字”般的文书编辑软体介面,因此在草稿阶段可以非常自由地涂涂写写,文字就像未演化完成的虫蚁,即使写不好,也不像新细明体一整排句子读起来时那么吓人。
因为长期仰赖笔写,手指记住了握笔与思考的感觉。每当一个念头出现时,我总是急忙地抄起手边的纸笔写起来,纸片累积就像是消费后的发票一样,堆积在抽屉里。尔后随着时间失去根据……我动作缓慢且记性奇差,电脑中打字的片段残稿,只要日子一久就会忘记初衷;一本书也往往重复看了第二次才发现以前读过,更何况要是灵感来时当下没有记录下来,就很容易忘掉上一秒钟脑袋闪过的画面,因此只能朝着“训练自己每天定时定量写作”的方向去努力。很奇特的是,自己手写的片段稿件,即使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都还能从纸面上的字迹去回溯当初动笔时的思绪起伏:潦草与坚定、写字的力道、字体的大小都能呈现出当下的心情。我是我自己字迹的唯一判读者,并从中更了解自己的内在──这是笔写之于我无可取代的原因之一。
但即使很常写字,我的字迹仍然称不上好看。我不会写书法,钢笔字也写得歪七扭八,多余的勾捺与错误,使我的字可能连高中生都比不上;童年时受过伤及右手掌神经的严重割伤,让我小学时大约有一年多不能好好写字(合理地不写回家作业倒是很欢乐),一直到现在,我的右手只要连续写千余字就要罢工,让我常常怀疑自己根本不适合走上创作这条路。
开始使用钢笔写作之后,我才慢慢体会到手写的乐趣。钢笔书写的乐趣在于它几乎已经过时了!当我走进文具店,里头千万种新式的各色笔款,水性、中性、油性、轻油性、可擦拭、可书写在任何表面的笔……随便一样都比钢笔好用。钢笔既不能摔,填墨麻烦又容易漏墨;不常写,笔尖就会干掉阻塞;书写角度有限,不适用于修正带或修正液的表面;非常挑纸,只有少数纸张不会晕染;但这些缺点都无损于钢笔爱用者对它的喜爱。
当保养得宜的钢笔在合适的纸张上书写时,手掌能感受到笔尖对执笔力道的回应,产生墨色深浅不一、粗细波磔分明的字迹,类似书法的运笔趣味油然而生;而不同厂牌的造笔技艺,产生了各家弹性不一的镀合金笔尖,这细小得如针尖般的微小部件,对应到人类手指的末梢神经,竟然有多到难以想像的触觉差异:有人偏爱某厂牌钢笔的刮纸感、有人偏爱另一种厂牌的滑顺如丝、或偏爱不锈钢笔尖的细字、K金笔尖的弹性与华丽雕饰……还没提到笔身的雕琢呢!那是材质运用到工艺上的极致的表现,媲美珠宝工艺与艺术品的赏玩价值,这些就是所谓名贵钢笔的领域了!(我当然没有本钱进入那个世界。)
但书写就是这样迷人的一件事:即使字写得难看,我都能从中得到心情的抒发;即使没有名贵的钢笔,我都能享受书写的快乐;即使不为了创作,我都乐意每天有个孤独的时刻,离开网路、离开人群,打开笔记本默默地书写……在某些神奇的时刻里,故事的开头就从纸笔接触的奇异点流泄而出……这大概就是创作过程中,最简单而最可贵的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