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纪(371)

下集-第二章:落实政策的马拉松
孔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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笫三节:草菅人命的中级法院

比起上次去重大的“上访”,这一次简直就是徒劳而返!官场在办理“平反”时就有这样的艰难!平反的漫漫历程就这样拖下去!这对于上了年岁的人可是一件最残酷事啊!

回来后第二天正是星期六晚上,同母亲同室而住的郑医生和丁医生都回家了,宿舍里就剩下我们母子俩。点起煤油炉,煮好面条,母亲知道我两次上访的过程,见我闷闷不乐,便述说起为落实我的政策,她花费了一年半时间的马拉松“上访”过程:

“我去重庆大学,正是去年的大热天,我一连去了三次,每一次都叫我等!那时天太热,为了防暑每次中午我就吃一牙西瓜。

几个年轻人看见我这么大的岁数了,动了恻隐之心,劝我不要再跑了,说中了暑倒在马路上就麻烦了,有问题只要写封信来就够了。我去南桐法院前后跑了六次!最后一次,我在下汽车时摔倒了,还是被好心的路人将我扶到医院去,幸好还没出大事。

那法院的一个老吴过去也是右派,悄悄的告诉我说,现在办事就是这样,当事人再急办事人绝不会急,一直等到上面来了文件,‘火候’到了,再大的案子也一风吹。他劝我不要再跑,跑出病来还不是自己吃亏”。

听到母亲的这段话,我心里非常不安,当时我急着早日出狱,没有为她的安全多想,万一她真的在这种马拉松长赛中倒在路上,那可是我一生都无法原谅的罪过!她可是这世上我仅有的亲人了。

现在这样,连肥皂票都要占她的,我怎不惭愧,所以明知在中共官衙里跑,变成皮球被人踢来踢去,我还得硬着头皮被人去踢!

我的平反,果然拖到了1979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医院书记通知我:下午重庆法院打来电话,要我在第二天上午,去重庆法院刑事侦察二处领取判决通知书。

拖到一年最后一天,官僚机关的办案够拖沓的。

十二月二十九日,我第二次来到重庆法院,走上那台阶,走进办公室,一个姓丁的年青人接待了我,并把一张纸递给我,这不禁使我想起,二十年前在南桐看守所,一个中年人把一张同样大小的纸,递给了我。

我就这样被两个办案人,在监牢里残酷地戏弄了整整二十年,这种残酷游戏真是绝古今之未有!

我沉住气一言不发的从那小伙子手里接过这张纸,坐在那木凳子上阅读起来:标题: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79(60)刑上申字第58号。全文如下:
申诉人:孔令平,男,现年42岁,江苏盐城县人,大学文化。原系重庆大学学生,一九六O年八月因反革命罪被南桐矿区人民法院(60)刑字第69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孔不服提出上诉,经我院(60)刑上字第58号刑事判决书,维持原判,驳回原判,本人不服反提出申诉。现经本院再审查明:孔令平自一九五七年五月至一九六O年一月,先后书写的日记诗词,没有扩散,并作过交待,在此期间还向我党政机关投递信件等,均不构成反革命罪,原以反革命定罪判刑不当,应与纠正,本院特判决如下:一、彻消南桐矿区人民法院(60)刑字第69号刑事判决书,和我院(60)刑字第58号刑事判决书。二、宣告孔令平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
1979年12月30日

好一个草菅人命的“判决”。就这样,从1960年至1979年整整二十年的生死劫难,被重庆法院轻松的用三百多字划上了句号!

就这样,我,一个普通中国老百姓的生命在中共“革命”运动中,被任意蹂躏和摧残达二十多年之久,待我们奴隶不如。“反革命”一词,像一个面团一样,在他们的手里捏来捏去,玩着:“有”,“没有”的词眼,将法律猥亵得比儿戏都不如!

我愤怒喊道:“整整二十年你们睡醒了不是?在狱中一开始我就一再申明这是一个假案,你们全不理会,二十年来我写的申诉百余封,你们装聋作哑,今天若不是上面有政策,你们还会蒙下去,你们那像办案的机关?”

那姓丁的漠然看着我,一脸无奈,他知道自已也是一个任人使用的枪手。面对这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我心中万丈怒火又怎么发泄?

1619年,美国一位叫詹姆斯顿的白人,从荷兰奴隶贩子手中买下了二十个非州黑人,带回美国充当奴隶,从此开始了美国黑奴的历史,他们的吃苦耐劳和繁衍,使他们渐渐充当了美国建设的主力,到1970年黑人巳超过75万人,其中奴隶占70万。

由于基督教的传播和深入人心,1860年林肯任美国总统,于1864年发布解放奴隶宣言,黑人为争取社会平等进行了百余年可歌可泣的斗争,最有代表性的,便是牧师马丁.路德.金提出的,黑人民权斗争。19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民权法案”明确:美国国内的公共设施实行种族歧视,被视为犯法。

在中国,毛泽东用阶级斗争实行变相奴隶制,把人为分成红五类、黑五类。中国倒退了几百年,今天这种遗毒远没彻底肃清,我们这些黑五类,应向马丁.学习,发动中国争取民主和人权的斗争,牢牢记住:在中共统治下我们的权力只能靠自已去争,天下要靠自巳去闯。

此时的我,不是当年如羔羊般的驯顺者了!就在那小伙子要我签字的那张纸上,我留下了:“本人对本案保留继续申诉的权力。”十四个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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