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有义妇 免受战乱苦

慧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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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时,齐国攻打鲁国。在路上齐军看见鲁国一个妇人,她一只手抱着个幼孩,另只一手还领着个孩子,急匆匆逃难去。齐军派人去追,眼看就要追上了。情急之下,妇人把手里抱着的幼孩一丢,拉起领着的孩子,以更快的速度向前逃跑。不过终究跑不过那些士兵。她被抓起来后,士兵问她:“为什么把更小的孩子扔掉,反而拉着大些的孩子逃跑?”

妇人答道:“大些的孩子是我哥哥的,扔掉的那个孩子是我自己的。情况危急,如果两个同时带上,一定会被抓住,所以我只好把自己的孩子扔掉!”

齐国的士兵觉得奇怪,问她道:“哥哥的孩子和自己的孩子,哪个更亲呢?”

妇人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当然是自己的孩子更亲。但扔掉哥哥的孩子,却带着自己的骨肉逃难,不仁义啊!”

齐军听了非常震惊,都说:“鲁国是个仁义之国,就连妇人的举动都如此。这样的国家不该受到攻打才是啊!”于是,齐军停止战争,班师回朝了。

后来鲁侯听说了这件事,也很受感动。鲁侯赐给那妇人百匹丝绸,并赐封号为“义姑姊”。

李文耕说:“义姑在万不得已时,她宁可扔掉自己的亲骨肉,来保全哥哥的孩子,实在是笃志情深。就是深晓义理的大丈夫,也很难做到。她的德行和义举,就是百年之后的今天,人们还钦佩不已。鲁侯赐号以嘉奖她,确实是应该的!”

鲁国有义妇,免受战乱苦!仁义之利国益民,可谓大矣!(据蔡振绅《八德须知》)

--摘编自正见网

责任编辑:魏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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