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逸事:打板判诗

作者: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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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张咏任崇阳县令时,发现管理钱库的小吏每天回家时,都要随手拣起一枚小钱撂在帽子边上。一日,被张咏当场抓住,重挨三十大板,并被拘押起来。库吏高喊冤枉:“我只拿了一个小钱,算什么大不了的事,难道还能杀我?”

张咏愤怒地写下判诗,四句:

一日一钱,
千日千钱,
绳锯木断,
水滴石穿。

写完,说:“我就要判你死罪!”

库吏一看,吓得脸色惨白,因为自己管了二十多年的钱库,当然构成犯罪了。他连忙叩头求饶,保证决不再犯。张咏这才放了库吏。

【附言】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神仙欢迎改过者,张咏饶了偷钱吏,钱库多了个守法人。@

责任编辑:林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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