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明辉﹕定静斋报话(四十二)

恶警随意拘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殷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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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8日讯】据2003年11月23日《成都晚报》第7版社会新闻版以”未带身份证博士被拘11小时”为标题的报道说:”38岁的博士贾方钧以自己被警方无端限制人身自由11小时为由,将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徐家汇警署告上了法庭。20 日上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未带身份证博士遭扣押——贾方钧是吉林人,在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化细胞研究所工作。贾方钧的诉讼状陈述,今年2月17日晚23时,他在上海市漕溪北路徐家汇警署所属的警员盘查。由于贾未随身携带身份证,被带到警署留置。贾称,他被带到警署后,并无警员对他进行询问或听取他的陈述、申辩。直到第二天上午9时被释放,扣押近11个小时。在被释放时,贾要求警署说明此次扣押的性质并出具书面材料,但遭拒绝。事发后,贾向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提起提起行政复议。徐汇分局认为,徐汇警署对贾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符合《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因此对申请人的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被告向原告道歉——贾于是向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被告徐家汇警署限制原告人身自由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判令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20日上午的庭审中,贾的律师认为,被告警员仅仅以未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为由,就将原告带到公安机关进行留置盘问,限制原告的人身自由,这种行为明显不符合《人民警察法》的规定。鲁宏律师认为,被告在盘问、留置、释放三个环节中都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向原告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没有留有原告签名或捺指印的问话记录,随意对原告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严重侵犯原告的人身自由权,其性质是十分严重的。被告方徐家汇警署则辩称,被告对原告所采了的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主要理由是原告在被查验身份证时拒绝查验,其当时所骑自行车无牌无证有脏物嫌疑,所以对其进行留置审查。但被告并未当庭出示有关证据。贾方钧说,他之所以坚持要打这个官司,就是想证明一件事:一个中国公民在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并且没有受到其他指控的情况下,被公安机关扣留并限制人身自由,这种行为到底合不合法?法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

定静斋主曰:明眼人一看便知道这又是一起恶警非法袭击公民事件,这个案例有力地说明了大陆恶警之可恶,他们可以以任何借口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意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可以任意直接侵犯公民人权而丝毫无所忌惮。试问,中国人在中国的土地上生活和工作,凭什么非要十二个时辰都把身份证揣在身上?哪一条法律限定非这样做不可?假如在法律面前果真能做到人人平等,那么同为中国公民的警察及警察的同事包括公安局长及其僚属在上班和履行公务时是否也揣上身份证了呢?假如警察自身作不到这一点而处处却以此为刁难迫害公民的借口,那该警察就是一只道道地地披着羊皮的狼,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违法犯罪分子了,与一般刑事犯罪分子无异,甚至更要恶劣一些。长期以来,大陆善良老百姓被这类恶警无端施暴,忍气吞声的事例真是罄竹难书!更况本案出在招商引资热火朝天,全方位大开放的大上海,众目睽睽下的首善之区的大上海的地盘上犹且要上演这种不讲理不体面不人道不合法的”折子戏”,则其它”山中无老虎,猴子充霸王”、”老子就是法,老子说了算”、”这个局是我的”之类的地方的老百姓的遭遇更可想而知了。斋主断言,假如有朝一日民众被逼得没了退路,起来造反的话,那么,无数作恶多端的恶警首先是民众食肉寝皮的对象,盖事实如此,吾言不为过也。本案受害者为一堂堂博士,博士为国家优秀人才,为国家栋梁、社会中坚,应该受到包括警察在内的各界人士的普遍尊重。须知尊重人才即是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乃是进步的起点,文明的向征。一个开放的社会连这一点最起码的精神都缺失了,哪个外商愿意把”银子 “投到你这个地方来呢?从这点意义上说,这位给贾博士找岔子添麻烦的恶警察及警署同事正该各打二十大板才是哩。

定静斋主曰:按习惯说法,博士是国家培养出来的优秀人才(实际应包括自身努力奋斗及家庭资助的结果),博士先生可不是不懂法律,可以象”三无人员”及”农村打工仔”那样随便让人愚弄的人物了。警察在这等人物面前倘使仍是做起那套吆二喝三、耀武扬威的把式,真就算得是”上错坟认错人”了。十分明显,上海徐家汇警署警员在没有任何证据仅凭假想的情况下便以该公民未随身携带身份证的荒唐理由擅将其带往警署(实际形同拘押)进行留置盘察,限制人身自由达11个小时之久。此举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显系违法。徐家汇警方执法犯法,强词夺理的事实业已昭然若揭,而事后又不敢勇于承认错误的恶劣态度必将遭到舆论的谴责和民众的唾弃!贾博士以法律为武器将违法的警署警员请上被告席的正义之举深得吾人首肯,这至少向国人昭示了一个伟大的真理–即任何以国家的名义,随意侵犯人权,剥夺公民自由的政府行为业已行将就火,没有多大的市场了。从贾博士及受他委托提起诉讼的鲁律师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人固有的优良品质之闪光及正义的力量及一个灾难深重陷在泥淖里的民族的希望之所在。斋主为贾博士和鲁律师的追求真理捍卫法律尊严的大无畏精神热烈鼓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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