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书献给 走向未来纪元的人们

《静水流深》(14)第四部 劳教血泪 1

第一章 人间地狱(1)
曾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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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头抱首

  2000年6月1日一早,六天前的一幕重演。我们四个法轮功学员和一个吸毒犯、一个卖淫者一起从看守所被送到位于北京市大兴县团河新成立的“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那天万里无云,阳光普照。调遣处的大门紧闭,看不清有多深。


  押送的警察照例先进去送“资料”。同车的王俭走到我身边正要讲话,紧闭的大门突然开了,一个粗暴男声响起:“听着!用你们的右手拿起行李,排成纵队!”

  我们赶紧回到行李边拎起铺盖卷,在“齐步走!”的口令下鱼贯走进“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

  刚进大门,还没来得及打量周遭,暴喝又响:“蹲下!”

  突如其来的声音一下子将我“打懵”,身不由己就蹲了下去。我听见电棍“劈劈啪啪”放电的声音。接着尖叫:“低头!抱首!看脚尖!”

  我不由又低下头,看着自己脚尖,却不懂什么叫“抱首”。

  一双穿着皮鞋的脚走过来,我的双手突然被抓起来反扣在脑后:“学着点!这就叫‘低头抱首’!”

  “低头抱首”这个姿式在调遣处非常重要。我们后来“学习”的“劳教人员行为规范养成标准”》如此描述的:“双腿蹲式:双腿弯曲,两脚并拢,双手交叉放于脑后,低头。”还有另一个“低头抱手”,是站立式:“站立式:两脚并拢,两手交叉放于腹前,右手放于左手之上,低头。”

  “低头”的标准须低到能看到自己的脚尖甚至脚后跟,这样你就什么其他也看不到了。


  蹲了大约五、六分钟,汗开始往下流。除了自己的脚外,什么也看不到,也不知周围发生什么事。我想起以前,特别恐惧雨后骑车驶过水坑。自行车进入水坑,心就猛地一紧,总觉水坑很深,会一下子连人带车全陷进去。有时水面倒映着蓝天白云,我甚至有种幻觉,觉得这水坑是一个穿越地球的大洞,水面倒映的是地球那端的天空,我会顺着这个大洞一直掉到地球那边去……。明知这是臆想,还是控制不住那莫名的恐惧。我想,恐惧是来自无法得知水坑的深度。

  “低头抱首”给人的心理效果也一样。你听见电棍“劈里叭啦”响,但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杵到自己身上。什么声响都没有时,更糟,毫无防备时突然响起一阵霹雳,更会把你吓个半死……。

  度秒如年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听到喝令:“起立!拿行李!”

  好容易站起身,又是尖利喝叱:“低头!”

  不小心抬头的人不是被电棍杵一下,就是被警察用手使劲按下头。此后,只有低头度日、看着自己脚尖的份。一个视力正常的人,突然被剥夺看的权力,只能像瞎子一样拚命张着耳朵去判断周围的事。

  我们低着头,拎着铺盖卷,一路小跑跟着带路的警察往里走。除了走在你前面的那双脚,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你无论如何不能让那双脚走出视线之外。

  经过两个小院,两道铁门,顺着一条过道往前走。瞥见过道两边似乎有两张小凳子,坐着两个穿白衣的人。

  走完过道,脚下出现粗糙的混凝土水泥地。

  前面的脚停了下来,后面的人赶紧收住脚步。

  “放下行李!低头!”

  调遣处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体现,便是所有指令都是用比吆喝牲口还要粗鲁的声音发出。

  放下行李,又听见喝道:“听着!将你们的现金、贵重物品、证件、钥匙都掏出来!”

  我将这些东西拿到手上,不一会就听见喊道:“曾铮!过来!”

  由于刚成为“瞎子”,我仅凭听力还判断不出声音来自何方,只好将头微微抬起,飞快四下一瞥,瞥见两三米外似乎有几条桌子腿,声音好象就从那里发出的。

劳教通知书(作者提供)

  我低头走过去,将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

  一双手拿起钱点了起来,点完后,一张表格递到我面前,上面是我所带的现金数目和证件,我被要求在表格上签名,然后低着头回到原处,低着头等候。

  六个人一一被叫到那张桌前签名,再一一回到原处,低着头在自己的行李旁等候。

  不一会,又有声音吼:“听着!现在开始查行李!有夹带违禁品的,法轮功有带经文的,趁早自己交出来!否则后果自付!”

  一双着警服的腿走到我面前,将我带到一堵灰墙前。

  “打开行李!被子、褥子全拆开!衣服脱光!”

  指令刚下,一双戴着抛弃式塑料手套的手,已开始扒拉我的东西。

  那双手扒得很细,连个别包装的卫生棉都一一撕开检查,扔得满地;所有卷筒卫生纸都从反向卷一遍,查看有无夹带东西,查完后乱成一堆,无从收拾。

  行李扒完,被褥也拆开露出棉絮。那双手将棉絮来来回回捏了好几遍,所有换洗衣物也一件件抖开来看。

  行李查完,只剩“衣服脱光”这一项了。

  我再次选择服从,低着头默默脱光衣服,连袜子、鞋都没保留。

  查行李的人蹲到地上,仔细检查我脱下来的衣服。

  我吸了口气,第一次抬起头来,瞭望头顶那一小块天空。天很蓝,我眼角的余光瞥见自己的肌肤在阳光下发出刺眼的白光。周围建筑物都是灰色,好几个警察同时埋头搜查行李,没人发现我的头已经抬起。地上一片狼藉,行李扔得到处。我管住了自己的目光,没去看其他人裸露的身体。

  过了大约十几分钟,一件白衬衣、一条蓝短裤扔到我面前的地上:“穿上!”

  这就是劳教人员的“行头”。从此我们便失去穿自己的衣服的自由。穿上“行头”,我们被带到另一堵灰墙前,脸朝墙壁排成一排,“低头抱首”原地蹲下。

  火辣的太阳烤着后背,汗水很快又流下来。渐渐地,头发湿透了,粘乎乎贴在脸上;脖子低酸了,觉得头怎会那么沉;搭在脑后的双手怎么放也不是地方,压着头吧,脖子不堪重负,不压着头吧,胳膊就得使着劲儿,可胳膊又酸软不堪;两条腿麻透了,不停颤抖;胸口憋得出不来气,恶心得直想呕吐……。

  以前只听过“度日如年”,现在才刻骨铭心知道什么叫“度分如年”、“度秒如年”。 多少次,我觉得已到了极限,真想一屁股晕倒算了,偏偏清醒地感受着一切,晕不过去……。


  终于,有人支持不住,“咕咚”一声倒地,几个声音同时吼道:“起来!不许装蒜!”

  摔倒的是王俭。以前劳教所从没关过老太太,劳教人员的“行头”都是按年轻人标准体型做的,王俭穿上这样的行头,裤子的腰围至少小三寸,扣不上,只能用一条丝袜将裂着大口的裤腰勉强系在一起。过小的裤子勒着她的腰臀,使她的双腿完全失去知觉,不由自主向后倒去。

  我费力想站起来扶她,却遭喝叱,又听见电棍“劈劈啪啪”响,赶紧重新蹲好。

  就这么稍微动一下,双腿的麻木缓解些,似乎又可以再撑一会儿。

  时间好象已停止流转。很快地,又到了极限,只有拚命咬牙坚持,暗暗祈祷谁再摔倒一次,最好是摔在我身上,我就可以趁机再调整一下姿势……。

  我们在太阳底下整整蹲了一天,超过十五个小时。我无法想象我是怎么一分一秒捱过来的,更想象不出王俭那样的老太太是怎么跟我们年轻人一样熬过来的。语言有限,我描绘不出一次次超越忍受力的极限,是什么滋味。

  狼狈为奸

  中午和下午,从声音中能判断出又来了两批人。她们是从海淀区和丰台区送来的,经过搜身、换衣,也和我们蹲在一起。

  仿佛经历无穷个世纪,在多少次都不行了却又奇迹般挺过来后,太阳终于西斜,不再肆虐。

  一高一矮两个着一样服装的人走到我们中间,耀武扬威说:“起来!现在开始教规矩!”

  我提过,中国的看守所、劳教所和监狱都实行犯人管犯人,这一高一矮两人便是成立调遣处时被选中,从劳教所调来担任“班长”的劳教人员,干得“好”的可以提前回家。高的那个是因卖淫和媒介卖淫进来的,矮的是偷窃犯。有人叫她们“黑狗”,也有人叫她们“藏獒”。这两人已完全失去做人的资格,我干脆直接称高的为“狼”,矮的为“狈”,因为我从来没见过“狼狈为奸”这个词更好的演绎。

  蹲了一整天,一次次超越体力的极限,头脑似已完全麻木。听到“起来”这道指令,我甚至没有如获大赦之感,只是机械地用手撑着慢慢站在原地,好长时间都不能动弹。

  我们被带到一块大牌子前,狼扯着嗓门:“听着!我念一句,你们念一句!──‘劳教人员入所须知’!”

  我们麻木地重复:“劳教人员入所须知……”

  话音未落,狼就嗥:“废物!二十几个人还没我一人声音大!重来!”

  我们二十几个人的声音确实没她一个声音大,于是一遍遍重来。“须知”是进所后要“低头抱首”接受检查,不许夹带违禁品之类。这些我们早已刻骨铭心领教过。

  吼了若干遍,才勉强过关。狼又训:“听着!以后这里不许说任何废话,只许说四个字:‘报告!到!是!’进门喊‘报告!’队长点名喊‘到!’队长说完话喊‘是!’现在开始给我喊,放开嗓门喊,把嗓子喊劈!”

  二十多人开始像疯子一样拚命喊:“‘报告’、‘到’、‘是’!‘报告’、‘到’、‘是’!……”

一边喊还要一边做“蹲起”动作,即不停变换“低头抱首”的蹲式和“低头抱手”的站式。二十多人反复地起来、蹲下、喊叫,夹杂狼和狈的吆喝:“大声点!再大声点!喊!给我喊!把嗓子喊劈!”……没见过这种场面的人恐怕会以为进了疯人院。

  好多人的嗓子真的喊劈了,说话或唱歌触及那个“劈”的地方,立刻剧烈咳嗽,不能自己。

  集体叫喊好几十遍后,狼和狈开始单独“考核”我们,一个个地喊这四个字,叫得声音够大的,可能两遍就通过了;声音小的一遍遍重来,直到狼和狈满意为止。

  在疯子似的叫喊中,天渐黑透,到了晚上约莫九、十点。从早上七点离开看守所到现在,十几个小时的经历,让身心疲惫麻木到失去思想,傻了似的呆呆听命。

  好容易所有人的叫喊都“合格”了,狼和狈养精蓄锐,又出一个新“节目”。

  “听着!现在开始学唱改造歌曲,先学第一首‘喊起一、二、一’!”

  这首歌的第一句是:“喊起‘一、二、一’,不再把头低”,然后是“努力改造,重新做人”之类。我们都机械地唱着,没有一人感觉歌词与现实的差异以及其中的荒谬。

  从进调遣处开始,除了睡觉以外任何时候都必须低着头;唱歌则既要低着头,又要大声咏唱“不再把头低”,唱着“重新做人”的“决心”。


  重回万恶旧社会

  学完两首“改造歌曲”,已不知夜里几点,狼和狈再命我们“低头抱首”,面朝墙壁蹲下。

  我绝望地想:“完了,‘万恶的旧社会’又来了!”

  在“文革”中,所有的宣传工具都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毛主席,没有共产党,我们将回到“万恶的旧社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我从小就接受这种教育,对“万恶的旧社会”充满了恐惧和仇恨。十岁那年,毛泽东死时,我真的觉得天都塌了,搞不好又要回到“万恶的旧社会”受苦受难。学校开追悼会那天,我哭得昏天黑地。长大后明白事理,才认识“文革”和毛泽东,可是这些名词术语自小刻入大脑太深,关键时候就回来了。

  这次的下蹲,真比“万恶的旧社会”还要可怕,早已多次超过极限的双腿又开始酸软发抖。最关键的是,不知这一蹲得多久。

  过了一会,终于听到狈在叫某人名字,让她站到一边去。

  趁夜色掩护,我悄悄转头,发现被叫的人脖子围着一块塑料布,坐在一张椅上,狈在给她剪头发。原来到了这里,每个人不但没有着装的自由,也没有选择发型的自由,所有人的头发都要“卡嚓”一剪子,剪成统一的“齐耳短发”。

  我咬紧牙关苦捱着,等着叫我的名字。当我终于在那张椅子落座,突然想起有一次与同事讨论什么是幸福。同事说,幸福就是炎热夏天里一杯冰镇的啤酒。如果这时再遇到他,我一定会告诉他,幸福更是在你“低头抱首”蹲了一天后,你屁股下的那张椅子。后来到了劳教所,还有人说:“在劳教所,我就看这张床亲!比妈还亲!”听到这话我鼻子一酸,差点掉泪。


打方块被子 

  “幸福”是那样的短暂,几分钟功夫,头发就剪完,我回到原地照旧蹲下,“万恶的旧社会”又开始了。

  等所有人都剪完,我们再一次蹲傻了。这时来了一警察,一个个点名。那天是调遣处“开张”,三批一共送来二十四人,其中二十个是法轮功学员。警察将我们二十四人分作三班,每班八人,四个非法轮功学员被分到三个班里,担任“组长”负责“看管”法轮功学员。我被分到四班。我们班只分到一个吸毒犯,其余七人全是法轮功学员。

  夹着被褥,我低着头疲惫不堪跟着警察走进挂着“四班”牌子的屋子。

  这间便是我们的囚室,一共八平米左右,里面有四张上下床,一边两张靠墙放着,中间是六七十公分宽的过道,门与床之间也只剩六七十公分宽。门旁有个小窗户,对面那堵墙则完全没有窗。

  我被指定睡三号床,是个下铺。勉力将被褥放上铺板,以为终于可以睡觉了,却听到狈在外面高叫:“打被子!”

  所谓“打被子”,就是要将被子叠成豆腐干一样有棱有角的方块。这可不容易,是需要“专业技术”的,尤其是看守所买的被子质量极差,里面的棉絮不知是什么伪劣材料,东一疙瘩西一块的,怎么也弄不成方块。我头上的汗又流下来。我上铺的人探出头说:“你不嫌弃的话,用我的褥子当被子吧,可能比你的被子好打些,你的被子给我当褥子使就行了。”

  一阵感动,我抬起头,看见一张秀丽纯真、像中学生一般的脸。她叫王可,也是法轮功学员,二十九岁,南京大学毕业,本来在北京一家外资企业工作,丈夫是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秘书处的处长,家庭条件十分优越。不过她丈夫的“处长”头衔也未能使她免于被劳教的厄运。

  我顾不得客气,赶紧跟她换了被褥。

  不知拆了多少次,八个人的被子才打得有点像方块了。狼和狈与警察巡视一圈后,终于发出“就寝”的号令。

  多么漫长的一天!

  我们颓然倒在床上,一秒钟就不省人事。

  二十三号令疲劳轰炸

  第二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我们“低头抱手”、一动不动在屋里整整站了十六小时。四人呈纵队站在两床间过道,另四人呈横排站在门与床之间的空隙。两个“小哨”(指看管我们的劳教人员)搬个小凳子坐在门口,轮流盯着我们,一秒钟的自由都没有。那时调遣处一共有六个“小哨”,刚好一班两个。

  早晚洗漱加“放茅”(上厕所)的时间,一共只给两分钟,三餐各五分钟,蹲在地上吃。屋里除了四张上下床没有其他东西,当然也没有桌子凳子,只能将碗放在地上蹲着吃。地面是连水泥都没有的泥巴地──说句公道话,这倒不是政府吝啬,而是时间实在来不及。“小哨”们住的那间就铺了地砖,我想那才是调遣处原来的标准规格,只因“与法轮功斗争”的形势急迫,等不得去拾掇那无关紧要的地面。

  除了吃饭,早、中、晚再各“放茅”一次,时间也是两分钟,其余时间都要“低头抱手”站着。

  光站着也罢了,站着同时要一天十六个小时一刻不停地大声背诵“二十三号令”。这个“二十三号令”包括“劳教人员守则”、“劳教人员生活规范”、“劳教人员日常生活规范”等规则。第一条是“拥护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准散布敌对言论和煽动敌对情绪”,其余是“不勾肩搭背,不做猥亵姿态、动作”、“不准恃强凌弱,敲诈勒索”、“不准阅读、传抄黄色书刊,散布淫乱思想,不准在交往中有粗俗野蛮的行为”之类为地痞流氓所制定的种种“不准”。

  头一天在太阳底下“低头抱首”蹲得要死要活时,我以为世上的苦厄莫过于此。现在我才明白肉体再苦还不算最苦,你的思想至少还是自由的,你可以集中意志来承受和克服肉体上的极限,但现在你的人格被这些一条比一条低下的“不准”侮辱着,你的思想被一刻不停地强奸和霸占着,你的意志因你的思想被摧残而饱受折磨,你的肉体没有精神的关照,像无助的羔羊被无情撕咬……,在这种情况下,人能不被逼疯,绝对是个奇迹!

  第三天的境遇没有半分改善,仍是早上六点一起床就“低头抱手”,一动不动站在房里,再没完没了地大声背诵。

  到了中午,脑袋都要崩裂,神经也快崩溃。这样下去,我真的变成一个不折不扣的“劳教人员”了!拘留所剥夺我们申诉的权利,到了这里若天天如此,六十天的申诉期一过,我再向谁去申诉?我要找警察提出申诉!

  这念头一出,我一秒钟也不能再站在那儿继续背诵了。我没有给自己时间多想:在这样的地方,所有人都在老老实实背诵,我要是第一个跳出来要求申诉,她们会如何整治我。我将心一横,趁勇气消失前就对门口小哨说:“请你去跟队长说,我要找她汇报思想。”

  我原以为她会拒绝,谁知她看我一眼就真的到警察值班室去了。

  两分钟后她回来对我说:“你去吧,刘队长在等你。出门时别忘了低头抱手走,进出门喊‘报告,是!’”

  调遣处有项规矩,劳教人员不管进出什么门都要喊“报告,是!”,哪怕进出厕所也不例外。

  我对着宿舍门喊道:“报告,是!”然后就低头抱手往宿舍对面的警察值班室走去。

  电棍如雨下

  整个调遣处有多大,我们到离开时都不知道。劳教所实行军事化管理,我们被编成“大队”、“中队”、“班”等,警察叫“队长”。我们的“中队”是四中队,有两排相距十米左右的平房,平房东侧是一个五十平米左右的小院。我们这“中队”一共十一个“班”,所有床位加起来有九十六张,也就是说调遣处四中队最多能容纳九十六人。

  警察的值班室在对面那排平房,中午值班的警察只有一个。我走进去,低着头向她说明来意:1、我要申诉;2、我没犯罪,我不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所以从即刻起什么“低头抱手”,进门喊“报告、是!”之类我概不遵守。说完,我就抬起头来平视她。

  调遣处的规矩是任何时候跟警察说话,都须低着头看自己的脚尖,绝对不许直视警察。警察高兴时允许你“低头抱手”站着,不高兴时你就得“低头抱首”蹲着跟她说话。

  这是我进调遣处第一次看清一个警察的长相。她四十多岁的样子,皮肤黝黑,一只眼睛有点斜视。

  她说这么大的事她一个小队长做不了主,必须向上反映。我请她给我纸笔,写了一份陈述报告,反映自己的两点意见。她答应往上反映,让我先回班去。

  我昂首挺胸走出值班室,报告也没喊,甩着两手就向四班走去。不再低头的感觉是如此美好!

  刚走到四班门口,刘队长就从后面追上来,低沉着声说:“回去!”

  我看她一眼,站在原地没动。她重复道:“你给我回去!”

  我觉得她的语气没有恶意,甚至还带着一丝请求,我很难拒绝,就跟着她走回值班室。

  她将我叫到值班室最里面,这样外面就看不见我们、也听不见我们在说什么。“曾铮,你长得特别好看你知道吗?在外面有人告诉过你吗?你还是研究生,我自己一辈子没上过大学,但我最喜欢有文化的人,我儿子也快考大学了。你这么漂亮聪明的人何苦到这种地方来!这儿是你们这样的人该待的地儿吗?”

  我望着她,想起修炼前为了别人对我外貌的称赞而生出的虚荣和自伤自怜,以及修炼后摆脱那些东西的自在;想起自己从修炼当中获得“研究生”头衔不曾给我的东西;想起自己愿为真理付出的无悔无憾……。但这些是无法三言两语向她说清楚的,于是我什么也没说,只坚持请求她将我的意见上达。

  她说,那你也得给我点时间,在上级做出反映前,你还必须遵守劳教人员规定,否则你不是跟我过不去吗?都像你这样我怎么管别的人?现在是我在值班,你怎么也得给我点面子吧?

  我被她说动了,答应暂时还遵从规定,等明天她反映我的意见再说。

  我刚要喊报告出去,迎面进来一个高高的年轻警察。刘队长急忙告诉我她是我们的中队长,姓王。

  王队长厉声问:“你什么事?”我说我找调遣处领导反映情况。她叫道:“我就是领导!有什么事跟我说!”

  我开始说自己的两点意见,她没听几句就大声斥责我,要我明白自己的身份,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

  在她的训斥声中,我又一次不喊报告昂首挺胸出了值班室,向四班走去。

  她从后面追过来,堵在四班门口命令我:“喊报告!”

  我轻声说:“不喊。”

  她劈头盖脸一阵嚷嚷,班里的人都停止背诵看着我们。

  我抬头看着她的脸说:“王队长,有理不在言高,您别跟我嚷嚷行吗?”

  她恼羞成怒,气急败坏叫道:“给我上那边蹲着去!”

  我摇摇头:“不去。”

  这时不知哪里来一个警察,和王队长一起把我拖往墙角。

  她们架着我的胳膊,将我在地上拖了十几米,往地上一扔,厉声喝道:“蹲下!”

  我双手抱膝坐在地上,面朝墙壁一言不发,眼泪夺眶而出:她们怎么可以这样做恶!她们怎么可以这样待我!

  两个警察不知怎么不见了,只听见狼在边上嘲讽:“呵!你还会哭啊?你们不是‘真、善、忍’吗?这么点事儿就忍不了啦?”

  我心里堵得说不出话来,坐在那里继续流泪。狼一脚踹到我身上,说:“你给我蹲起来!”

  我停止流泪,扬起头对她说:“我找调遣处领导反映情况,你没资格跟我说话。”

  狼楞愣了楞愣,又一脚踢过来:“队长让我管你的!我怎么没资格!”

  我不再理她,一扭头,看见王队长和拖我的那个警察手持电棍杀气腾腾从值班室走来。
  我被拖回院子中央,电棍雨点般向我身上戳来,每戳一下,我就不由自主一抖,感到一阵钻心的被灼烧的疼痛。

  我坐在地上,咬紧牙关一声不出,脑里一片漆黑混乱。

  不知过了多久,我看见王可不知为何也被拖到院子中。她穿着那身白衣蓝裤,剪着齐耳短发,看起来像电影里五四时期的清纯女学生。她们也拿电棍戳她,她本能地满院子乱跑,想躲开电棍的袭击。

  我失去思维能力,坐在地上呆呆看着,只觉王可好惹人怜。

  过了一会,王可不知怎么又不见了,两个警察一起来对付我。

  两根电棍一起架在我身上,再也不拿开。

  “劈劈啪啪”放电的声音越来越大,我的身体细腻而真切感觉电流一档一档加大的过程……。

  我紧闭双目,调动所有的意志与强大的电流对峙着,只觉眼前一团漆黑,世界一团漆黑,无尽的罪恶从四面八方滚滚而来,张牙舞爪要将我一口吞噬……。

  突然,我的脑子“嗡”地一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在黑暗中轰然崩塌,我拚死在心里狂呼:“百苦一齐降,看其如何活!”就瘫软在地,不省人事。


  我不知自己晕了多久,当我慢慢恢复知觉,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是蹲在地上的,狼正抓着我双手往脑后扣,要把我弄成“低头抱首”标准姿式。我猜她们是趁我神志还未完全清醒时把我拎起来的。

  我的双手瘫软到没有半分力气,狼一撒手就无力地滑落。她就再抓起扣在我脑后,不知反复多少次,我的双手才终于扣在脑后不再下滑。

  虚弱地蹲在毒辣的太阳下,我失去反抗的愿望和能力。狼在后面监视,只要我稍动就给我一脚。

  我低着头,看着自己额上的汗水一滴滴砸在滚烫粗糙的水泥地,变成一个个带毛边的小黑点,小黑点刚一着地,就迅速缩小、消失,两秒内就化为水汽了无痕迹。

  我看了很久,直到头上不再有汗水滴下。这不是因为太阳不再毒辣、地面不再是四五十度高温,而是我的汗水已经流干了。

  每当太阳西移,我所蹲的地方进入阴影时,后面就会响起一个声音:“往前移!”

  我“低头抱首”费力向前移,直到又置身阳光下。

  那个下午我移了许多次,一直蹲在万丈艳阳里。

  我想起不知哪部电影里的镜头:蓬头垢面的犯人被绑在一根柱上,在火辣的太阳下等着被处决,很多人在围观、取笑他,只有一位美丽女郎起了怜悯,端了一碗清水送到他干裂的唇边……。

  我舔舔嘴,知道不会有人给我送水来。在一动就可能挨踢的情况下,我慢慢找到怎样才能既不移动双脚,又能坚持更久的窍门:那就是将重心在两只脚之间互相变换,先将重心压在左脚,不行了再换到右脚,然后再压到两脚之间;两手的重心也得变换,在脑后压一会,然后保持双手在脑后交叉将两肘向里靠,让肘关节放到膝盖上,好让两腿承担双手的重量;头的位置正好随之调整,然后再从左脚开始……。

  在不停变换重心之际,我发现地上有蚂蚁在打架,便拚命去看,以分散两腿酸软得再也坚持不下去的注意力。第二天早上我检视全身,发现脖子后面密密麻麻、大大小小全是电棍电的水泡;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没有一处好地方,全是电棍留下一个个圆圆的痕迹;臀部血肉模糊,烂了一大片,蓝短裤和内裤都磨出大洞,将臀部的伤口露在外面。

  可是,当我遍体鳞伤、衣衫褴褛蹲在太阳底下,听着“不准在交往中有粗俗野蛮的行为”、“不勾肩搭背,不做猥亵姿态、动作”、“不说粗话、脏话”……这样的背诵声此起彼落传进耳朵时,我却觉得自己比其他人都要幸运。

  那天我一口气蹲了八、九个小时,直到晚上就寝,她们才让我站起来回到班里。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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