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同:大考分发,志愿高低应取消

李家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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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考八十九分,我不会太在意,可是如果九十分是甲,八十九分是乙,我一定懊悔不已。

大学入学终于放榜了,最近我坐火车,或者乘飞机,隔座的旅客发现我是大学教授,纷纷问我大学考试填志愿的问题。我这才发现,社会上对于所谓“大学联合考试”的分发制度,相当地不了解。

看了晚报,我发现不仅一般社会人士不了解这个制度,很显然的,有不少校长、教务长和系主任,也都不了解这个制度,否则不会出现这么多系有严重缺额,有一所大学的某个系没有招到任何学生,有一所大学的机械系,居然有一一七个缺额。

虽然教育当局口口声声说我国已废止了联招,对我来说,这就是联招,我已没有公职,不怕教育部了。我认为,要了解这个“联考”制度,就不妨从联招讲起,而且从联招的源头讲起,因为古早的联招分发制度,是很容易了解的。

以我为例,我在民国四十七年考大学(其实我没有考,我是保送的),当时好像已经分组,但学生不得跨组,以理工科同学为例,每一位同学都有一个总分,全体学生就以总分高低作为分发的依据。当年我父亲是教授,正好负责分发,所以我学会了分发的原则。

民国四十七年,我国没有电脑,分发用唱名行之,有一位先生念出分数最高的榜首,另一位念出他的第一志愿,这位同学当然可以如愿进入他的第一志愿。那一年,理工科的状元是我的同班同学——沈良玑。

假设台大电机系是最热门的系,很快的,这个系的名额就满了,很多同学就会被迫进入第二志愿去,一旦所有的系都满了,其他没有被分发的同学就成了落榜生了。

这种分发方法,行之多年,虽然后来改成用电脑分发,其精神其实是一样的。

联招的后期,出现了所谓加权的情形,假设台大数学系,特别重视数学,他们可以将数学的份量加大,因此一位英文不太好的同学,可能因为他的数学特别好而进入了台大数学系。

一旦有了加权,我们就不能以总分高低作为分发的依据,那么联招的公平性,是什么意义呢?在过去,考生甲能进台大电机系,考生乙不能进台大电机系,那么考生甲的总分数一定比考生乙的总分高。现在有了加权,我们如何分发呢?

有趣的是,当时我在清大教书,我的一位得意门徒陈健辉在念博士班,他解释给我听分发的方法,使我确信联招的公平性仍然存在的,现在我的高足变成了我的顶头上司(我的系主任,也是我的院长),真是有趣。

假设有个系叫做X系,有一位学生A,对于X系而言,因为加权的缘故,A的分数并非他的原始总分,而是X(A),电脑读到了A同学,发现他的第一志愿是X,而X系内仍有缺额,就将A同学塞了进去,可是这个塞进去,是暂时的。过一阵子,电脑读到了B,就算出X(B),而且X(B)大于X(A),虽然X系现在已经满额,我们仍要将A同学拿出来重新分发,而将B同学放进X系里。

何谓联招的公平性呢?对X系而言,如果A同学录取了,而B同学没有录取,则X(A)必定大于X(B),这就是联招的公平性。

联招消失了,取而代之叫做“联考”,联考仍要分发的,可是这一下就复杂了,除了加权以外,我们可以“参考”学力测验的分数,也可以参考“学科考试”的分数,又可以看你的志愿高低,也难怪一般人无法了解分发的公平性。最糟糕的是,大多数家长根本不知如何替孩子填志愿。

联招时代,虽然有加权,可是影响其实不大,家长看到了孩子的原始总分,大概就知道他能考上那些学校。现在各种排列组合,甲案、乙案和丙案,我的孩子究竟落点何处,变成了无人知道的事。

我们暂时假设“联考”不考虑“志愿的高低”,让我们来平心静气地分析一下“联考”的公平性,我对此的结论是,只要没有“志愿高低”的考虑,联考仍是公平的,因为对于任何一个系X,每一个学生A,都有一个X(A),作为分发到X系的依据。不论甲案、乙案或丙案,以上的事实永远存在,所以联考仍然是公平的。

一旦有了“志愿高低”,联考就失去公平性了,每位考生,在填志愿的时候,必须考虑其他同学的志愿。假设全国一千五百个系,每一个系都以考生的志愿高低来招生,那才精彩呢?没有一个考生知道如何填志愿了。

如果没有志愿高低,填志愿的原则,你如喜欢进X系,就应该将X系填在前面。那为什么这次填志愿,引起如此大恐慌呢?道理很简单,有了甲案,乙案和丙案,很多同学完全不知道自己落在那里,过去有原始总分作为参考,现在这个没有了,对于中间考生而言,八十个志愿实在太少了,大多数家长怕的是其实我的孩子是可以有学校进的,只是因为限填八十个志愿,而使我没有将我可以录取的学校填进去。

这次联考最大的问题恐怕是利用“基本学力测验”的成绩,本来一百分的成绩,大考中心硬要将之只分成十五等分,这些专家的理由是一旦只分成十五等分,考生就不斤斤较量成绩了,我对此百思不得其解,假如我考八十九分,我不会太在意,可是如果九十分是甲,八十九分是乙,我一定懊悔不已。就因为只采用了十五分,同分的考生就多得不得了,同分怎么办呢?这些专家们想出一招,以“志愿高低”来决定,真是错上加错。

大家还应该注意一件事,现在不是联招了,命题是由大考中心负责的,大考中心是一个完全独立的机构,不属于其他任何机构。在过去,命题由联招会的命题小组负责,如果题目有问题,联招会有权作最后决定,今天晚报有人质疑题目有问题,试问,谁来做最后裁决?

举例来说,这次物理低标只有五分,这怎么办呢?大考中心不会理会我的质疑的,他们反正没有人能管得了。

我写了这么多点,我要替教育部说几句话,整个事情,教育部不该受责备的,改来改去,都是一些大学校长想出来的。大家只知道责备教育部长,而不责备大学校长,极不公平。

至于很多系缺额的问题,显然是他们不自量力,将门槛定得太高,将门槛定得高,是一些明星大学可以做的事,如果你不是明星大学的热门系,偏将门槛定得如此之高,最后只有落了“过干瘾”的美名,怪不得别人也。

最后,我建议:一、基本学科能力测验改成一百分为满分。二、取消“志愿高低”的考量。三、志愿加多到一百五十个。四、招生联合会应该直接向考生负责“命题”和阅卷的一切问题。五、不要将一切责任推给教育部。六、大幅度减化所谓甲、乙、丙案,以免大学的校长、教务长、系主任无所适从。@(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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