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于青菜”又是“于青天”——清朝廉吏于成龙

作者:郑行之
于成龙
于成龙。(公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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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山西人。他是清朝著名的廉吏,45岁才出来做官,当过知县、知州、知府、道员等地方官,较高层级则为藩臬按察使、布政使二司、督抚大员。到哪他都勤政廉洁,到哪都深得民心。史书对他的评价是:“得民心如此,古史罕见。”

三度受举荐为“卓异”

清代中央和地方官的考核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对所有官员都要按期考核,“卓异”是清朝对官员考核之后的一个顶级的总结,也是对官员的一种高度肯定。于成龙短短二十多年为官,总共三次被举荐为“卓异”,这在千百年来的官场都是难得一见的。

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因为治理罗城,政绩卓著,首度被广西巡抚金光祖和两广总督卢兴祖举荐为“卓异”,并升任为四川合州知州。

于成龙当罗城县令时,县中居民只剩六户,遍地榛莽,没有城郭,没有官邸。于成龙却坚持留下来与百姓同甘共苦。一味地为百姓着想,如捕治盗贼,宽免徭役,筹建学校、成立养老院,依次施行兴利除弊的措施。他在罗城当了七年县官,县中大治。

康熙六年(1667年),他到任合州以后,严禁官员剥削百姓。为了使荒芜的土地开垦,规定土地为最先耕作的人所占有,同时要求各县注意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的具体困难,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耕田和种子,并明确规定三年不收田租。一个月内,合州人口便增加至一千余户。

康熙八年(1669年),于成龙升任为湖广黄州府同知,当时黄州治安问题严重,影响地方安定和居民生活。他体察民情,秉公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错案得到平反,于成龙再次因为政迹卓著被湖广巡抚张朝珍举荐为“卓异”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出任福建按察使。当时清廷实行“海禁”政策。地方官员不顾连年兵祸,时常以“通海”的罪名兴大狱。他得知此事后,提出重审这些案件,在他的主导下,一千多名无辜百姓得以平反并释放,于成龙因为此事而第三度被举荐为“卓异”

此外,隔年(1679年),于成龙升任为福建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兴祚并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

“于青菜”终年不知肉味

于成龙勤政廉洁,无论身居何种职位,始终不改节俭作风,“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日食粗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人称“于青菜”。百姓对他既敬畏又爱戴。他不仅自己生活清苦,也要求家人和仆役尽量俭朴。不论在何处,从未携带任何家眷随行,他的妻子阔别二十年以来只见面一次。

于成龙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去世。受命替他治丧的官员看到他的寝室中,“床头敝司中惟绨袍(粗丝做的袍子)一套。堂后瓦瓮米数斛,盐豉数器而已”,见者无不恸哭失声。“士民男女无少长,皆巷哭罢市。持香、楮(纸钱)至者日数万人。”“色目、番僧也伏地哭。”康熙感叹道:“居官如于成龙者有几?”称其为“天下廉吏第一”。后归葬山西,谥号“清端”。

“于青天”办案有智慧

于成龙在诉讼、断狱方面,擅于从细节上挖掘问题。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于成龙对待罪犯,主张慎刑,以训育为主,采取“宽严并济”和“以盗治盗”的方法,成效明显。他常常微服私访,体察民情,秉公处理地方上的疑案、悬案,使许多冤案、错案得到平反,老百姓称他为“于青天”

蒲松龄的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卷九中,有一篇名为“于中丞”,记述了两件于成龙破案的故事。

注重细节 破案如神

于中丞成龙到所辖地区高邮巡视,正好碰上一个大户人家嫁女儿,富裕的乡绅给女儿准备的妆奁非常丰厚。这样的大手笔可能触动了城里的贼伙,晚上就穿墙越户,把所有妆奁物品扫劫一空。

大户报案了,可是州官却破案无方。正好碰上于中丞来视查,他仔细研究了一下案情,便下令把城门关闭,只留一道门让行人出入,并派几个吏目守着,看到有装载物品的车辆就严格搜查。又贴出告示,通知全城的人都回到户籍所在的住所,等待次日查点搜寻,务必要找出赃物来。于中丞并且暗暗嘱咐吏目:如果有多次进出城门者,就先捉起来。

第二天中午,抓到两个人。这两人除一身行头之外,并无其它行装。于公说:这是真盗。二人大呼冤枉,并且不停地诡辩。于公命吏目解开他们的衣服查看,看到两人的衣袍内都穿着两套仕女的服饰,经大户人家指认,都是妆奁中物。

原来是盗贼知道第二天要全城大搜查,他们担心自己在劫难逃,因此急于转移,但是偷盗的物品太多,难以携带齐全,所以暗地里把最昂贵的丝绸女装穿在身上,再罩上男袍,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多次进出城门,以为这样就神不知鬼不觉了。没想到于公办起案子来如此精到,简直是滴水不漏,大处小处都设想周全,让盗贼无所遁逃。

办案办到邻县

于公担任县令时,一次要到邻县。那天早晨,他们一行人走到城外,看见前方有一群人,形迹颇为怪异,其中两人用床板抬着一个人,那人盖着大被,枕上露出些许头发,头发上还簪着一支凤钗,显见是个女子。那女人侧躺在床上。有三四个健壮的男子在床两边跟随着,并且轮流用手去塞(掖)被子,好像怕被子被风吹开似的。才走一会儿,他们就在路边歇息,然后换另两个人来抬。

于成龙越过他们后,就派遣随从回去问他们,他们说是妹子病得很厉害,准备送回夫家去。于成龙没说什么,等走了二三里路,又派随从绕回去,查看他们进了哪个村。随从尾随他们,只见那些人到了村中一所屋舍前,两个在门口等候着的男子把那些人迎入屋内。

随从回来把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于成龙。于公问该县县令说:“城中该不会发生抢劫掠夺的事吧?”县令说:“没有。”当时朝廷考核官员的条例很严格,所以上上下下都忌讳谈盗贼这个话题,即使家人被盗贼劫杀,也极力隐瞒忍耐,不敢说出来。

于成龙回到驿馆,派家中仆役细细察访这事,果然有一富贵人家被强盗抢劫了,主人也被烧烙致死。于成龙叫那主人之子前来,想问明情况,但主人之子不承认有这回事。于成龙说:“我已把大盗捕获了,我们就专讲盗贼的事,此外没有其它事了。”这时公子才叩头哀泣,请求替死去的父亲报仇。

于成龙就找来县令,让他派强壮的差役在四更天出城,直奔那村中房舍,结果捉回了八个人,一审问全都认罪了。问那病妇是什么人,强盗招供说:“那一夜我们正好都在妓院,所以跟妓女合谋,把抢来的金子放置床上,让那妓女抱住躺着,打算到安全的地方再瓜分。”大家对于成龙断案如神都感到很佩服。

州郡中有人问于成龙是怎么揣度案情的,于成龙说:“这很容易,只要细心去体会就成了。首先,哪里会有少妇躺在床上,允许别人把手放进被子底下的?而且需要几个人轮流抬,那就表明床上放着很重的东西;看他们交替用手护被子,就知道被子里必定有玄机。还有,如果病妇昏迷不醒送到婆家,必然有妇女在门口迎接,但我们只看见男子出来,不见其他人,而且那些出来迎接的人也不觉得惊异或好奇,也没有人多问一声。这些现象都与常理不符,所以就可以断定他们就是盗贼了。”@

(《清史稿·列传六十四》)

责任编辑: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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