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谋》第十五章:狠处理殃及妻孥

丁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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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九五六年的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作了个政治报告,提出:“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完备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必需使全国每一个人都明白,并且确信,只要他没有违反法律,他的公民权就是有保障的,他就不会受任何机关和任何人的侵犯。如果有人非法地侵犯他,国家就必然地出来加入干涉。”

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这段话,所有的人都表示满意,但是所有的人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宪法明文规定中国是在共产党领导之下,如果中共认为某人反对它,那么此人是否违反了法律?刘少奇宣布保障公民权,前提是“他没有违反法律”。所以,这个问题不搞清,刘的话就等于白说。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女中央常委谭惕吾在鸣放会上发言,批评共产党带头违反宪法,指出上海对房产商的“改造”(实为没收)违法。她说:“共产党今天是想使国家长治久安呢?还是自己捣自己的乱?”“共产党必须遵守宪法。”“不应在法律、法令之外,再发内部指示。”“指示代替法律、法令,是不可以的。”(注1:一九五七年六月六日《人民日报》)

就事论事,谭惕吾说得很对,但是仍然没有抓住上述那个要害问题。即使是这样,她也当上了右派。

逻辑是清楚明白的:要是中共认为某人反对它(言论上反对或者骨子里反对),这人就是“反党份子”,你说你不反对也不行。反党即违法,它就要“依法”予以制裁。它从来是依法行事的。

所以,凡是说中共不依法行事,对中共按其随时变更的“政策”处理事务的做法表示了不同意见的人,都被认为是“反党”,都当上了“右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案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法学院院长钱端升就是一个例子。

在地方政法部门工作的法庭庭长、法官们,凡是主张依法办案,抵制当地党委干预的,差不多都在这时被当作右派打了下去,罪名一般是“反对党的领导,闹独立王国”。而且不论党内党外,“一视同仁”,全抓。譬如北京市司法部门抓了八十三名右派,占司法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九以上,其中包括高级法院院长,中级法院院长,司法局正、副局长,律师协会副主任等。(注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市司法界右派分子是怎样进行反党破坏活动的》第一页。)别处如福建省司法厅厅长何公敢是右派,辽宁省司法厅正、副厅长也都是右派。检察部门亦类似,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彭瑞林是右派。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范也够格当右派了,但他长期做保卫工作,一九四九年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进入北京时,车队第一辆开路的就是他,所以只是大会“重点批判”一通,定为“右倾”,撤职了事,未扣右派帽子。后来他在文革中饮弹自杀,那是另一回事了。

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费璐璐(女),出身豪门,早在四十年代国共内战期间就捐过巨额财产给中共。一九五○年朝鲜战争爆发,她又捐了八万多元,以后陆续将其工厂、商店全捐给了国家。这样一位爱国者竟在一九五七年成了“反党份子”,戴上右派帽子到农村劳动改造去了。改造了六年,她大难不死回到北京,但不久便是文革,又再次被关了四年多。(注3:见《人物》一九八七年第二期。)

安徽大学法律系一九五○年毕业的黄行,出任安徽青阳县人民法庭庭长之后,因为见到不少只是对中共在农村实行统购统销的政策不满,或对合作化运动发了几句牢骚的人被捕入狱,便指出这些人只是思想错误,并未触犯法律,不应判刑监押。结果他自己就罹了难。他被宣布成为右派之后,连见妻子一面的要求也不获准,就被押到山区一个铁矿“劳动改造”去了。

中共党内有许多正派勤恳的好干部,他们不求名利或不善人事,虽然资历很深,但没有进入权力机构,而集中于各级党的监察部门。由于他们的职业便是检查、制止各级干部的违法行为,在各级要员看来,属于“找岔子”,“说泄气话”的角色,平时嫌他们碍事却又撵不走,现在反右运动提供了一个处置他们的绝佳机会,因此各监察机构里的右派便多得要用箩筐装了。有的省,监察厅的机关干部竟有百分之二、三十被打成右派。

中共中央监察部第一副部长兼党组副书记王翰,早年是上海交通大学的学生,“九一八”事变后曾与同学赴南京请愿,一九三二年加入中共。为革命出生入死几十年后,他于一九五四年出任中共中央监察部要职。由于他主张使用知识份子,反对老搞运动等等,又“因对一个下面干部的划右派问题坚持不要划,结果在那个不许有异议的政治环境下,他自己就被划成了右派”。随后他被送到水利部的三门峡工程局当工人,被监督劳动。整整十六年(包括一九六六、六七年“天天挨打”的那段日子),他挺过来了,但身体已完全垮掉。厂里怕他死在那里,才答应由他的妻子接回北京。但作为无户口的“黑人”,他竟找不到一间肯收留他的医院。作家韦君宜为他作的传这样写道:“受尽千辛万苦,直至八十年代,平反了,来不及了,死去了。”(注4:《人民文学》一九八三年二月,韦君宜的文章。)寥寥数字,却是一曲深沉的、绵绵不绝的挽歌。

作为反右的一大成果,监察机构上下一并撤销了,从此再也没有人能够约束那些党委书记们,以后的无法无天的行为也就通行无阻了。只要党委书记们认为你在言论上、思想上,甚至“骨子里”反党,你就犯了法,就不受公民权保障。一九五八年正式对右派进行“处理”时,就是按这种逻辑行事的。

这“处理”,大致分几类。今以广西横县为例予以说明:

全县右派二百九十七人,逮捕入狱五名,送劳动教养二百一十五名,撤职三十三名,开除遣送回籍十名,开除公职留用二十名,在原单位监督劳改五名,降职降薪七名,逃跑失踪两名。(注5:《横县志》一九八九年版第十五至十六页。)

近三百名右派,除了两名失踪的(很可能跑到山里自杀了)以外,全部受到了惩罚性处置。逮捕、判刑是一类,从几年到十几年,到枪毙,都有。按官方的说法叫做“法办”。

应当说明,右派虽然“反党反社会主义”,但并不等于就是“反革命”。这就是为何右派绝大多数并不坐牢的原因。然而,“反党”和“反革命”实在也只差半步,谁也说不清两者之间的界线。所以,你只是一名右派还是“右派加现行反革命”,送去劳教还是坐牢,就全看你命大不大,看管你的那个党委书记喜欢在你的生死簿上打哪个钩了。

辽宁省本溪钢铁公司有个副工长倪亦方,一九五二年以全优的成绩从燕京大学毕业。一九五四年他曾经与苏联专家在工作中发生争执,被领导认为是“顶撞”专家,免职记大过。一九五七年他又旧病复发,对领导的作风意见,于是成为“双料份子”--右派加现行反革命,进了监狱。(注6:《了望》周刊一九八六年第二十一期第二十九页。)

清华大学有位来自新加坡的侨生,戴上了右派帽子、被开除学籍后,在国内孑然一身,便申请出国回家。可是当局“研究”了一年之后,竟把他投入铁窗,背铐、脚镣、单人禁闭、困绑吊打及苦役,没完没了地折磨了他整整二十年。(注7:见香港《九十年代》月刊一九九○年七月号,韧锋《回忆“反右”期间的北京高校》。)

青海省有个撤拉族青年韩秋夫,因一篇文章被省文化局局长看中,调去《青海湖》文学月刊当编辑。他成了右派后,被抓到牢中蹲了二十三年。

一九五四年北京政法学院毕业的陈以强,反右前写了一篇讽刺某领导干部的短篇小说,虽未发表,却被定为右派。他对自己戴帽一事想不通,结果问题又转变为“现行反革命份子”,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注8:一九八四年一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中刘宾雁的文章。)

也许一九五七年的法官认为“十五”比较吉利,很多右派被判了十五年徒刑。除了中国人民大学的女学生林希翎外,再以几位清华大学的学生为例:张贴大字报要求中共“还政于民”的马维琦,十五年;在校园设立“自由论坛”的赵树范,十五年;另一位刘世广“谋划”成立政党,也是十五年;写《神.鬼.人》的孙宝琮也是十五年。(注9:同注7。)

十五年是相当长了,但同死刑相比又算从轻发落了。北京大学学生黄中奇,当上右派后被斗争。他而跳楼自杀,可惜没死,结果还是要带着伤继续挨斗。他愤怒得扬言要拿刀杀人。这下正中当局的意,尽管他只是说说而已,还是以“右派杀人犯”的罪名枪毙了他。二十多年后为他平反时,骨头早不知哪里去了。(注10:同注7。)

另一名北大学生,西方语言系一年级的顾文选才十八岁,当了右派后无处伸冤,竟天真地跑回杭州家里找妈妈。结果他被抓回北京,判处五年徒刑。刑满释放后,他留在劳改农场“就业”,永不能回到社会。在绝望中,他设法逃到了苏联。
哪知苏联更不把他当人,克格勃像畜生似的将他装进麻袋,弄到莫斯科审问,然后又送回远东,引渡回国。虽然他最后是在刑场的枪口下死去的,却总算在祖国得到了一块安息之地。(注11:北京大学一位右派讲师与本书作者的谈话。他是顾文选的老师,且与顾在同一农场劳改。)

右派们既成贱民.也就动辄得咎。有相当多的人在以后数年中“转变”为“现行反革命份子”(简称“现反”)而被捕入狱,甚至被枪决。在所谓“五类份子”(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分子)中,因为被认为有反对现政权的行为,右派受到的处置最为严厉。如四川重庆大学十八岁的学生李天德,被扣上帽子后同其他几名右派学生一起劳改。其中一位云南省籍的学生建议大家一起去他的土地肥沃、气候温暖的家乡混口饭吃,不料尚未动身就被说成是“妄图偷越国境”,一伙人成了“反革命集团”。李被判处五年徒刑,刑满释放后又以“反革命罪”再度判刑。但他一颗赤子之心仍未泯灭。获自由后,他于一九七五年春,怀揣万言书《献国策》,跑到北京国务院接待室,要求面见四川老乡邓小平。结果,他当晚就进了公安局的审讯室。之后,他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改以“反革命罪”入狱二十年。

反右高潮中,《人民日报》发文《新华社连日围剿戴煌》(八月六日),公布了老共产党员、新华社记者戴煌的“右派言论”:“高级干部违法乱纪,低级的基层干部无法无天”,“除杀人放火外,无恶不作”,这一切“应该由中央负责”;如中央再不改变,他要唤起有良心的党员组织“共产党革命委员会”。

当时,共产党只是将戴煌开除,倒没有抓他去坐牢。可是他不知好歹,不体会这是党对他的“宽大”,反于一九六二年写了一份万言书,为自己辩护,要求平反。正好毛泽东向全党下达不得给右派平反的指令,当局立即宣布他那封信是“进一步向党进攻的炮弹”,将他逮捕,押送西北的劳改营去了。他这一去,整整十七年后才回家。

判刑的一般不在牢中白吃饭,多数被送到劳改营去,叫“劳改犯人”。另一类是“劳动教养”,俗称“劳教份子”。右派大多数是“劳教”。“劳教份子”和“劳改犯”关在一处“改造”,只是待遇略有差别,每月有二、三十元生活费,自己须交伙食费。实质二者均被视为犯人,只是劳改有刑期,劳教未经审判,没有刑期而已。

什么样的人劳教”?《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上说的是:“不务正业”、“违反治安管理”、“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断的无理取闹”、等等。此外就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份子、反社会主义的反动份子”了。(注12:一九五七年八月四日《人民日报》。)

党的喉舌《人民日报》于一九五七年八月四日发布社论说:“右派分子攻击我们实行劳动教养违反宪法,这是最露骨的一种恶意攻击。”所以,现在轮到右派分子尝尝无产阶级专政下“劳动教养”的滋味了。

如青年作家张贤亮成了右派后,在十八年间被“劳动教养”两次,“劳动管制”一次,外加一次“群众专政”,一次坐牢。他在“劳教”时的一位难友原是自己单位的领导,并不是右派。由于他真诚地相信中共“在劳动教育培养”的说法,在将本单位的右派都送去“劳教”后,他觉得自己也应当接受教育、改造,于是主动申请去劳动教养。结果,他与张贤亮等真右派为伍,不久就在繁重的劳动和饥饿的折磨下死了。(注13:张贤亮《烦恼就是智慧》,《现代作家》一九八五年九月号第五十一页。)

各地将右派送去“劳教”的时间不一,大致上是一九五八年的头几个月。如四川省重庆市就往长寿县湖渔场送去了三百九十二名右派,这支队伍的主要成分是教授、学者、工程师。同时送去的还有一百九十二名“历史反革命”,“他们被禁锢在渔场的许多岛上,与世隔绝。他们被社会所遗弃。”(注14:元工《蓝幽幽的湖啊!》,《现代入家》一九八五年九月号第五十一页。)

还有一种惩罚,既不是“劳改”,也不是“劳教”,而叫“下放劳动”,身份是“下放干部”而不是罪人,但实际境遇与罪人毫无二致。如上海《文汇报》记者江显良,因主张共产党与各党派“互相竞赛”而被定为“极右份子”。本来,“极右”者都坐了牢或去了劳改营,但他却被宽大,仅“下放”上海郊区农村劳动。不过、别的“下放干部”有星期天,他没有;别人八点钟上班,他得七点就去作准备工作;别人下班了,他得留下收拾;别人下雨天不用干活,他还得下地去“改造”。这样年复一年地改造到一九六四年,盼不到出头之日,他终于跳楼自杀,死时仅三十出头。(注15:上海《文汇报》一位记者与本书作者的谈话。)

另一种处理方法是“遣送回籍”。中国以农立国,几乎每一个人都有个农村或某个县为其“原籍”,哪怕你从未去过那里。由于罪人太多或由于此人罪行不大,一般的处理方法便往往是“遣送回籍”。

如四川医学院的学生李树楠,因给院刊写了一篇文章,建议不仅要向苏联,也可向英、美学习,不要将学英语看成落后而戴上“极右份子”帽子。之后批斗会无休无止,却又无处申诉。他请一位同情他的学院广播站管理员(高年级学生)给他对着话筒向全校师生讲话的机会,阐述自己的观点。于是两人一并被送去劳动教养,在荒野的大凉山劳改,配给的口粮不及常人的一半,长年在饥饿的折磨下挣扎。后来,由于“坚持反动立场”,他又被押送回云南老家,在街道当了二十年搬运工人。(注16: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一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天津某设计院一位刘姓建筑设计师,成了右派后,妻子同他离了婚。他被遣送原籍山东省东明县劳动改造,在黄河故道的荒地上种瓜。同在劳改营里服苦役相比,多少算是一种宽大。可是他穷得没钱买被褥,只得在土炕上撒一层细沙,就算是铺,又当了盖。他年复一年地在地里劳作,瓜种得出了名,当地瓜农均称他“瓜匠”。过了二十年,天津原设计院决定为他平反而找到他时,他已得了癌症,不久于人世了。(注17:北京《当代》文学双月刊一九八七年第一期,《“瓜匠”的墓志铭》。)

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人去了农村而没有吃太大的苦。安徽蒙城县有个南京去的育种专家丁震亚,在领导“征求意见”,鼓励他鸣放时,对省委书记下令全省推广旱粮田改种水稻一事发表意见道:“最好先试验,后推广,一个县不宜一下子搞几十万亩。”这一来,他成了“反对省委第一书记”的右派分子,送到一个农村“接受监督劳动”。那村的农民不懂阶级斗争,既不愿监督他,又不愿让他劳动,只是给这位五十五岁的专家土地和助手,请他培育良种。他则庆幸有了一块得以继续其育种研究的新天地。

幸运者的例子还可以举出一些。譬如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有一对年轻夫妇仇士华、蔡连珍,双双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物理系,双双成为右派,被逐出了实验室。此时,在考古学界利用碳同位素(碳十四)测定古生物年代的技术刚开始使用了几年,中国在这方面还是空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夏鼐找到物理所所长钱三强,指名要求将这两位“闭着不用”的右派分子调给考古所研制用碳十四断代的仪器。从一九五九年起,仇、蔡两个右派分子在夏所长的保护下,用了七年的时间,终于制成了第一台碳十四断代仪。科学院院长郭沫若也是个考古学者,他闻讯赶去,高兴地对仇、蔡二位说:“你们做了一件大好事……”(注18:一九八五年九月八日至十二日《光明日报》。)

自然,绝大多数右派分子没有这样幸运,他们无论从政治地位上还是经济生活上说,都成了社会的贱民。

除了前节所说“劳改”、“劳教”、判刑的之外,那些未失去人身自由,还被允许留在正常社会中的,日子也不好过。如文学教授董每戡及其妻一并上了广州中山大学的右派榜,工资顿失,无以糊口,只好一起回到妻子老家长沙市去,依赖亲友接济为生。作为一个学者,蛰居整整二十年,没有收入维持生计,除了未受劳改皮肉之苦外,精神痛苦并不弱一分。

有少数右派,反右后被宽大,获准被“原单位留用”。这些虽然也在正常社会中,却也是社会中的一群贱民。

一位一九五七年时任天津某工业设计院主任工程师的右派曾这样告诉作家冯骥才:

“我们总共五百个知识份子,一下子打了八十八个‘右派’,占百分之十七。”“到了五七年上边又下个命令,说所有‘右派’都不准做技术工作,一律做体力劳动……每天早上工人师傅没起床,我们‘老右’就得拿桶把洗脸水放在他们门口。”

什么是新中国的贱民?这就是,尽管共产党认为不把他们送到劳改营去就已经是很宽大了。

不仅右派分子们本身成了社会的贱民,连他们的家属也低人三等,成了准贱民。如兰州大学的陈时伟、左宗杞夫妇,二人均为留美归来的化学博士。陈为兰大副校长,左为化学系主任。夫妇双双成为右派后,孩子也陷入了绝境。女儿一九五八年高中毕业,成绩为全市第一名,可是就因为父母是“阶级敌人”而进不了任何一所大学。陈本人饿死在劳改营里固然极惨,那女儿受不了打击而终至精神失常,也成了那段黑暗岁月的牺牲品。

广州的话剧演员章曼蘋成右派后,她的儿子陶令昌就学的上海戏剧学院要把他赶走,不说开除,却说要他到西北去“支援边疆”。陶不服从,只好离校。一个才念了两年大学的青年就这样失学又失业了。

已经学成的也要受右派父母的牵连。丁玲的儿子留学苏联,学的是潜艇专业。但右派的儿子无资格从事国防工业,他便被分配去搞民用船舶了。

作为右派的妻子,最痛苦的也许不是丈夫成为“反党份子”这件事本身,而是党的干部要她与丈夫划清界线离婚的压力。

作家王若望被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点名,成为“大右派”后,他的妻子李明也被处理。她的上海电机工业局党委书记的职务及市委候补委员的头衔被撤销不说,代表党的人还找她谈话:“要么你与他划清界线,要么你要王若望。”她回答:“我怎么能不要王若望呢?”于是她被警告道:“后果你自己考虑吧!”(注19:王若望与本书作者的谈诂。)她没能“考虑”下去,疯了。被精神病引发的一系列疾病折磨了七年后,她丢下丈夫和一堆孩子,死了。

北京的回民居住区牛街一户人家有姐妹俩,其祖父由沙特阿拉伯迁来。姐姐黄桂琴的丈夫梁增祥是邮电部的一位工程师,本来年年都是先进工作者,被定为右派后坚持认为自己给党提的意见是事实,无须认错,于是被逮捕入狱。黄桂琴所在的北京公共汽车公司接着便动员她与梁离婚,说是离了婚便可入党,还可被提拔当副股长。黄坚拒离婚,结果由干部降为工人,被派去刷油漆了。他们的年方两岁的女儿直到十七年后才见到被准许回到北京的父亲。

妹妹黄凤琴与丈夫刘俊卿均是共产党员。刘在中央工艺美术学院成为右派后被收押,预定半个月后送新疆劳改。黄凤琴所在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小组长轮番找她谈话,要她在半个月内作出选择:“要党还是要丈夫?”她带着一个才几个月的女儿,被逼得走头无路,只好选择党,同丈夫离了婚。(注20:黄家姐妹的孩子与本书作者的谈话。)

除了政治压力外,由于一般右派都失去了工资,仅领得勉强维持一个人吃饭的“生活费”,不少妻子为了摆脱经济困境而选择了离婚。还有一些人,因为子女受歧视,为了子女的前途计而被迫与丈夫离婚。更有一些人,若不与右派丈夫离婚,自己也将面临被“下放”的威胁,为求自保或为免孩子受苦,只得忍痛选择离婚。

有的妻子迫于压力与右派丈夫离了婚,却还苦苦等着,希望有朝一日还能破镜重圆。

一九五○年,清华大学营建系副教授高庄曾奉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设计稿制作成浮雕,经他改动定型制成的国徽浮雕比原设计更臻完善,普受好评。可是到了五五年他就因“破坏中苏友好”、“反苏、反人民”被迫离开北京,到江苏宜兴去搞紫沙壶工艺美术设计。五七年成了右派后,妻子便同他离了婚。他被送往劳改农场,数年后解除劳改,留场就业,仍不得返回社会。直到一九七五年他获准回宜兴时,他发现十八年来妻子竟一直在等着他,两人由是复婚。

对右派的妻子来说,与丈夫“划清阶级界线”、一刀两断固然是一条出路,但对其丈夫多少是一种落井下石的行为。实际上不少妻子既拒绝接受丈夫成为社会的“敌人”这一现实,又无力抵御社会的压力,结果只得以自杀作为解脱,家破人亡。数不清的人间悲剧就这样在反右的凯歌声中撒在了中国大地上。

当然,我们的民族还有更多的坚强不屈、不向暴政低头的妇女,在这里是很应当为她们记上一笔的。

有一天,《人民日报》登出了一则报道,说有位女性与其右派丈夫离婚,因此光劳入党云云。当天,文化部一位副部长把剧作家吴祖光的妻子、名演员新凤霞叫去,让她读那段文字,并对她说:“你应当向她学习。”说是离了婚便可以入党,否则便要承担后果。新凤霞拒绝后,女演员与部长之间有个简短的对话:

部长:“我们要把他送到很远的地方。”
新: “我可以等他回来。”
“噢!你能等多久?”
“王宝钏等薛平贵等了十八年,我能等二十八年。”
“……你给我出去!” (注21:见香港《明报月刊》一九九一年六月号吴祖光的文章。)

新凤霞不取“党票”而取了“后果”,于是成为“内控右派”。所以“内控”,是因为若她成为右派分子,便不能登台演戏,剧团的演出便卖不出票,要垮台。由此新凤霞开始了两面人的生涯:在台上,她受不明底细的观众的鼓掌、喝采:下得台来则倒痰盂,扫厕所,当清洁工,算是劳改。

黄梅戏名角严凤英的命运与新凤霞差不多。她在鸣放时说过要“头顶状纸告到中央”一类的话,当局决定将她定为右派。材料报到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那里,曾不予批准,说:“这算什么反党呢?中央不是党吗?”正在此时,周恩来到安徽,指名要看严的戏,于是严被保了下来。不过她的丈夫却因写了一篇文章而被划为右派,被发配到农场劳改去了。

像新凤霞一样,严凤英也拒绝与自己的丈夫离婚。由于有周恩来、曾希圣的保护,她照旧可以演戏、拍电影,在舞台上饰演一个“女驸马”,将古代一个奇女子扮男装入深宫、打动公主救丈夫出冤狱的故事传遍全国。当然,她在戏里做的并不能在实际生活中再现。她无计将在农场劳改的丈夫营救出来,她只能凄苦地带着孩子、侍候婆婆,度过辛酸的日子。那时,她仍然对中共一片热忱,努力要求加入中共,并终于在一九六○年如愿。但是到了一九六八年,她不堪文革中的凌辱,终于自杀。一代名优弃世而去,年仅三十七岁。

拒绝与右派丈夫离婚需要坚强,嫁给右派更需要勇气。

北京画家王复羊被定为右派后,被强制劳改,每月十八元工资,仅够糊口。女友崔振国(亦为画家)决心与之结婚,但领导警告她,如与王结婚,便将她发配大西北。崔不为所动,与王结婚,之后与王一同被“流放”到青海去了。

新华通讯社记者戴煌一九六二年被捕时,妻子早已因他是右派而与他离了婚,连两个孩子也没要。就在戴要被押送西北劳改营、眼看两个孩子要成为孤儿”的前一天,一位工厂女工毅然同他结婚,以便取得合法抚养孩子的权利,此后便含辛茹苦地照那两个孩子,直到十七年后戴获平反回到北京。(注22:戈扬与本书作者的谈话。)

嫁给右派所需要的勇气,后人已经很难想像了。安徽省坠子剧团名演员陈元萍曾在华东地区戏曲汇演中获一等奖,可是与已成右派的男友结婚后,就被剧团除名,成了在街头卖大碗茶的。一九六六年文革开始,像他们夫妇那种身份的被打死不知多少。为了活命,二人逃到大别山里,隐姓埋名,流浪行乞,直到一九七九年听说右派全部“改正”才回到人间。可是,一 年后,她那学经济的右派丈夫又因批评其顶头上司被斥为“反领导”。“反领导就是反党”,他看不到希望,终于在给中共中央留下一份万言遗书后自杀,结束了痛苦。(注23:见《了望》周刊一九八六年第三十四及三十六期。)
当女性自己也成为右派时,就需要更大的勇气才能活下来了。

一九四九年,宁夏六盘山区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女性夏莲芳从重庆高等师范毕业,与她的新婚丈夫回到了阔别五年的家乡。她没守在固原县城父母身边,到山里当了一名女教师。寒暑八年后,这对年轻人已决心将自己的一生献给山里的孩子,可是她被宣布为“右派分子”,赶离学校;丈夫则变成“反革命”,被抓进了牢房。没过几个月,丈夫死在狱中,她便成了“反革命的右派寡妇”。

然而,这位女教师心里的火并未因此而熄灭。不能当教师就当“业余”的。她走家串户,动员老乡们把孩子送到她家里,在她自家的窑洞里读书写字、唱歌跳舞。她当了二十一年的业务“业余教师”。一九七七年,她的“右派”案和前夫的“反革命”案都平反了,县长的车子开进山村,登门慰问“夏老师”时,她只提了一个要求:“允许我当一个山村教师吧。”

中国的知识女性,也许对真理有着格外深的执著。北京大学女学生林昭可以说是个典型。她出身于一个革命的家庭。她的母亲早在大革命时代就追随胞兄参加了共产党的革命。一九二七年四月,蒋介石发动清党运动,屠杀共产党人,林昭的那位时任中共江苏省委青年部长的舅舅也从容就义。林在母亲的教诲下长大,对新中国充满了激情。她二十岁时就在《常州民报》当记者,写了不少新闻、诗歌、散文。一九四五年,她以江苏省最高分考取北大新闻系。鸣放时,她为费孝通的《知识份子的早春天气》一文叫好,又声明支持已被批判的流沙河的诗文,并在北大的“自由论坛”朗诵自己的诗《我是剑,我是火焰!》这样,她便成了“右派分子”。

本书前面曾经提到林昭自杀一事,她自杀前曾写下一份绝命书,抨击历次政治运动中用别人的血“染红面貌的人”,诅咒“那些折磨过践踏过我的人,让我的影子永远跟着他们……让他们身上永远染着我的血”。她自杀获救后,被送去“劳动教养”,以后又因病遣送回上海家中。由于毛泽东在一九五八年掀起的“大跃进运动”导致了更大的灾难,她与一批志同道合的朋友、兰州大学下放在甘肃武山县和天水县劳动的十几名右派学生,合作编印了一份刊物《星火》。刊物中《当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指出:农村正在大量饿死人,这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直接后果。共产党已经腐朽,需要一次革命,希望党内的同志起来……。该刊还印了林昭的一首诗《普罗米修斯受难的一日》。这批年轻人同时又写了意见书,拟寄给各省市的共产党领导人,希望靠他们来修改中共的错误政策。但是,文章尚未寄出,《星火》第二期尚在编辑中,他们就于一九六○年九月全部被捕了。(注24:因涉此案入狱的兰大学生何之明的回忆。原件应存于甘肃武山县法院。)

几年后,林昭的妹妹去探监,她用一床白被作裙子,拖曳在地,手臂上套着一块黑布,上面用白线绣了一个“冤”字。她的头发留得极长,齐根扎了一条白手帕,宛如千古名剧《窦娥冤》中的那位女性。

由于不服“无产阶级”对她的专政,她被认为是“抗拒”,于是原先的“二十年有期徒刑”被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差不多同时,同案的兰州大学右派学生张春元及曾支持他们的武山县委副书记杜映华,在武山县被诬以“密谋暴动越狱”而枪决。)

一九六八年五月一日,是官方法定的“劳动人民的节日”。在这一天,当局派人到林昭家中,冷冷地宣布:“林昭已被处决。付五分钱子弹费!”林的妹妹默默地为已不在人世的姐姐付了那颗子弹的费用,母亲则昏厥了过去。以后,林的父亲愤而自杀,母亲被戴上“历史反革命”的帽子,忧愤而死。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就这样消失了。

综观林昭短暂的一生,她没有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她只是在接到死刑判决书后,剖开自己的血管,留下了一份血书:《历史将宣告我无罪》。这是一位纤弱而又坚强的江南女子留在人间的血诗,我们不妨抄录几句在这里:

  将这一滴血注入祖国的血液里;
  将这一滴向挚爱的自由献祭。
  揩吧,擦吧,抹吧,这是血呢!
  殉难者的血迹,谁能抹得去?

(注25:上海《民主与法制》月刊一九八一年第三期第三十一页。)

  
第十五章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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